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在涉烟案件中的权力平衡与法律保障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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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在涉烟案件中的权力平衡与法律保障探讨

李琦  李玉玺  盛子健  武可睿

山东潍坊烟草有限公司 山东省 潍坊市 261061

摘要:涉烟案件作为一种严重影响公共健康和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其处理涉及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大领域。然而,在涉烟案件的执法实践中,由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职责划分不清、协作机制不畅等问题,常常存在权责交叉、执法不力等情况,导致执法效果不佳,甚至出现法律保障不足的情况。涉烟案件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违法行为,涉及到行政执法机关和刑事司法机关的双重执法,因此,深入探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在涉烟案件中的权力平衡与法律保障,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旨在探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在涉烟案件中的权力平衡与法律保障,并提出相应的法律保障措施与建议,以完善涉烟案件的执法体系,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关键词: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涉烟案件;权力平衡;法律保障;探讨

前言

在涉烟案件的执法过程中,行政执法机关和刑事司法机关分别承担着重要角色。行政执法主要负责对烟草市场的管理监督,依法处置违法行为,保障烟草市场秩序和公共利益,而刑事司法则负责对涉及刑事犯罪的涉烟案件进行司法审判和处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然而,由于涉烟案件的复杂性和特殊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在实践中往往面临诸多挑战。因此,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在涉烟案件中的权力平衡与法律保障进行深入研究,对于解决涉烟案件执法中的难题、提高执法效率、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1涉烟案件

1.1涉烟案件的特征

涉烟案件是指涉及到烟草生产、销售、使用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包括非法烟草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烟草产品的制造和流通、烟草销售渠道的非法经营、吸烟场所的违规管理等。涉烟案件的行为主体违反了烟草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涉及违法生产、销售、使用等方面。涉烟案件涉及到的范围广泛,包括从生产、销售到消费等多个环节,且在各个社会阶层和行业都可能存在。一些涉烟案件常常以非法手段进行,包括偷税漏税、伪造合法证件、虚假宣传等,难以被及时发现和打击。涉烟案件不仅损害了烟草市场秩序,也直接危害了公众的健康和社会的发展,是社会治安的重要问题之一。

1.2涉烟案件的种类与性质分析

涉烟案件包括多种类型,其性质各异,但都对社会稳定和公共健康构成潜在威胁。非法销售烟草制品包括未获得相关部门批准或许可证的个人或实体销售烟草制品,销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如仿冒品牌、掺假、掺水等违法行为,危害消费者健康与利益。烟草制品通过非法途径进入国家境内,绕过正规渠道的监管与征税,损害国家财政利益,将未经税务部门审批的烟草制品非法引入国内市场,侵犯国家的烟草管理制度。违法生产仿冒品牌的烟草制品,侵犯正规品牌的知识产权,将制造的假冒伪劣烟草制品投放市场,欺骗消费者,损害合法品牌的声誉和利益。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在非法地区或者禁止种植的区域进行烟草种植,在超过规定种植范围内进行种植,破坏农业生态环境,扰乱市场秩序。违反广告法律法规,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发布烟草广告误导消费者,促进烟草制品的不正当消费。

1.3涉烟案件的影响与危害

涉烟案件会导致非法生产、销售的烟草制品质量无法保障,甚至含有有害物质,给吸烟者的健康带来严重威胁。这些非法产品会存在着较高的焦油、尼古丁含量,以及其他有害成分,增加吸烟者罹患癌症、心血管疾病等疾病的风险,对公共健康构成直接危害。涉烟案件导致烟草市场的混乱,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造成了国家和企业的经济损失。非法生产和销售的烟草制品未经税收征管,导致国家税收损失严重,同时也给合法烟草企业造成了不公平的竞争环境,影响了烟草产业的健康发展。烟草问题涉及到公共健康和社会秩序,如果不加以有效控制,会导致社会治安恶化,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和谐。非法烟草制品的流通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也涉及其他违法行为如非法贩毒、走私等,加剧了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的存在。这些影响与危害凸显了涉烟案件的严重性,需要各级执法机关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加强监管与打击,以保护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

1.4涉烟案件的调查与处置难点

烟草制品的流通途径错综复杂,从生产到销售经过多个环节,难以准确追踪产品的源头和流向,增加了调查的难度和耗时。走私烟草制品常涉及跨国活动,包括跨境运输、非法入境等,执法部门面临着国界管辖的限制和合作协调的困难,使得调查和处置工作更加复杂和耗时。犯罪分子往往利用高科技手段如加密通讯、网络支付等,进行犯罪活动,使得执法机构的调查难以进行,执法部门需要提高对反侦查技术的应对能力,以应对犯罪分子的挑战。

部分地区针对涉烟案件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存在法律漏洞和执行不力的情况,导致执法难度增加,执法机构在处理涉烟案件时常常面临法律适用的困惑和不确定性。

2行政执法在涉烟案件中的作用与局限

2.1行政执法在涉烟案件中的职责

在涉烟案件中,行政执法的职责主要包括对烟草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监管、检查、处罚等工作,以维护烟草市场秩序和公共健康安全。行政执法部门通过执法活动,负责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在涉烟案件中,行政执法对烟草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各个环节的合法合规运行。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烟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进行取证调查收集证据,查清违法行为的事实。对违法行为者依法进行处罚,采取强制措施制止违法行为,防止其继续侵害公共利益。加强对烟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烟草法律的认识增强法治意识,减少违法行为发生。

在涉烟案件中,与刑事司法、税务等部门协作,共同打击犯罪行为保护公众利益。行政执法在涉烟案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通过加强对烟草市场的监管和管理,有效维护了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2.2行政执法在涉烟案件中的执法方式与效果分析

行政执法部门通过日常巡查,对烟草销售点、烟草生产企业等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合法经营及时发现违法行为。通过抽样检查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对烟草制品进行抽样检验,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符合相关标准,防止流通假冒伪劣产品。针对涉嫌非法生产、销售烟草制品的场所,行政执法部门可以组织突击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打击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行政执法通过日常巡查和抽样检查等方式,有效监管烟草市场,防止违法行为的滋生和蔓延,维护了市场秩序的稳定。通过突击查处和处罚违法行为,行政执法部门能够有效制止非法生产、销售烟草制品等违法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行政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能够强化法律的威慑力,促使违法者改正行为,增强了公众对法律的信任和遵从意识。

通过行政执法的有效实施,能够促进烟草市场的规范发展,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2.3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部分地区行政执法资源紧张,导致对涉烟案件的监管力度不足,执法效果不佳,缺乏足够的执法人员和经费投入,限制了对涉烟案件的有效监管和打击力度。面对涉烟案件中的复杂情况,行政执法部门缺乏有效的技术手段和专业知识,难以有效应对。例如,在对非法生产销售烟草制品的打击中,缺乏先进的科技手段进行取证和调查,导致执法效率不高。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导致权责不清、执法不力等问题,影响了执法效果。行政执法部门与刑事司法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畅、协作不够密切,导致执法行动的协调性和效率不高。一些违法行为者为了谋取暴利,采取各种手段规避监管,使得违法成本相对较低增加了执法难度。例如,一些非法烟草制品生产销售者会通过贿赂、转移资产等方式规避执法行动,增加了打击违法行为的难度和复杂性。

3刑事司法在涉烟案件中的作用与责任

3.1刑事司法在涉烟案件中的职责

刑事司法是指国家机关依法对犯罪行为进行审判和制裁的一种司法行为,职责包括对涉烟案件中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起诉、审判,并依法对犯罪分子进行惩处,以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在涉烟案件中,刑事司法部门承担着重要的责任。首先,刑事司法负责对涉烟案件中的犯罪行为进行全面调查,搜集相关证据,查清案件事实,为后续的起诉和审判提供依据。其次,刑事司法对涉烟案件中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起诉,并组织开展公正、公开的审判活动,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秩序。最后,刑事司法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进行惩处实施刑罚执行,确保刑罚的有效执行,达到惩罚犯罪、保护社会安全的目的。总之,刑事司法在涉烟案件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通过对犯罪行为的制裁和惩处,维护了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稳定。

3.2刑事司法的优势与限制

刑事司法具有法律效力强的特点,法律对犯罪行为的制裁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执行力度,能够对犯罪分子进行严厉的惩处。刑事司法能够对犯罪行为进行严厉的惩罚,包括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罚款等,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刑事司法审判程序公开公正,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确保了执法活动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但是,刑事司法办案周期长,审判程序繁琐,对于涉烟案件中的一些违法行为不够及时有效地加以处理,影响了执法效率。对于一些违法行为涉及的证据获取困难、证明难度大的情况,刑事司法的调查取证会受到限制,影响了执法效果。

4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权力平衡与协调机制

4.1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关系与区别

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是司法体系中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彼此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行政执法主要针对行政管理范围内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和处罚,而刑事司法则主要针对犯罪行为进行刑事追究和制裁。虽然在职责和对象上有所不同,但两者在维护法律和社会秩序方面有着共同的目标,因此需要进行协调和配合。

行政执法的对象主要是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包括行政管理范围内的违法行为,而刑事司法则主要针对涉及刑法的犯罪行为。行政执法的程序相对简单,主要是行政处罚程序,而刑事司法的程序相对繁琐,包括侦查、起诉、审判等多个环节。行政执法的目的是维护行政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而刑事司法的目的是保障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惩治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共同构建了完整的司法体系,为维护法律和社会秩序发挥着重要作用。

4.2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在涉烟案件中的合作模式与机制

行政执法部门与刑事司法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共享关键信息和证据,实现及时交流和共享,确保各部门了解案件的全貌和关键细节,有助于制定更为精准的执法方案和决策,提高执法效率。在涉烟案件中,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部门通过协同配合的方式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双方可以共同制定执法方案,明确分工和职责,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推进执法活动。例如,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开展行政处罚,刑事司法部门则负责对犯罪行为进行刑事追究,双方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提高执法效果。行政执法部门和刑事司法部门建立衔接对接机制,确保执法过程的顺畅进行。在办理涉烟案件时,双方需要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避免信息断层和执法冲突,确保执法活动的有序进行。例如,行政执法部门在初查涉烟案件后,及时将案件信息传递给刑事司法部门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理,以便实现衔接和无缝对接。通过合作模式与机制的建立和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在涉烟案件中能够实现良好的协同作战,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4.3法治理念下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权力平衡

法治理念下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权力平衡是确保行政和司法机关在涉烟案件处理中依法行使权力,保障法律的公正执行和社会秩序的重要保障。法治理念要求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都必须在法律框架下行使权力,行政执法部门在处理涉烟案件时必须严格依法行使职权,不得越权、滥用权力,而刑事司法机关在审理涉烟案件时需严格依法审判,保证司法公正,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法治理念要求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都必须遵循法定程序,行政执法部门在对涉烟案件进行处罚时,必须依法进行证据收集、听证等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刑事司法机关在审理涉烟案件时,必须遵循法定程序,进行公正审判,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和诉讼权。

在法治社会中,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应相互制约、相互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在处理涉烟案件时,应受到刑事司法机关的监督和制约,确保执法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刑事司法机关对涉烟案件的审判,也应受到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律监督,以确保司法裁决符合法律规定。

法治理念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权力平衡旨在维护社会正义和法治秩序。通过确保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在涉烟案件中依法行使权力,遵循法定程序,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实现权力的合理行使和公正裁判,从而维护社会的法治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5法律保障措施与建议

5.1法律体系建设与完善

加强烟草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与完善,确保法律体系与时俱进,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涉烟案件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针对烟草行业发展的新变化和新趋势,及时审慎修订现有的烟草管理法律法规,弥补现行法律的漏洞,提升法律的适用性和实效性。鼓励立法机关开展对烟草行业的研究,推动立法创新,针对新型烟草产品、新型违法行为等问题进行立法,使法律更贴近实际情况,更具前瞻性和针对性。

强化对烟草市场各个环节的监管法律法规制定,明确责任主体和执法标准,确保执法依据的明确性和可操作性。明确各级政府部门在烟草市场监管中的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制定统一的执法标准和程序,明确各种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和处罚措施,减少执法过程中的主观判断和歧义,提高执法效率和公正性。

完善烟草行业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烟草生产、销售等环节的管理和监督,防止违法行为的滋生和蔓延。建立健全烟草行业市场准入制度,对烟草生产、销售等环节进行许可和审批,确保市场主体合法合规经营,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加大对烟草生产、销售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烟草市场秩序和公共利益。通过加强法律体系建设和完善,可以为涉烟案件的治理提供更为有力的法律保障。

5.2执法人员培训与专业素养提升

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法律素养和专业技能,使其能够熟悉掌握烟草法律法规,掌握执法技巧和方法。组织针对烟草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执法政策的专业培训,包括烟草管理法律法规、烟草产品知识、执法技巧等内容,提高执法人员对涉烟案件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组织实际案例的执法演练和模拟执法活动,让执法人员在模拟情境中熟悉掌握执法流程和方法,提高其应对突发情况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建立定期培训机制,及时了解烟草行业的最新发展和法律政策变化,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素养。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定期开展专业培训、参与外部培训机构的培训活动等,确保执法人员持续不断地接受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更新和提升。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向执法人员发布烟草行业的最新政策法规、典型案例和执法经验,提供专业知识和实践指导,促进执法水平的提升。

加强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其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开展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培训,强调法律职业操守和执法公正,倡导执法人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职业精神。建立执法人员行为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的不当行为,确保执法公正和权威性。通过执法人员培训与专业素养提升措施,可以有效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素养,提高涉烟案件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尊严。

5.3社会参与与监督机制建设

建立健全烟草行业的社会参与和监督机制,加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共同参与烟草市场秩序的维护。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可以共同参与利益相关者会议,讨论并制定烟草行业管理政策、法规和措施,促进共识达成和合作推进。建立政府主导的、开放透明的烟草行业利益相关者沟通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交流,促进各方之间的合作与协调。

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烟草市场监督和举报违法行为,加强公众对烟草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监督网络。开展针对公众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烟草违法行为的认识和了解,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和举报。设立多样化的举报渠道如电话、网络举报平台等,方便公众举报烟草违法行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建立烟草行业监督机构和烟草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督,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和良性竞争。建立独立的烟草行业监督机构,负责监督烟草企业的经营行为,推动行业的自律管理。由行业内的企业、专家学者、社会组织等共同成立烟草行业协会,促进行业内部交流合作,制定行业规范和标准,推动行业健康发展。通过社会参与与监督机制建设措施,可以有效促进烟草市场秩序的规范化和健康发展,实现烟草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责任感的提升。

6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在涉烟案件中发展趋势

6.1合作机制不断加强

随着涉烟案件的复杂化和跨部门性质的增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合作将进一步深化,双方将加强信息共享、协同配合力度,建立更为紧密的工作合力,以应对犯罪手法的多样化和违法行为的更加隐蔽化。面对涉烟案件中新型的违法行为和犯罪手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将更加重视技术手段的应用。通过数据分析、网络监测、追踪溯源等技术手段,提高对违法行为的监测和打击效率,增强执法的科技含量和精准性。

未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在涉烟案件中将更加注重预防与打击并重的原则。除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外,还将加强对烟草市场的监管和预警机制建设,及早发现和防范潜在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减少犯罪发生的可能性。鉴于烟草行业具有跨境性和国际化特点,未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国际合作也将进一步加强,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合作与交流,共同应对跨国烟草犯罪活动,形成国际反烟草犯罪的合力。

6.2智能化技术应用

智能化技术应用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在涉烟案件中的作用与发展趋势中起到了关键作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部门将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烟草市场进行全面监测和分析。通过收集、整合和分析大量的烟草相关数据,可以更准确地把握烟草市场的动态变化,发现潜在的违法行为和犯罪线索,为执法部门提供决策参考。人工智能技术将被广泛运用于涉烟案件的执法过程中,例如,通过人工智能算法,可以实现对烟草市场的图像识别和视频监控,快速发现违法行为和异常情况,提高执法部门对烟草市场的监管效能。

建立智能预警系统,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实现对烟草违法行为的预警和预测。一旦发现烟草市场出现异常情况或违法行为的迹象,系统将及时发出预警信号,指导执法部门采取相应措施,防止违法行为进一步发展。开发智能化执法工具如移动执法终端和智能检测设备等,为执法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执法手段,通过智能化设备,执法人员可以快速获取烟草市场信息,进行实时监管和处置,提升执法效率和精准度。智能化技术的应用将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在涉烟案件中的合作与发展提供重要支持,有助于提升执法效能,加强对烟草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打击,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7结论

综上所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在涉烟案件中各司其责相互协作,发挥各自优势,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打击犯罪的态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在涉烟案件中的有效协作和权力平衡,是确保涉烟案件执法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高效性的重要保障,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推动社会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和法治化建设。

参考文献:

[1]谭仁康.正确把握和运用涉烟刑事案件证据的研究[A]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广西烟草学会2021年优秀论文集[C].广西烟草学会,2022:9.

[2]周惠健,邱海明.浅谈首违不罚在烟草专卖案件中的运用[A]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广西烟草学会2021年优秀论文集[C].广西烟草学会,2022:7.

[3]袁猛.五年共办理涉烟犯罪案件4.3万起[N].人民公安报,2022-06-07(001).

[4]赖应明.大数据背景下关于涉烟违法犯罪案件预警研判的思考与探索[J].森林公安,2021,(05):10-12.

[5]陆琦霞.涉烟案件数据集成与挖掘技术的探索[A]上海市烟草学会2020年度优秀论文集[C].上海市烟草学会,2021:7.

[6]沈璐婷.浅谈“互联网+物流寄递”涉烟案件法律风险及防范对策[A]上海市烟草学会2020年度优秀论文集[C].上海市烟草学会,2021:6.

[7]刘源龙.黄冈市网络涉烟违法行为治理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20.

[8]周菊英.涉烟案件中烟草价值认定难点分析[A]2019年贵州省安顺市检察理论研究年会论文集[C].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安顺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2019:6.

[9]刘利平.涉烟非法经营犯罪出罪事由辨析[J].中国检察官,2019,(06):34-36.

[10]许玉言,魏忠秋,周小平.六盘水市涉烟案件情报运用方法探讨[J].法制与社会,2019,(03):13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