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贫困是一项核心人权——以广西和甘肃为例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6-16
/ 1
贫困一般是指物质生活困难,即一个人或一个家庭的生活水平达不到一种社会可接受的最低标准。他们缺乏某些必要的生活资料和服务,生活处于困难境地。贫困的生活状态剥夺了人应有的价值,使人们无法满足人类基本需要。贫穷是对最基本人权的一种剥夺,是对人类尊严的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