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式光伏电站开发建设前期工作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5-22
/ 2

集中式光伏电站开发建设前期工作分析

王雪吟

摘要:当前一种新能源形式得到了大规模发展,即为光伏发电,其主要优势为环保、清洁、稳定发电量、较少的后期维护等,尤其是集中式光伏电站的建设能够促进电力行业进一步发展。因此本文在建设和管理光伏发电的角度对光伏发电站特点进行分析,能够为后期类型相似项目提供参考。

关键词:集中式光伏电站;光伏发电;建设管理

光伏电站系统通常主要由太阳光伏组件、汇流箱、逆变器、变压器及配电设备等构成,再加上监控系统、有功无功控制系统、功率预测系统、五防系统、无功补偿装置等辅助系统,就组成了一套完整的光伏发电系统。在光伏发电系统中,电池组件是收集太阳能的基本单位,是整个系统的核心,其选择非常重要。电池组件的质量,直接影响光伏电站的运行出力乃至电网的安全稳定。目前,我国光伏发电项目中,就电池组件而言,晶硅组件、非晶硅薄膜组件应用相对广泛,已经发挥出重要作用。

1 前期工作

1.1 备案

在完成项目建议书并与当地政府沟通协调,签订开发合作协议后,立即开展项目备案,目前光伏项目一般都是属地县市发改部门备案,备案一般需要提交备案申请表、包含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和项目基本情况的项目登记备案申请书、项目建议书、接入系统意见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目前备案都在当地线上系统进行,一般一周内可以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

1.2 项目选址意见

在完成备案并初步确定用地范围后第一时间再次排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基本农田、林地禁占区、压覆矿产、文物古迹、军事等方面限制项目开发的敏感性因素,并前往当地环保、水务、国土、林草、文旅、武装等部门取得上述几个方面的选址意见,确保项目用正常用地。

1.3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完成备案后立即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完成内部审查或按当地政府部门相关要求参加政府组织的审查。同步开展地形图测量和地质勘查。

1.4 相关需审批的专题报告编制

项目动工前必须取得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批复、接入系统报告批复、矿产压覆评估报告批复、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永久用地使用前须取得不动产证。1)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在完成可研初稿后,即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并报当地政府环保部门审查批复。一般从编制到批复需要30~40d。2)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在完成可研初稿后,即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报当地政府水保部门审查批复。一般从编制到批复需要20~30d。3)接入系统报告。在完成项目可研报告初稿后,立即向电网公司提交项目并网申请,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接入系统设计报告和接入系统电能质量专题报告,报电网公司审批并出具批复意见。一般从编制到批复需要50d左右。4)矿产压覆评估报告。经当地政府自然资源部门查询,项目用地涉及占用压覆矿的,需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矿产压覆评估报告,并报州(市)自然资源局审查,并出具压覆矿批复意见。若经查询,项目用地不占用压覆矿取,则仅需出具不占用查询证明文件。5)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在完成可研设计初稿后,即可聘请有资质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做《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同时与被征占用林地的林权所有单位(个人)签订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协议,上述两项工作完成后提交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逐级上报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省林业行政主管部审批。一般从编制到批复需要4个月左右。

2前期工作重点、难点及建议

2.1高质量完成敏感因素排查

项目用地涉及的敏感因素主要有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基本农田、林地禁占区、压覆矿产、文物古迹、军事等几个方面,项目用地能否使用,首先取决于是否涉及上述几方面敏感因素,只有完全排除上述敏感因素或者解决敏感因素涉及的问题,确保项目用地完全符合规定的光伏用地政策,才能确定最终的项目用地范围,否则后期会因敏感因素影响导致项目环水保报告无法审批、用林用地审批无法通过、装机规模不够甚至颠覆整个项目等一系列问题。

2.2尽早开展环水保报告编制及报批

依据相关政策,光伏项目开工前除了永久用地和用林需要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外,还需拿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政府主管部门批复才能动工建设。为此,项目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同时,环水保报告编制单位即可同时开展工作,待可行性研究报告审定立即上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可确保项目开工不受影响。

2.3由乡镇政府牵头及时开展土地流转

项目能够及时开工建设,关键在于项目用地能够及时提供。光伏用地大部分都是租用,项目敏感因素排查后用地范围就基本确定,此时即可与当地政府、村委会及村小组共同协商确定租地价格,并据此商签土地租用协议。在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项目用地红线后立即安排地方政府认可的第三方测绘单位进行用地面积测量和确认,并按最终测量确认面积及时支付土地租赁费用。为便于土地流转协调,提高流转效率,降低村民纠纷风险,土地流转工作最好由当地乡镇政府牵头,由政府直接出面对村委会和村民开展工作,由项目单位、村集体和乡镇政府共同签订流转协议,明确各自职责,由乡镇政府督促村民按时提供土地,项目单位将租地费用支付给乡镇政府,由政府统一发放租地费用。为充分调动乡镇政府的积极性,可考虑给予一定的土地流转协调经费。

2.4永久用地征转用手续直接制约按期投产

光伏项目建设中,关键线路始终是升压站施工,其建设速度直接决定项目能够按期投运。升压站用地依据政策为永久用地,在正式施工前须办理用地预审、农转征等一系列报批程序,永久用地报批也是光伏项目中用时最长的一项工作。为确保项目升压站能够及时开工建设,可研阶段首先需尽快确定升压站用地坐标和面积,并由第三方编制单位立即开展报批工作,过程中加强督促和协调,及时取得永久用地批复。另外,为快速推进光伏项目建设,政府用地主管部门也需进一步考虑通过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

2.5 分片区逐步开展施工

光伏项目建设过程中,往往会因为涉及林地、永久用地未批复及土地流转未完成,导致项目迟迟无法开工建设。此时可考虑分片区开展施工,对不涉林涉草的区域在完成该区域土地流转后即可先行施工,林草地待取得相应批复后再行施工,永久用地待取得用地批复后再施工。

2.6送出工程须同步开展规划和前期工作

由于近年光伏项目蓬勃发展,使得已有的电网规划压力倍增,许多地区已有的电网系统已完全无法满足新能源项目的送出。一般在项目备案后,电网公司才开始进行送出线路规划、核准及前期工作,然后才开始建设,整个规划及实施用时较长,从目前的所有在建光伏项目情况来看,基本上送出线路无法与光伏项目建设匹配,一般要滞后0.5~1a,从而导致光伏项目无法按计划投产发电。为此,为确保光伏项目能够及时投运,电网公司应按照光伏发展项目规划同步开展前期工作,公示接入点、容量空间和承诺办理时限,并加快项目配套接网工程建设,与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做好充分衔接,实现同步并网、就近接入、就地消纳,优先安排发电,确保电量全额消纳。对电网公司建设有困难或规划建设时序不匹配的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允许发电企业投资建设,缓解光伏项目快速发展并网消纳压力,并在适当时机由电网公司依法依规进行回购。

3结束语

光伏发电站是落实“双碳”目标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大力发展节能、环保能源的具体体现,符合我国能源产业发展的方向。在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中,我们要重点做好厂址选择分析论证、主要设备(部件)选型、工程设计、现场建安质量管控工作,确保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效果。

参考文献

[1]崔红辉,曹军,李林,毕锐.园区光储充微电网系统关键技术研究[J].电气应用,2019,38(S1):40-44.

[2]刘随生.光伏电站中压小电阻接地系统单相接地故障分析[J].太阳能,2019(12):41-45+65.

[3]李强,修强,朱相连.光伏电站自动跟踪集散控制系统的研究[J].太阳能,2019(12):4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