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实现城市建设与耕地保护和谐共赢的措施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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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实现城市建设与耕地保护和谐共赢的措施

马新林

荆门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邮编 448000

摘要:我国政府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农业和耕地保护工作,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实施。尽管那些保护耕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确实对我国的耕地保护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仍然存在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经过对全国耕地减少状况的分析,发现城市化建设并非造成耕地减少的最主要原因。此外,进一步研究了导致耕地损失的三个主要因素。认为应当加快城市化进程,并通过完善土地管理法律制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以及开发城市存量土地潜力来实现城市化发展与耕地保护的双重目标。

关键词:城市建设;耕地保护;和谐共赢

耕地是无法再生的资源,也是中国第一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国家的粮食安全紧密相连。当前,中国面临着人口众多、粮食安全压力巨大等突出问题——在有限的土地容量下,要保证14亿以上人口的口粮供应是极具挑战性的。我国的耕地面积十分广阔,但在质量上却存在差异,尤其是缺乏高品质的农田。因此,为了确保我国的粮食安全,城市建设过程中相关部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既要保证耕地的数量,又要提升其质量。维护耕地的目标在于保障粮食安全,预防农民因无地可耕造成的困境。

1.城市建设与耕地保护的关系

1.1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

随着改革与开放的不断推进,城市化水平也在逐步提升,根据目前的发展速度,预计到2050年前,中国的城市化率将超过70%。农村地区将有五亿的剩余劳动力及其家庭成员迁入城市。在这一过程中,会涌现出大量新的城市,同时也会对现有城市进行相应的扩建和扩展。土地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在城市化进程中,土地的保护是必不可少的。同时,在城市化进程中,要进行工业结构的调整和老城区的现代化建设。新城的建设与老城区的扩建,既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又是现代化、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1.2人均耕地面积小,必须加强耕地的保护

根据国土运输省、国家统计局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的土地使用状况调查显示,我国目前的耕地面积为19.5亿公顷,即1公顷等于666.67平方米。每个人的平均耕地面积为1.59公顷,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并且耕地的分布也不太均衡。东北、西北和西南等区域的人均耕地面积相对较多,而东南沿海等地的省份的人均耕地面积较少。京、津、沪三个城市的自然环境优美,粮食产量丰富,然而耕地面积却不断减少。到目前为止,我国已有9.1亿亩坡度及以上的耕地,其中不可灌溉的耕地数量远远多于可灌溉的耕地。水土流失对土地资源构成威胁,这些情况都显示我国耕地质量普遍偏低。

1.3城市建设与耕地保护之间的矛盾

城市化与农田保护之间存在一定的冲突。城市的发展将不可避免地占用土地。在城市建设中如何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是一个重要问题,也是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为了解决这一冲突,首先需要制定全面的城市发展规划。规划需要注重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性要求,具体包括以下两个方面:①要加强对产业转移的分析研究;②要合理规划产业集聚和人口集聚的布局,避免孤立,并争取形成统一的国土规划;③在实施工作方面要做好,需要严格遵守国家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在计划执行过程中积极落实“三项原则”,即“不偏离”计划的基本任务。换句话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发展规划和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必须有良好的衔接。为了节约土地利用,我们需要充分发挥城市建设的潜力。我们可以积极尝试实施“联动”政策,减少农村建设用地,增加城市建设用地。充分利用农村丰富且富余的建设用地资源,能够高效利用土地资源,扩大城市发展空间,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另外,应提高土地周转率,并进行科学准备,以更好地利用土地资源。

2 实现城市建设与耕地保护和谐共赢的措施

2.1 改革、创新供地机制,构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

在城市建设过程中,通过改革和创新供地机制,相关部门可以有效解决土地乱占乱用等问题,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为了在用地管理方面降低冗余,相关机构应加强调研究,结合城市用地的具体情况,建立一个科学和合理的土地集约利用评估指标体系。此外,还应将城市容积率、土地产出效益以及人均用地标准等指标纳入其中,以更好地实现土地的集约利用,推动城市健康有序发展。换句话说,通过改革和创新供地机制,可以最大程度地节省土地,并减轻土地建设与耕地保护之间的矛盾。

2.2 制订城市用地计划

为了更好地推进城市建设,有关机构应充分评估土地发展潜力,合理调整各类城市土地的利用规模,并制定相应的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土地供求的全面平衡,并进一步实现对土地的宏观调控。此外,在进行城市规划设计时,设计师必须考虑城市经济的发展状况,并以城市用地计划为参考,合理安排城市空间布局。只有将城乡统筹规划与土地利用计划相结合,才能达到合理利用土地、有效保护耕地的目的,实现城市建设与农田保护的和谐共赢。

2.3缓解城镇化建设与耕地保护的矛盾

从客观角度来看,城镇建设和耕地保护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城市的发展需要占用土地资源,但同时也需要保护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在城市发展与耕地保护的关系中,一方面需要加快城市的发展以适应社会进步的需要;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对耕地的保护,实现土地利用与环境之间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应该尽量减少对耕地的占用,以解决城镇建设和耕地保护之间的矛盾,实现土地的集约利用。城镇的人口容量较大,而且城镇居民的人均用地面积较小,用地利用效率较高。城镇化有助于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促进农村发展。同时,城市搬迁有助于充分利用耕地资源,释放大量农舍和非农用地。当这些农舍和非农用地被转化成耕地,耕地数量大幅增加,农村劳动力减少,邻近农业得以发展,农民可以实施集约化和规模化的农业生产,提高农业劳动生产力,增加粮食总产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2.4 加强对乡镇企业用地的管控

扶持乡镇企业时要重视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保护工作,不能滥用耕地。为此,乡镇企业的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遵循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和节约使用的原则。如果有荒地、劣地可利用,不得占用耕地、好地。对于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用地批准手续和土地登记手续。如土地连续闲置两年以上或因停办闲置一年以上,则原土地所有者需收回土地使用权,并重新安排使用。

2.5 开发潜在的城市存量建设用地

鉴于现有土地利用无法满足城市建设需求,目前城市建设主要侧重于老旧城区改造。为了扩大城市建设规模、节约土地,并实现城市建设与保护耕地的和谐共赢,相关部门必须转变以往的粗放用地模式,积极开发潜在的城市存量用地,以最大程度地利用闲置土地。此外,相关机构还应合理规划农村土地,积极推动小城镇发展,采取退居还田、搬迁置换等措施,以维持城市建设与耕地保护之间的平衡。

2.6注重对相关人员的选拔和培训

为了使耕地原则真正体现在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相关人员的创新规划意识和对农业专业知识的理解是非常必要的。因此,要在发展规划中充分评估耕地的价值,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为了提高开发建设企业人员的选拔和专业素养,需要通过严格、全面的培训来提升其综合素养,培养创新的城建理念和专业能力。同时,对耕地的基本需求、特点和重要性要有深刻的认识,确保城市建设规划中的耕地规划与时代发展需求相契合,对农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结束语

综上所述,从我国城市建设的历史发展历程来看,要使我国的城市建设得到迅速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必须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城市建设中去。当前,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发展,城市化的进程将会越来越快,在这样的背景下,全面贯彻科学的发展观已经成为政府的当务之急。我们坚信,国家会作出正确的决定,我们的耕地保护和城市化必然会得到发展,实现双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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