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江南“折租造布”的中央化历程——读《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财政篇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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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寅恪先生是以江南“折租造布”为例,来论证唐代的“江南(南朝)化”说的。根据武则天时期的陈子昂上疏以及“仪凤三年度支奏抄、四年金部旨符”,唐代江淮地区仍在实行以前南朝的折租纳布制度。开元二十五年之前,该区上供的租米通常是用租布(可能也包括钱)在东都附近籴纳来的。但随着江淮地区上供地位的提高及边境和籴事业的开展,中央政府也出现了直接受纳租布的迹象。唐玄宗时期,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官府的和籴规模、区域事业不断扩大,中央对充任货币职能的布帛需求量也在加大。开元二十五年,政府在京辅一带广行和籴,最终以法令的形式确认了江南的折租造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