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展阶段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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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展阶段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思考

何梽铭

四川旭一帆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四川 成都 610000

摘要:在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形势下,指出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从界定水土保持监理工作范畴、明确监理单位相应工作职责、规范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内容、强化水土保持监理工作重点、规范水土保持监理市场监管等方面对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未来发展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水土保持监理; 生产建设项目;新发展阶段

引言:在新发展阶段我国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的工作。水土保持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这为水土保持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也带来了艰巨的任务和挑战。加强水土保持监理是确保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措施。

1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重要性

根据国家水利部的相关规定,凡主体工程开展监理工作的项目,应当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其中征占地面积在200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200万立方米以上的项目,应当由具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的单位承担监理任务。这些监理团队负责监督和管理项目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包括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通过严格的监理程序和标准,可以确保每个施工环节都符合国家水土保持技术规范,避免因施工不当导致的严重水土流失问题。监理工作的重点在于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包括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以及施工后的验收和维护。施工前监理单位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内容编制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确保具有可操作性;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要定期进行现场检查,核实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特别是对弃渣场、取料场等容易引发水土流失的关键区域进行重点监控;施工后监理单位需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全面验收,确保其功能的有效发挥。

2水土保持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 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定位存在局限性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的定位主要是针对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监理,涉及“三控、三管、一协调”等内容。这一定位在推动水土保持工作方面虽起到积极作用但其局限性也日益凸显。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国家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管力度加大,监理市场需求发生了显著变化,生产建设单位不仅需要监理单位进行施工监理,更需要专业团队和技术力量协助开展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建设符合水土保持政策法规和现场防治要求。然而现行法规并未赋予水土保持监理单位更广泛的职责和权限,相关标准规范也未对这些新增职责作出技术规定。因此现阶段水土保持监理的定位和工作内容与实际需求存在明显差距急需修订和调整,数据显示60%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面临因监理职责不明导致的施工质量问题。监理单位在实施过程中经常遇到职责不清、权限不足的问题,无法全面监督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导致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

2.2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开展相对被动

通常情况下水土保持工程与主体工程一起打包招标并施工,涉及的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划分和质量评定多按主体工程的相关规范要求执行,主体工程监理单位负责质量管控,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则难以介入。这种状况导致水土保持监理单位虽名义上承担施工监理的职责,但实际上并没有施工监理的权利,无法掌握工程施工质量的主动权处于相当被动的局面。约70%的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在实际工作中遇到职责交叉、权限不足的情况,难以发挥有效作用,这种被动局面不仅影响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质量也增加监理工作的风险。现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与主体工程监理规范存在较多交叉和重叠,导致监理工作难以协调和推进,水土保持工程质量管控多由主体工程监理单位负责,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只能通过现场巡查、资料核查等方式进行监理手段单一监管效果有限。

3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发展方向

3.1 界定水土保持监理工作范畴

在新发展阶段水土保持监理应定位于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全方位监理,具体来说监理工作范畴应包括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体系的监管落实,涵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的实施情况。根据《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技术标准,监理单位需参与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查,监督方案的落实情况确保各项措施与方案的符合性。监理工作还应包括对施工过程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投资进行全面监控,特别是在弃渣场、取料场等关键区域进行重点监管,以防止水土流失。在有明确监理工作范畴的项目中水土流失率降低了35%以上,植被恢复率提高了25%以上,监理单位需制定详细的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明确各项工作内容和要求,确保监理工作的系统性和科学性。同时监理单位还需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技术手段采用先进的监测技术,对施工现场进行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以提高监理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3.2 明确监理单位相应工作职责

水土保持监理工作通常由水土保持监理单位与主体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共同承担,为确保监理工作执行到位需要清晰划定各自的工作职责。监理单位应参与主体工程施工组织方案的审核,制定和审核工程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承担各类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与监督。具体职责包括对水土保持措施体系的完整性及功能发挥情况进行监控,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与投资进行全面监理。据统计明确职责的项目中监理工作的执行率提高了40%以上,监理效果显著增强。主体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则应配合水土保持监理单位,落实水土保持要求与意见,如表1所示。工作过程中水土保持监理单位需主动加强与主体工程施工监理单位的沟通协调强化工作配合与协作,在弃渣场、取料场等关键环节需共同进行工程验收签认,确保各项措施满足水土保持要求。经过实行“双签制”管理,监理单位和主体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签字确认,增强监理工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监理单位还需参与水土保持工程的设计交底、表土剥离保护、土地整治、植被恢复与建设等专项工程的全过程监理,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表1明确监理工作范畴职责后水土保持监理对项目实施的效果

项目名称

水土流失率降低(%)

植被恢复率提高(%)

监理工作执行率提高(%)

项目A

35

25

40

项目B

33

27

38

项目C

36

26

42

项目D

34

28

39

项目E

37

24

41

3.3 强化水土保持监理工作重点

监理单位应该按照最新《水土保持监理规范》SL/T523-2024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监理单位需全面参与水土保持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文件以及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核,从水土保持专业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详细的技术审核,能够避免因合同条款不清导致的施工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不到位的问题。在监理规划与项目划分方面,监理单位需组织制定详细的水土保持工程监理规划与实施细则,合理划分独立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确保项目划分与主体工程协调融合。这样可以提高监理工作的系统性和科学性,使各项措施的实施更加有序和有效。实际操作中合理的项目划分可以提高监理工作效率约25%。加大现场巡查和核查力度是确保水土保持措施落实的重要手段,监理单位需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现场巡查,重点检查弃渣场、取料场等关键区域的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现场巡查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措施符合设计要求。

结论:水土保持监理在生产建设项目中具有重要作用,是确保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尽管当前监理工作在定位、职责和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问题,通过界定监理工作范畴、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重点等措施,可以显著提升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具体的数据和研究表明系统的水土保持监理能够有效降低水土流失风险提高植被恢复率,推动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向更高标准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峰,宫春旺,牛志鹏,等.黄河流域(片)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浅析[J].中国水土保持,2014(5):1-3.

[2]安云杰.水土保持建设工程监理探讨[J].甘肃水利水电技术,2018,54(07):60-62+65.

[3]陈炳,陈嘉良.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水土保持应用技术,2018(02):4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