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阳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践经验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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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阳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践经验

许南南

(济南市济阳区水资源保护中心,山东济南 251400)

摘要:为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以济阳区为例,通过梳理济阳区近年来的改革路径,总结了改革实践经验和取得的成效。介绍了济阳区如何建立工程运行管护机制、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使改革工作圆满完成,形成了一套复制推广的模板,为其他县(区)提供参考。

关键词: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济阳区

1引言

2016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要求用10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体制机制创新、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普遍实行,可持续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基本建立,先进适用的农业节水技术措施普遍应用,农业种植结构实现优化调整,促进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式向集约化转变。

山东省是农业大省,农业用水占全社会用水总量约70%。由于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不高,农业用水节水意识淡薄,农业灌溉用水管理粗放,造成农业用水浪费严重。近年来山东省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上,但由于普遍存在重建轻管,管护主体缺位、管护经费不足,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不到位,影响农业灌溉。因此,大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保障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良性运行,促进农业节水减排,对山东省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用水安全,推进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2016年9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2018年按“十三五”计划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在总结前期改革经验的基础上,2019年山东省水利厅调整改革思路、转变改革方式,以县域为单元,以灌区为主体,以创新为创新,采取整体推进县的方式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并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已纳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2022年,济阳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开展了评估及验收,济阳区通过建立健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机制及加强组织保障的改革路径得到了省级、市级主管部门的一致好评,本文意在总结济阳区改革历程,进行经验分享。

2 改革路径

2.1基本情况

济南市济阳区位于鲁西北平原的南部,黄河下游北岸,东经116°52′~117°27′,北纬36°41′~37°15′,隔黄河与历城区、章丘区、邹平市相望,东北、北部与惠民县、商河县接壤,西北、西部与临邑县、齐河县相连,西南与起步区毗邻;历史悠久,是山东省省会济南市的近郊区。2018年,孙耿、崔寨、太平三街道划归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代管;2019年6月,三街道统计事权划转至先行区。目前,济阳区管理济北街道、济阳街道、回河街道、曲堤街道、垛石街道5个街道和仁风镇、新市镇2个镇,608个行政村(居),总面积777.7 km2。2022年末,管辖区域内户籍人口42.07万人,常住人口42.08万人。

济南市济阳区自2018年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以来,按照“整镇推进、分片实施”的原则逐步实施济阳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18年完成济阳街道、回河街道、曲堤街道20.07万亩改革面积,2019年完成回河街道、新市镇、仁风镇22.3万亩改革面积,2020年完成垛石街道、济北街道22.04万亩改革面积,截止2020年底,济阳区已完成全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64.41万亩。济南市济阳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主要从组织保障、工程管护机制的建立、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的建立、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的建立等4个方面入手。

2.2组织保障

(1)济阳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行高位推动,成立了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水务局局长担任,相关成员单位包括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及各镇(街道)的副镇长(副主任)。

(2)成立改革专班,认真研究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相关政策,具体经办各部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做好上传下达,收集整理上级有关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文件,协助本部门解决全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过程中的问题。

(3)印发《关于成立各专门工作小组的通知》以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建立济阳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包括例会制度、专题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培训,区水务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发改局及各乡镇水利分管人员参会。培训每半年召开一次,及时传达上级指导思想。

(4)设立独立、专业的档案室,建立了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了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借阅、鉴定、销毁的各项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均打印上墙,以供参阅。汇总改革资料,将所有材料打印纸质版形成汇编,并根据内容分类管理。

(5)改革前对全区进行摸底调查,由技术支撑单位编制实施方案,明确改革任务,由济阳区人民政府正式发文印发。

(6)多方位宣传,通过手册、横幅、新闻媒体、电视台等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本区改革宣传。

(7)建立济阳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信息化平台,建设内容包含工程的运行与管护、用水管理及水费收取、使用等内容,与改革的机制建设配套,实现信息化管护、实时监控、实时上报、实时统计等功能。

2.3工程运行管护机制的建立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后运行管护,实现工程长久良性运行,先建制度后建工程,保障农田水利设施有人用、有人管,更好发挥工程效益,由济阳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出台《济南市济阳区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济阳水改办发〔2022〕7号),济阳区已建立“区管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属地镇(街道)统筹管理末级渠系及田间工程+受益行政村具体负责”的管护模式,骨干工程由济阳区城乡水务局所作为管理主体,对区管骨干工程与计量设施进行日常巡查、维护、报修、水量计量等工作。末级渠系及田间工程是由各镇(街道)作为管理主体,负责末级渠系及田间工程水量计量、水权分配、工程管护及农业水费的征收等工作。受益行政村作为末级渠系及田间工程日常管护的主体,既是具体受益主体,又是具体管护主体,具体负责水利设施维修、使用、养护等,每个行政村设置一名水管员,负责协调本行政村水利设施的使用和管护、水量计量与上报、农业水费征收等水管事务,并服从镇(街道)的管理和安排。

2.4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的建立

(1)济阳区发改局根据《济南市济阳区农业综合水价成本监审报告》(济阳发改)成监〔2022〕11号),批复济阳区微盈利成本水价为0.18元/m3,全成本水价为0.17元/m3,运行维护成本水价为0.17元/m3

(2)建立并实行分类水价制度,粮食作物参照运行成本价格执行,用水价格执行0.17元/m3,经济作物以及种植、养殖等参照微盈利成本价格执行,用水价格执行0.18元/m3

(3)建立并实行分档水价制度,采用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的计费方式,定额内用水按价格标准执行;超定额30%以内(含30%),按价格标准的1.5倍执行;超定额30%~50%(含50%),按价格标准的2倍执行;超定额50%以上,按价格标准的3倍执行。

2.5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机制的建立

为引导培养群众节水意识,减轻农业水价改革区群众用水负担,保障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有序进行,由济阳区城乡水务局、区财政局联合行文,出台《关于公布<济阳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奖补办法(试行)>的通知》(济阳水字〔2021〕16号),明确了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的发放流程、形式等内容,为奖补资金的有序发放提供了文件支撑。各镇(街道)根据奖补文件有序发放奖补资金。

3改革成效

(1)完善工程计量设施,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提供“硬件”支持。为实现计量到村、计量到户的改革目标,全区新建计量设施1799处,其中通过济南市济阳区2018年至2020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新建计量设施207处,通过济南市引黄灌区节水工程(济阳区部分)新建计量设施1592处,实现骨干渠系与末级渠系计量全覆盖,为农业水费实现按方计量收费提供了“硬件”支持。

(2)建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体制,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提供政策支撑。建立农业初始水权制度,明确农业初始水权到村到户。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使农业水价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机制,不增加农民负担,发放节水奖励资金,激发农民节水积极性。建立运行管护机制,实现工程长久良性运行,先建制度后建工程,保障农田水利设施有人用、有人管。

4结语

济阳区通过建立健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机制,水利工程逐渐实现“有人管、有钱管、管得好、可持续”的目标,潜移默化的改善了水利行业“重建轻管”的现状,有效提升用水户的节水意识,全面提升用水效率。本文通过介绍济阳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机制的建立方法,针对其他县(区)现存困难指出推进方向,旨在为其他县(区)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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