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治理困境与完善路径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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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治理困境与完善路径

周国昕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310053

摘要:由于移动通信技术飞速发展,在为社会大众日常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了一定的温床条件,再加上国家间没有网络壁垒,从而使得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近年来呈上涨趋势,由于其特殊性,使得治理难度较大,面临着众多的困境问题。本文以当前跨国电信网络诈骗的具体治理困境为切入点,重点分析了针对此的切实可行完善路径。

关键词: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治理困境;AI技术诈骗

前言:当前电信网络诈骗已经成为互联网侵害社会大众财产利益的一种高发型犯罪种类,尤其是跨国诈骗案件层出不穷,由于其作案犯罪手段不断创新,在境外的犯罪窝点难以追踪,使得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极大地危害了社会公共安全,为了保障国民的财产利益不受侵犯,则应当全方面分析当前其所面临的困境问题,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治理完善路径[1]

一、当前跨国电信网络诈骗的具体治理困境

(一)立法宽泛化使得其立案与管辖难度大

    当前时期,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治理难的困境表现为立法宽泛化,使得此类案件无论是立案还是管辖方面都有着很大难度。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有着高下限链金额,当此案件的涉案金额没有超过3000元时不予立案。社会大众往往片面地认为跨国电信网络诈骗隶属于涉案金额巨大的犯罪类型范畴,但是从近年来的诈骗案件实际情况来看,小额的涉案金额占比较大,当被害人报案时,往往会因为财产损失未到达限而使得没有被受理。尽管此案件的犯罪金额能够累积,但是因为跨国电信网络诈骗具有高度的隐蔽性以及证据收集难度大的根本特点,进而造成警方对于诈骗行为的识别不够精准,缺少相关的有力证据而无法对涉案人员采取相关措施。在这一背景下,就造成被害人觉得涉案金额较少且出于自尊心理而不愿意报案,公安机关的有益线索支持不足,由此导致这一犯罪行为愈发猖獗。再加上跨国类的案件,难以做到清晰的管辖权分配,管辖程序过于繁琐,浪费较多时间。

(二)有限的警力资源使得办案易受阻

    由于跨国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遥控指挥中心在境外,主要集中在缅甸、新加坡以及越南等东南亚国家,借助于移动通信技术提高犯罪行为的隐蔽性,使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愈发猖獗化。因为此犯罪案件发生在境外,所选择使用的网络服务器也在境外,以VOIP、GOIP等多元化的网络技术手段可直接组织搭建网络诈骗平台,网络IP定位和来电显示可实时随意修改,从而使得当前的公安机关部门难以借助现有手段做到准确定位,破案难度较高。而且当犯罪分子骗取到钱财后,还会第一时间将赃款转移到多个区域下账户,由此跨国电信网络诈骗还呈现出犯罪行为地和结果地分离、犯罪分子和被害人员分离,导致此类案件的隐蔽性与欺骗性进一步上涨。由于此案件呈现出规模化状态,案件侦破所涉及的环节众多,导致有限的警力资源在办理此案件时频频受阻,这也是突出的治理困境之一。

(三)电信网络诈骗的预警拦截系统建设相对滞后化

跨国电信网络诈骗的又一治理困境在于,预警拦截系统建设相对滞后化,当前跨国电信网络诈骗使用愈发先进的作案工具,并且在较短的的时间期限内就会持续更新诈骗手段与方式方法。尽管我国公安机关已经建成了诈骗电话防范拦截系统,但是诈骗不法分子已经不再使用电话诈骗这一陈旧手段,而是更多地应用移动互联技术、人工智能技术以及快捷支付技术等新型技术手段。诈骗团伙在实施跨国诈骗时,有着专业的网络技术团队作为技术支撑,借助于搜索引擎与聊天工具而开发新型诈骗犯罪手法,同时盗取公民个人信息,促使诈骗有着更加精准的情报作为支持,并且通过虚假信息在第三平台账户注册进行套现,而由于预警拦截系统建设相对滞后化,无法及时拦截,导致公民遭受财产损失。电信网络诈骗的手段随着移动通信技术的发展而持续升级,能够做到无缝转换移动信号与网络信号,在境外就可直接远程操纵实施诈骗,非接触式的犯罪特征十分鲜明,公安机关在调查此类案件时要比一般犯罪案件投入更多的时间,而犯罪人员在骗取收到钱财后又会第一时间向外转移,从而使得被害人员的财产损失很难挽回。

(四)公民的诈骗防范意识处于薄弱状态

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之所以能够频频发生,它主要是利用了公民的贪小便宜心理,虽然国家近年来针对跨国电信网络诈骗加大了宣传力度,开发了国家反诈中心等APP,但是由于政府部门关于电信诈骗宣传手段的教育远远落后于跨国不法分子的诈骗犯罪手段变化速度,导致公民的诈骗防范意识仍处于薄弱状态,使得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治理难度系数较高。在信息网络的持续化发展下,诈骗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法更新速度开始持续加快,各种新型的诈骗方式被研发出来,具体包括冒充国家政府部门人员、银行人员以及电商平台客服人员来向社会大众进行钱财诈骗。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方法手段的更新速度过快,公安机关部门以及反诈骗宣传部门的工作长时间处于滞后状态下,公民缺乏良好的诈骗防范意识,容易陷入不法分子特意营造的诈骗圈套。再加上还有一定比重的公民对于诈骗案件抱有事不关己以及盲目自信的态度,总是错误地认为此类案件和自身无太大关系,在上当受骗后才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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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网络诈骗技术治理难度大

当前的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所应用的形式以及技术手段愈发多元化,尤其是AI技术,通过此技术来模拟出受害人家人的声音或是合成视频来以假乱真地对受害人实施诈骗。借助于AI技术还能够弱化与模糊不法分子的根本特征,无论是其所使用的声音还是相貌都是由AI合成,使得分析以及抓捕更加有难度,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治理更加困难。
二、针对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治理的切实可行完善路径
(一)开发诈骗治理新模式

要想实施跨国电信网络诈骗的管辖权,需要开发诈骗治理的新模式,创新模式内的技术,有效避免电信网络诈骗治理与管辖权的冲突,确保其符合三项基本原则,满足属地管辖、属人管辖与保护性管辖的要求,为电信诈骗治理技术运用提供基础支撑。首先,积极开发计算机技术,创新侦查技术理论体系,有效辅助各地区开展诈骗治理工作,解决电信诈骗的问题。例如,某地跨国电信技术人员采用先进的治理手段,提高计算机技术的应用水平。利用先进技术对电信诈骗分子的国籍进行分析,并按照三项基本原则进行技术运用,加强电信诈骗治理。在此过程中,网络诈骗治理技术人员遵循“谁发现谁管辖谁主办”的原则,必要时请求相关国家协助调查,协助侦破电信网络诈骗案,保护国家人民的财产安全。在管辖地点设定为财产损失地的基础上,国家贯彻主权原则,减少对异地司法资源的浪费。例如,一旦侦破犯罪分子异地犯罪的案件,需要将犯罪分子运送到财产损失地,由财产损失地顺着资金链条进行侦查。而犯罪行为的参与,会严重减缓资金侦查速度。其次,相较于犯罪行为地,财产损失地对案件的跟踪与了解时间较长。在实施抓捕前,已经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与财力进行侦查。因此,如果将电信诈骗案件移交到犯罪行为地,之前投入的成本都会沉没,这种治理方案不科学。对此,将犯罪分子押送回财产损失地,对案件进行审理更为适宜,管辖地点的设定更加合理。最后,管辖地点的设定涉及办案权、国家法律制度等。在我国境内电信网络诈骗的行为处理要遵循国家法律要求,一旦交由国外办理,可能会造成不公正的现象。对此,将管辖地点设定为财产损失地有助于维护我国公民的切身利益,给犯罪分子严厉的打击。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治理完善路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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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治理完善路径

(二)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加强警务合作

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侦破需要各个国家之间的相互配合,加强各国之间的警务合作是诈骗案件治理的有效路径。首先,运用先进移动通信技术,积极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各方工作者可以及时上传信息,加强警务合作的效率。例如,最近我国侦破大量的电信网络诈骗案,大都来源于东南亚地区。其中以老挝、缅甸、越南、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家和东盟国家为首,主要是其治理不严导致的[3]。不少犯罪分子在上述国家施行诈骗,主要对我国进行电信诈骗,为我国社会治理带来严重的干扰。对此,国家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建立信息交流平台,通过平台与国外警方取得联系,并展开深入的合作,不断打击跨国电信网络诈骗,减少网络诈骗犯罪的发生概率。由于国家之间的相互信任,对犯罪不容情的态度,使国内外警方达成一致,不断侦破一个又一个犯罪窝点,在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治理中取得显著成效。其次,借助网络平台,共享侦查信息,推动我国与周边国家的警务合作。例如,在上述基础上,国家之间相互交换案件线索与犯罪情报,运用移动通信技术进行信息共享,减少警方调查信息的时间与成本。例如,我国警方之间签订协定,为外国警方提供便利。诸如引渡、预防与合作行动,警方之间相互配合。最后,建立联合执法平台,对执法工作进行统一部署,严格按照要求打击电信诈骗案件,促进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治理水平的提高。
(三)创新网络安全监管技术

网络安全监管技术的创新为金融机构与有关部门治理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提供技术支撑。首先,运用网络安全监管技术对电信诈骗所涉及大规模资金转移现象进行监督,有效提高金融机构与有关部门的警觉性,促进其监管能力的提高。例如,有关部门针对异常现象进行监督,必要时冻结资金,保证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对此,要想提高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治理水平,需要着重强化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保障资金安全。首先,健全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科学划分责任内容,加强对电信运营商的监管。例如,在金融机构要求下,电信运营商必须实施手机卡实名制,不得私自将未实名的手机卡销售,发现问题及时治理,对电信运营商进行处罚,落实金融机构的监督职责。在金融机构的监管下,电信运营商将未实名的手机卡及时处理,并加大技术创新与改革,提高电信运营能力。例如,创新的短信拦截能力,能够有效拦截骚扰与诈骗信息。未实名的信息与电话会提醒用户,保证用户资金安全。其次,工信部加大监控力度,创新网络安全监管技术对违反的软件与工具进行监督。例如,销售信息群发器涉嫌为违法分子牟取利益,在工信部的监督下,禁止此类工具的应用,提高跨国电信网络诈骗的治理水平。而公共服务部门对电信业务进行整顿与监督,严格按照网络监管要求,落实监督职责。并借鉴电话卡实名制的经验,严格执行银行卡实名制。涉及大金额的交易,需要输入交易密码,在多重保险的控制下实现交易,发挥金融机构的监管作用。最后,银行为加大技术创新,采用验证系统,对身份证进行防伪识别,为公安机关提供便利。大数据监控下,对账户的存取款、转账进行监督。同时,金融机构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四)构筑网络防火墙

跨国电信网络诈骗的方式多样,隐蔽性较强,需要构筑网络防火墙,提高电信网络诈骗的治理能力,促进诈骗治理技术的创新与完善。首先,利用网络防火墙技术,在社交、购物、借贷、论坛等多个方面进行安全防护,精准识别电信网络诈骗,保护网络安全。例如,通过360反诈系统,对用户数据信息进行保护,避免外界用户的攻击,非法获取用户信息。网络防火墙具有较强的安全性,能够对假冒公检法的用户精准识别。并发挥金融平台客户的管控作用,通过电商快递人员的身份信息核实,了解诈骗信息的情况,对其进行有效防控与治理,降低跨国电信网络安全问题的发生。其次,网上刷单、退款等操作也会为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可乘之机。对此,通过网络防火墙技术,对工作人员的身份进行核实,避免出现安全事故,危害用户的财产安全。例如,通过构筑网络安全防火墙,提高电信反诈水平,丰富诈骗治理技术手段。其中,加密技术不断创新,保障多项网络产品与服务的安全,并推出智能客服,为用户提供准确的信息,提升用户的反诈意识,促进反诈水平的提高。最后,网络防火墙系统能够准确识别风险账号,并对风险电信通话进行拦截,及时劝阻被骗者。例如,某地基于网络防火墙技术,日常识别潜在风险账号超过160万个,并累积拦截风险通话2万余次,为线上反诈课堂提供数据支撑,避免用户受到跨国电信网络诈骗。
结论:综上所述,未来的跨国电信网络诈骗可能仍会保持着链条化、集团化以及专业化的发展趋势,诈骗手段也会持续更新,针对此类跨国犯罪案件做到有效治理,从原有的治理困境局限性中跳脱出来,其切实可行的完善路径应当集中在管辖地点设定为财产损失地、各个国家之间的警务合作重点加强、着重强化金融机构的监管责任以及构筑网络防火墙等,构建出反诈骗巩固防线,确保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治理更加有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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