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事论》中社会经济文化思想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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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事论》中社会经济文化思想

赵师锐

西南大学国家治理学院

摘  要:《新事论》作为冯友兰先生哲学思想的重要体现,从多个方面为国家和民族的发展向内挖掘根源,向外寻找出路,其囊括的社会、经济、文化思想为当时的中国提供了发展思路,指明了前进方向。

关键词:新事论 社会 经济 文化

抗战前后,冯友兰先生先后撰成《新理学》《新事论》等六部著作,是为《贞元六书》。此书的主要内容,冯友兰先生自己评定为“是对于中华民族的传统精神生活的反思”[1],相比于他在20世纪30年代出版的《中国哲学史》,《贞元六书》不再满足于“照着讲”,而是致力于哲学创作,算是“接着讲”。就六书之间的关系而言,如果说《新理学》是冯友兰哲学思想体系的总纲,那么《新事论》继《新理学》而作,是以《新理学》中关于共相与殊相的关系之讨论为基础,解决中国社会变革的实际问题,其可以说是《新理学》的实际应用。同时,《新事论》主要涉及冯友兰关于古今中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思想。书中各篇于1938年9月至次年4月草成时即陆续在昆明《新动向》半月刊发表,修订后于1939年6月结集成书,1940年5月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全书共12篇,分别为:别共殊、明层次、辨城乡、说国家、原忠孝、谈儿女、阐教化、评艺文、判性情、释继开、论抗建、赞中华。

冯友兰先生当时部分地接受了唯物史观,在社会性质、经济发展、文化类型转变的问题上,主张由“以家为本位的社会”转进为“以社会为本位的社会”,认为所谓东方与西方之差别,其实不过是古今之异,是乡下与城里之别,因此强调发展生产力,通过产业革命,建构以生产社会化为基础的近代文化。冯友兰先生首先以其共殊相观批评了“本位文化”论和“全盘西化”论,认为中国文化或西洋文化都是属于某类的文化,所谓西方文化即是指近代或现代文化。学习西方,不是学某一西方国家之偶然的、特殊的、个别性的东西,而是学其主要的、属于某类的某性。一个国家或民族所有的文化是特殊的文化,是很复杂的,可以同时属于许多类、有许多性,我们所要注重的是其主要的性质。以下笔者从社会、经济、文化三个方面来浅谈《新事论》中的相关思想。

一、社会之变迁

《新事论》中,“辨城乡”篇详述了中西社会由于制度、经济、发展等原因产生的差异,“说家国篇”则重点讲明了中国社会在当下的变迁,而后的“原忠孝”篇、“谈儿女”篇、“阐教化”篇与“评艺文”篇则分别从道德、生活、教育制度和文化四个角度分别论述因社会变迁而带来的改变与差异。

“辨城乡”篇中,冯友兰先生形象地用“城里人”与“乡下人”来说明国家、社会之间的差异。“自周秦以来,中国向来是城里,周围别底地方向来是乡下。”[2]众人皆知,历史上中国是强国,大国,臣服于历朝历代的番邦过也不少,因此一直是“城里人”。然而,到了清末时期,中国迎来空前变局,如冯友兰先生所说“中国人本来是城里人,到此时忽然成为乡下人了。这是一个空前底变局。这是中国人所遇到底,一个空前底挫折,一个空前底耻辱。”[3]世界中心转移到了西方,而别的地方倒成了乡下,包括当时的中国。城乡生活的根本差异不是因为他们是英美等国人,我们是中国人,而是在于英美等国率先舍弃了以家为本位底生产方法,脱离了以家为本位底经济制度,采用了以社会为本位底生产方法,实行了以社会为本位底生产制度,进而西方进入了“以社会为本位的社会”,中国则依旧是“以家为本位的社会”,因此前者剥削后者,后者依靠前者。如果“乡下人”觉醒后不想再吃亏,受压迫,那么就要想办法把自己变成“城里人”,对此冯友兰先生给出的出路是“产业革命”,他点明“于产业革命后,乡下何以尤靠城里,东方何以必靠西方。”[4]并且他用英国与苏联的案例来论证此观点,即社会的变迁与差异并非因为其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而在于是否有产业革命,有了产业革命,社会便分化为冯友兰先生口中的“生产家庭化底社会”和“生产社会化底社会”,前者所求家庭即可满足,后者则需要在社会中才可求得。因为在生产家庭化底社会里,家就是个人的一切,一切也都以家为出发点、集中点,而在生产社会化底社会里,社会才是个人的一切,因此形成人的某种行为、团体、组织。并且此社会分为国家和世界两重概念,首先是生产冲破“家”这个单位,进而以“国”为范围,而如今已经达到世界这个概念,例如“经济全球化”,可见冯友兰先生对时势看得之透彻。既然进入了生产社会化底社会,其特点便是:第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密切;第二、个体可以不依靠家庭,但绝对不能脱离社会;第三、它会逐渐消解传统中关于家的某些内涵与要素;第四、此社会进入“国”与“天下”的范围,必将使“爱国才不只一个是悬空底理想,而是一个血有血肉、活底道德”[5]

既然社会性质发生了改变,那对个体的影响同样天翻地覆,这里笔者用“谈儿女”篇来论述。在生产家庭化底社会里,妇女附属于男性,完完全全归为家里人,年幼依靠父母,年长出嫁便依靠夫家,若是脱离了“家”便无法生存,因此这样的社会里,妇女缺少独立性、可能性与话语权,所以“夫妻之结合,以终身不可复离为原则”

[6]。这样的环境下,妇女自然而然会被所谓“忠贞”“贤淑”“隐忍”等名义附上许多道德与行为的枷锁,无法“睁眼看世界”。但是从“人”这一角度来看,这是对人之天性的压迫与束缚,是不亚于“城乡”的另一种剥削和掠夺。而在转向生产社会化底社会之后,人人皆可与社会接轨,夫不再完全需要妻帮,子女也会离开父母独立生活,因此妇女的家庭负担骤然减轻,女性不再需要依赖家庭,可以自由地去工作,去生活,选择是否婚嫁与生养,如果女性选择生育孩子,那么就会同时出现冯友兰先生口中的“妇女问题”和“儿童问题”,其产生的根源在于社会的变迁还未到终极形态,因为生产社会化底社会分化为两类:一是生产社会化而支配家庭化者,一是生产社会化亦支配社会化者。处于前者的女性一旦选择生育,似乎又要被“禁锢”回家庭之中,因为她需要养育孩子,便不能完全自由,所以面临家庭还是事业的抉择?由此,要想解决这两个问题,冯友兰先生设想:但在生产社会化支配亦社会化底社会里,各种事业,皆由社会经营,皆不以得利赚钱为目的。所以在此种社会里,可以有养育儿童底机关,不以得利赚钱为目的……所以在此种社会里,女人可以不受小孩及生小孩之拖累,而在社会上可以与男人一样作事……而谁亦不是谁的附属品。如是,妇女问题自然解决。[7]对此笔者十分赞同,尽管现实情况没有达到,但这可以为今后更好解决该问题提供思路。不过冯友兰先生认为“在生产家庭化底社会里,没有儿童问题,亦没有妇女问题。而在生产社会化而支配家庭化底社会里,有儿童问题,亦有妇女问题”[8]。对此笔者有不同的见解,如他所言,进入了生产社会化而支配家庭化底社会里,女性面临是否生育的艰难抉择(因为这会影响她们是否真的独立与自由),那笔者的理解是这归根结底还是人的自由问题,因此,在生产家庭化底社会里,妇女受压迫、束缚、剥削,地位低人一等,同样面临着艰难的境地,同样失去全面而自由发展的可能性,这不也可以被视为一种“妇女问题”么?尽管其本质是“人的自由”问题。同样,这样的社会环境下,生育的儿童如果是男孩,那么他从小在这样的环境下受教育,被潜移默化地培养成新一代“一家之主”,是否极有可能会去压迫新一代女性,甚至酿造周而复始的“悲剧”?反之,如果生育的儿童为女性,从小至长大岂不同样面临与她母辈相同的处境么?这难道不也是另一种程度上的“儿童问题”吗?因此,在笔者的理解中,社会的变迁之下,就拿“儿女”问题来说,要解决的远不止是所谓某一群体面临的困境,而是应始终围绕着“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出发。

二、经济之现代化

冯友兰先生曾坦言:“唯物史观的一般原则,对于我也发生了一点影响。”[9]马克思哲学思想不仅让冯友兰先生意识到社会历史的发展变化,同时令他注重文化现代化发展中的经济力量。前文所谈到的“辨城乡”篇中就明确指出当时中国落后的根源在于经济,中国人当了上千年的“城里人”,然而从十九世纪开始却变为“乡下人”,其缘由就是中国没有进行产业革命,导致经济发展缓慢,反观西方国家却通过产业革命使经济腾飞,迅速成为“城里人”,实现角色互换。因此,冯友兰先生在《新事论》中便明确分析了仅靠东方精神文明是难以抵抗外敌入侵的,要想摆脱剥削、压榨、迫害,唯有发展工业经济,走工业化道路。中国人要想重新变成“城里人”,赶超西方列强,就一定要“照我们说的工业化,是物质文明也有,精神文明也有,而以物质为根据。如有了某一种的物质文明,则某一种的精神文明不叫自来。”[10]

冯友兰先生借“体用”范畴来说明经济对文化的决定性作用。他认为在一个社会类型中,生产力等经济基础是“体”,政治、文化等上层建筑是“用”,器体道用,经济基础之物质层面决定上层建筑之精神层面。“辩城乡”篇中,他讲到“清末人只知所谓西洋的‘物质文明’,而不知其‘精神文明’。民初人于是大谈其所谓西洋的‘精神文明’,对于实用科学、机器、工业等,不知不觉地起了一种鄙视,至少亦可说是一种轻视。”[11]所以清末人的见解是“体用两橛”,民初人的见解是“体用倒置”,二者都不是最适合的道路,但清末人的兴实业至少可以实操下去,可能有意想不到的结果。在本篇末尾,冯友兰先生点明了中心:“英美等国之所以能于现在世界中取得城里之地位者,乃因其先近代化或现代化,乃因其先有某种文化。中国之所以于现在世界中流为乡下的地位者,乃因中国未近代化或现代化,乃因中国未有某种文化。”[12]这段话深刻揭示了西洋之所以优越,并非因为它是西洋的,而是因为它是生产社会化的、现代化的,而当时中国之所以落后,也非因为它是中国的,而是因为它还未进入前文所指的社会之变迁,还停留在古代的、生产家庭化的。虽然有学者批判《新事论》中冯友兰先生对唯物史观的运用比较机械,过于强调文化发展中经济的作用,而否定文化本身的力量,但是纵观《新事论》全文,笔者认为第一:冯友兰先生的目的并非全盘否定中国文化,而是直指本质地提出中西文化之间的差异,以及文化的问题而引起的社会、政治、经济等问题,并且一直在为当时的中国寻求最适合的出路;第二、当时中国的处境,群狼环伺,列强入侵,唯有强调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才是抗战建国后最该做的事,才能于黑暗中找到一抹光明,正所谓“取法乎上,得法乎中;取法乎中,得法乎下”,当一个国度,一个文明身处悬崖边时,能够自我拯救的方式绝非清高地对月吟诗,空谈文化,而是赶紧造一根救命绳把自己拉出深渊!

三、文化之延续

在“评艺文”篇中,冯友兰先生先明确了个体与类的区别:现在我们可以说,各个体之所以为个体,正因为他们所有底许多性质,各不相同。从类的观点看,除了属于其类底一性质外,其余底这些性质,都是不主要底;但自个体的观点看,则其余底这些性质都是重要底。[13]总结一下,就是个体有许多性质,类有共同性质,对个体来说重要的是这许多性质,因为塑造了自身的独特性,对类来说共同性质是最重要的,因为凸显了其共性。然后冯友兰先生便点明国家与民族文化间的差异不在于共性,即其是何种社会性质与文化性质,而在于各文化的独特性,正如冯友兰先生所说:“一民族所有底事物,与别民族所有底同类事物,如有程度上底不用,则其程度低者应改进为程度高者,不如是不足以保一民族的生存。但这些事物,如只有花样上底不同,则各民族可以各守其旧,不如是不足以保一民族的特色。”[14]这进一步点明了文化要延续发展,不仅要保留自身的民族文化特色,还需要与时俱进,学习发展程度高的工业社会的经济和文化。

此外,冯友兰先生还用“文质”观念来说明文化的延续:一个社会的生产方法、经济制度以及社会制度等,是质。它的艺术、文学等,是文。[15]其中“质”对应“体”但又有区别,“文”对应“用”而非“用”。笔者理解为“质”是民族文化最本质的特征,属内在,而“文”是表现“质”的各种特殊形式,在外,并且二者并不相互决定,而是体一不二的关系。“质”承载“文”,“文”修饰“质”,例如生产社会化之社会文化为“质”,而其民族的各式艺术形式为“文”,可以说“文质”思想与本书第一篇所讲“共相殊相”理论有异曲同工之妙。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文化要想延绵不绝,就“质”而言应该通过产业革命来改变自身的性质,向更高级形态转变,这样在世界才能有一席之地而不被废弃淘汰,就“文”而言,民族文化要避免被消解同化,则需要从艺术、文学等外在形式上保持自身的独特性和不可替代性,正如冯友兰先生所讲“一个民族,只有对它自己‘底’文学艺术才能充分地欣赏。只有从它自己‘底’文学艺术里,才能充分地得到愉快”[16],需要注意的是,冯友兰先生在行文中格外注意“底”与“的”的用法,此处“底”主要用于文学艺术哲学等,其内涵意义在于是民族“固有而专属的”,“的”主要用于科技自然文化,其内涵意义在于“所有而非专属”的。[17]由上可见,便知冯友兰先生关于文化之延续的看法是多么鞭辟入里和高瞻远瞩,我们现在走的正是这条道路。中华民族文化是炎黄子孙“固有而专属”之文化,是华夏儿女情感的标记与寄托,承载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前景与希望,因此其必将绵延长存,与日俱新。

四、结语

《新事论》一书中,冯友兰先生从多个角度来摸索探讨中国文化现代化的转型出路,共殊论为中国的现代化道路提供理论基础,层次论阐明革命和发展的必要性,城乡说、家国说点出社会变迁的根源和重要,谈忠孝、儿女、教化是为进一步说明社会转型之必要和影响,对艺文和性情的论述旨在强调中国民族文化的独特性和延续性,唯有社会转型、经济发展、文化延续才能真正使得一个国家与民族继往开来,保持活力,而全书暗含的现代化之路,就是中国不断前进的方向。

参考文献:

[1]冯友兰.三松堂自序[M].北京: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2]冯友兰.新事论:中国到自由之路[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1.

[3]冯友兰.三松堂全集第14卷[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1.

[4]张昊雷.德体技用——“中体西用”与“西体中用”之外的第三条路[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7年第4期.

[5]刘素娟.冯友兰《新事论》对中国文化现代化的理论探索[J].中州学刊,2020年5月第5期.

 


[1] 冯友兰.三松堂自序[M].北京: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2] 冯友兰.新事论:中国到自由之路[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1,P48

[3] 冯友兰.新事论:中国到自由之路[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1,P49

[4] 冯友兰.新事论:中国到自由之路[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1,P52

[5] 冯友兰.新事论:中国到自由之路[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1,P75

[6] 冯友兰.新事论:中国到自由之路[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1,P105

[7] 冯友兰.新事论:中国到自由之路[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1,P117

[8] 冯友兰.新事论:中国到自由之路[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1,P117

[9] 冯友兰.三松堂自序[M].北京: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P189

[10] 冯友兰.三松堂全集第14卷[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1,P270

[11] 冯友兰.新事论:中国到自由之路[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1,P55

[12] 冯友兰.新事论:中国到自由之路[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1,P59

[13] 冯友兰.新事论:中国到自由之路[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1,P142

[14] 冯友兰.新事论:中国到自由之路[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1,P146

[15] 冯友兰.新事论:中国到自由之路[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1,P148

[16] 冯友兰.新事论:中国到自由之路[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1,P150

[17] 张昊雷.德体技用——“中体西用”与“西体中用”之外的第三条路[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7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