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如何有效防范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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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如何有效防范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

曹玮

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

近年来,国内外,文物古建筑火灾频发,无论是法国巴黎圣母院大火、巴西国家博物馆火灾还是2024年河南大学大礼堂火灾,都给文物安全敲响了警钟,加强文物古建筑消防,刻不容缓。然而,在日常事务处理时,古迹建筑固有的属性和在管理层面的某些疏漏导致了众多火灾风险潜藏其中。

下面就文物古建筑存在的火灾隐患做一分析,并谈一谈如何做好预防工作。

一、火灾危险因素

()构造性要素。历史悠久的古代建筑物普遍采用木制构造,经过数百乃至上千年的日照、风吹和雨打,导致木构件受潮腐坏、变干脆弱,含水率远低于一般自然干燥水平(一般为1218%),已经成为完全干燥的木料。另外,这些建筑常使用含油率较高的优质木材如柏、松、樟等来建造,并在其外层施涂了厚重的漆料,因而极其容易着火。

(二)燃烧强度指标。新式建筑规定,燃烧强度的标准是木制品使用量不应超过每平方米0.03立方米。对于历史遗产的老建筑来说,平均每平方米可能含1立方米木质材料(含等同可燃材料转换为木材的使用量),从而使得这些建筑的燃烧强度是新建筑的31倍之多。

()扑救困难因素。

1.历史遗迹的建筑结构通常在原始构造上有所欠缺。这些建筑相互之间的空隙甚微,缺乏救火通道,也不能配备隔火墙,且灭火设备及供水量达不到救援要求。

2.火势蔓延迅猛,热量迅速聚集。木质结构的房屋一旦着火,1520分钟火灾往往处于猛烈燃烧状态,火场温度可以高达8001000摄氏度。文化古迹中木构件由于经年累月的干涸与自然风化,常常出现无数大小不一的裂纹,其结实程度甚至不如松散的松木。一些厚实的圆柱实际上并非由单根原木制成,反而是通过拼合几块木头而形成,表面覆盖著亚麻布,再涂上漆。一旦发生火灾,这些木料中的裂隙以及拼合处就成了火焰内部扩散的通道,令燃烧过程加剧。同理,由于古建中的屋顶既宽敞又结实,在起火时,烟雾和热气难以外散,容易造成温度堆积,进而引发爆燃,这使得这些古建筑一旦失火难以有效控制。

3.烟气的产生量大。通常情况下,每燃烧1千克木头能产生约20立方米的烟气,这个体积是木头本身体积的三百倍之多。面对这种情况,消防队员在执行救援任务时将难以顺利进入,同时也不适宜采取破坏性的救援措施,这无疑加剧了灭火作业的复杂性。

二、发生火灾的原因

(一)日常生活用火。通常体现在烹饪、取暖、照亮等火的使用过程中的疏忽而引发的火警,大约占老式结构火灾总数的四成。在这些历史建筑群落中,有些机构甚至开办了餐馆、包间、茶室,其用火行为缺陷明显。

()电气线路火灾隐患。这一类火害在古建筑火害事故中约占百分之二十,其主因包括电线老化、绝缘层损坏,电器设备运作时间过久、产热过量;照明设施与木质梁架或易燃物体距离不足,经久烘烤导致起火;随意增加电力消耗导致电线载流量超标,电缆截面积小而无法承载大电流的过载现象,以及在易燃的古建构造中胡乱敷设不合规范的电缆而致发火灾。

()宗教仪式中的点火礼节。信仰佛教的民众参与诸如上香顶礼这样的宗教仪式颇为普遍,且古老的庙宇构筑物往往成为举行这些活动的主要地点。常见于宗教活动中焚烧香纸、点燃烛火、向佛龛供奉菜油灯以及寺院中的酥油灯和规模宏大的灯会等。另外,还有按期进行的庙市和临时性的法会之类的宗教火用仪式。不知不觉中,这些活动为火灾潜伏了诸多隐患,这种类型的火灾大约占了所有古建筑火灾的10%以上。

其他火灾因素。主要包含过节期间的外来火种隐患,例如焰火和鞭炮燃放,以及包括烟头等遗留火种雷击等自燃灾害。

三、火灾预防的方法和措施

为应对古代建筑发生火灾的诸多原因,须恪守“综合防火与灭火,以预防为核心”的方针,针性地强化文化遗产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实施有序,规章周密,手段适当,救援高效,具体包括:

()提高认识,建章立制。

1.强化对从业人员及文化遗产建筑活动参与人的消防知识教授与技能训练。这一教育重点着力于提升人们对消防安全事务重要性的理解、火灾预防策略、初起火情处置方法以及扑火技巧的认识,目的是促进管理者增进对文物保护中消防任务的重视,进而主动并有效地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2.创建消防管理机构,划定职责。古迹历史建筑管理部门需严密执行《消防法》《山西省消防条例》以及应急管理部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的颁发 "文物建筑火灾风险防范指南"确立设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并组建一支专门或志愿性质的消防团队。依据单位的性质,制订并且改进火灾预防与扑救的应急方案以及符合单位实际的消防管理规章;积极做好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从各个层级实施消防责任制和岗位防火义务,保障每一项防范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3.强化消防基础设施的完善。有条件的文保单位在主体建筑中安装自动报警与自动灭火装置和电气火灾监控装置。对于那些确实没有条件安装报警和灭火的,应设置消防水池、手台机动泵、水缸等扑救火灾的基本工具。

()加强生活用火的管理。

1.处于文物保护范围内,要严禁火源,特别是生活用火,取暖用火等,更换为不产生明火的灶具。

2.禁止在古建筑区及其周围保护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等。

()对于宗教场所使用明火的严格监控。诸如佛寺与道院里的宗教从业人员一贯遵循供养仪式,将香炉、香盆、烛台和长明灯持续点燃于神殿、佛堂的供奉台前,年复一年,日以继夜。信众云集期间,殿内外常常犹如火海,鉴于此状况,需施行严格的管理措施:

1.在室内进行敬香、燃放蜡烛及油灯之行为,可替换为在殿宇之侧的无火患区域配备专用的焚香亭子,并由专职人员监管以确保无人时即刻熄灭火焰。

2.殿宇内部严禁使用明火,焚香及点燃蜡烛的行为需在殿外完成。

()电气火灾的预防。

1.我们须增强对电力工程线路选型和施工阶段的监督待安装完毕,必须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电气检测报告

2.对于仓储和展览空间中的电线,须要求套管布线。照明灯具必须采用60瓦或更低功率的白炽灯,严格禁止采用荧光灯和汞灯作为光源。

3.所有位于古代建筑群中的电灯照明设施,都须在户外设置配电开关箱。

实行人走即切断电源的规定,并应使用铜制线路,严格禁止替换使用铁线、铝线。

照明装置需与易燃和可燃材料保持安全距离。

)安装防火提示。在文化遗产和古建筑的关键区域以及游览高频地点,必须明确悬挂易于察看的消防安全标识和指示板,严格禁止带入易燃、易爆及助燃物质进入这些历史建筑和文物保护场所,力求将火灾的风险降至最低,保障这些建筑物和文物的防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