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排污许可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措施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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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排污许可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措施

周悦梅

宇寰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201101

摘要: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排污许可制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占据了十分重要的地位,对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有着一定的价值。在实际应用中将两者进行有效衔接,发挥他们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共享工作数据,调整工作方式,制定各位完善合理的环境保护方案,落实各项措施有效控制环境影响,保障环境的质量。为此,论文分析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衔接的重要性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有效的措施,以期为环保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许可制;深度衔接

前言:排污许可制能够有效制约企事业单位治污工作效率不足的问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可以评价活动的具体情况,提出适当的环保措施,控制活动污染。通过将两者进行有效衔接,构建完善的联动管理机制,实现技术标准统一,和管理内容的有效衔接,积极推进规划环评的落地实现,加速环境影响评价的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两者有效协同,完善环保管理体系,推进治污工作的落实。

1基于排污许可制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重要性

1.1激发企业治污排污的积极性

在发展的过程中,不仅要注重经济活动,还要考虑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基于排污许可制,完善自身的污水治理、废气排放、噪音和固废治理工作。若没有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处理,出现违法排污的情况,环境管理部门会依法追究企业的责任,影响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基于排污许可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可增强企业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重视程度,促使企业能积极收集生产工艺,排污位置等具体信息,将排污情况定期上报环境管理部门,由该部门进行披露,强化企业自身管理能力,激发企业根据要求积极落实排污治污工作。

1.2构建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

将排污许可证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有效衔接,可以提高企业的重视程度,积极推进环境管理体系的构建。排污许可明确了企业经营管理中需要承担的排污责任,要遵循环保优先的原则,治理和排放污染物。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支持下,可以实现管理的联动,细化排污治污的对象,要求企业重视环评工作,实现环评工作的有效落地,申请排污许可证,然后进行治理排污工作。相比以往的工作更加规范详细,企业需要构建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遵循各项规章制度,承担起自身的职责,并将其落实于各个部门的岗位中,从日常工作入手,落实排污治污的措施,明确环保责任,促进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1.3实现两者互补

排污许可制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各自具有一定的优势,通过两者有效衔接可以弥补不足之处。排污许可制侧重于后继性管理,通过发放许可证并监管排放行为来有效控制环境污染,督促企事业单位增强环保意识,落实环保措施,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避免对环境造成更为严重的污染和破坏。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侧重于前瞻性管理,通过评估和预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包括产污内容、数量、影响范围等,制定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从源头上开展环境保护工作,避免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严重的影响和破坏。将两者有效衔接,实现前期和后期的关联,在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利于调整方案。而排污许可制可督促建设项目有效落实排污治污工作,在运行过程中督促排放行为,符合环保要求。两者实现有效互补,达到良好的环保效果。

2基于排污许可制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问题

2.1重排污轻环境

在一些环境的建设项目中比较侧重于排污许可制度的落实,而忽略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而且在排污许可与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制度实施阶段,联合执法管理方面存在缺陷。一些部门的联动不足,并未能在发证的同时落实项目监管任务,环评工作不到位,报告内容不完善,影响到环保工作的落后,也导致排污许可证与环境影响评价衔接产生了负面影响。具体表现为多头管理,重发证轻管理的情况,导致排污许可证和环境影响评价的监测效果不好。

2.2环境影响评价方式单一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应用过程中,存在模式单一、范围较窄的问题。主要是由于在实际的应用中排污许可证和环境影响评价衔接不足,很多工作人员并未认识到环境评价模式的重要性,依旧采取传统单一的方法,这就导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流于形式。也会影响到排污许可制的有效落实和应用。而且在实际应用中相关管理工作不到位,尤其是一些建设项目的事中和后期的监管能力比较薄弱,虽然有排污许可证的约束,但前期环境影响评价单一,效果并不理想,这就导致后期的排污许可制约束能力下降,并不适用于一些敏感目标,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较窄,影响到环保工作的落实。

2.3缺乏统一的技术规范

排污许可证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实施过程中,由于技术标准并不统一,难以提高项目评估的合理性。在环评工作中核算与排污许可的实际统一排放量的核算方法存在一定的偏差,而且核算流程比较复杂一些,数据的来源,渠道多分布广,在计算时缺乏统一性和规范性,没有统一的定性标准,这就导致污染源的数据存在严重的孤岛效应,无法为排污治污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3基于排污许可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措施

3.1建立联动管理机制

建立联动管理机制,实现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的密切联系。联动管理制度中明确环境影响评价的具体内容,规范企事业单位排污许可申请的流程和要求。新建项目按要求履行环评的各项指标,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在竣工后开展环保验收工作。排污前向有关部门提交审批,在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才可排放污染物。要强化审核制度,从排污许可制的内容出发,对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确保评价结果审核达标,才可提供排污许可证。例如,上海提出了再造两证合一审批改革,出台了一系列深化两证合一的改革政策,在相关制度和政策的支持下,实现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有效衔接,为环保工作提供一定的保障。

3.2实现具体内容的衔接

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排污许可证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而实现两者的有效衔接,不仅要实现技术上的统一规范,还需要具体内容的有效衔接。在实施阶段要整理企业产能方面的数据,计算出排污时间,按照要求加强对污染治理设备的统一管理工作。通过整合数据资料,可以了解不同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利用相关软件构建大气污染物排放信息表、固体污染物排放信息表、水污染排放信息汇总表等,比较表格的数据,了解企业排污情况,开展动态的监管工作。能够及时发现其中存在的异常问题,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持,提高工作质量。企业在申请排污许可证时,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合理评估,遵循相关规定,调整自身的方案,确保能够通过排污许可证的审批。

3.3构建完善的环境内控制度

实现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效衔接,需要企业重视环境保护和排污治污工作,构建完善的环境内控制度,要详细地划分各部门的职责,落实到具体的人身上,增加环境规划,设计污染物减排计划,污染物监测环境应急管理等各种制度内容,加强企业内部环境管控工作。分析排污许可制的内容,积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不断优化内控制度,提高环评质量,在此基础上申请排污许可证。通过这一制度的建设,可以合理利用资源,降低企业的投入成本,激发企业排污滞后的积极性。

3.4统一技术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进行有效衔接,需要明确两者的目的,共同目标是保护环境,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排污许可证可以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环境管理中的效果,而环境影响评价的报告可以促使相关企业参与到审批工作中获取排污许可证。因此在衔接阶段要明确两者要点,统一技术规范。在技术指标格式和实际内容方面保持一致。确保两者处于同一标准体系中,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时可以结合导则总章进行设计,围绕各行业的导则简化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要求,能够与行业的排污许可制进行有效衔接。在污染源强核算层面调整工作方式,确保实际排放量的核算与环境源强核算相统一,避免出现衔接问题,提高环境管理的效率

3.5公众参与

在环境保护工作中,需要突出公众参与的必要性,发挥公众参与与监督优势,推动环保工作的落实。因此在排污许可证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衔接阶段,可以提高公众参与度。在前期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相关部门可以开通咨询渠道,在公众中进行大力宣传,让公众参与到环境影响评价的实施方案工作中,提出自己的建议。在中期工作中,根据初期结论结合具体的实施情况进行讨论,确保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效落实。在后期主要针对排污许可开展公众讨论分析工作,收集整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

4未来发展建议

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不断加剧和环境管理需求的不断增长,将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相结合的综合管理模式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为了更好地推进这一管理模式的发展,以下是一些建议。

4.1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

政府应加强立法和政策制定,明确排污许可制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合作机制,为这种综合管理模式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此外,应加强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增强企业和公众对排污许可制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认知和理解。

4.2强化监管能力建设

政府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排污许可制和环境影响评价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监测体系,加强对企业排放行为和环境状况的实时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和违规行为。

4.3加强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政府应主动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排污许可信息,为公众提供获取信息的途径,增强公众对环境管理的监督力量。同时,鼓励企业与公众积极进行对话和沟通,增进理解和共识,形成共建共治的环保合力。

4.4推动技术创新和绿色发展

鼓励企业采用更加环保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手段,推动绿色发展和可持续经济增长。政府可以通过税收优惠、贷款支持等措施,激励企业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减少污染物排放。

4.5加强国际合作和经验交流

环境问题是全球性的,国际合作和经验交流对于推进环境管理和保护至关重要。政府可以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合作,学习先进的环境管理经验和技术,借鉴国际最佳实践,不断提升我国环境管理水平。

4.6加强培训和教育

对从事环境管理和评价工作的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其环境意识和技术水平。

结束语:

综上所述,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的结合为环境管理和保护带来了新的思路和方法。然而,这一结合在实践中仍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政府、企业和公众应共同合作,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局面,推动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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