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民生问题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现实要求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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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首次单列篇章阐述了“民生问题”,充分表现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施政El标。党的十七大报告还指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这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在社会建设方面提出的明确目标和作出的郑重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