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法庭”绽放芳华 “柔性司法”造福一方——黑岗人民法庭诉源治理调研报告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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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法庭”绽放芳华 “柔性司法”造福一方——黑岗人民法庭诉源治理调研报告

张娜

龙江县人民法院黑岗人民法庭  161100

龙江县人民法院黑岗人民法庭位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东南部,距离龙江县城25公里,辖区面积800平方公里,是齐齐哈尔市辖区派出法庭中唯一的女子法庭,范围涵盖龙江县黑岗乡、华民乡、广厚乡(三乡共计21个行政村、142个自然屯)及3个农牧分场,管辖人口8万。黑岗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发挥女子法庭优势,推动多元主体深度参与纠纷调处,织密筑牢矛盾纠纷化解网络,成为群众家门口的“微法院”、希望田野上的“解忧站”、乡村振兴的“排头兵”。

一、夯基赋能,建设群众家门口的“小法院”

一是升级硬件配置,提升诉服能力。法庭占地面积440平方米,建有诉讼服务大厅、调解室、公判庭、荣誉室、活动室等审判及附属用房,具备立案登记、人民调解、缴费送达、跨域立案等功能,方便当事人在家门口就能办理各类诉讼事项。

二是科技赋能,智慧服务群众。加强法庭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配备自助网上立案、诉前调解平台登记、“龙法和”云法庭等便民小程序,建设在线音视频调解、互联网法庭,全面实现线上、线下调解、开庭以及其他在线服务,成为“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袖珍版”法院。

三是设立家事审判圆桌法庭,调解不局限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不预设立场,在审理中不称呼“原被告”,而以“父母亲”等身份从法制、人情、伦理和习俗等方面探寻当事人矛盾的根源,寻求解决之策,充分发挥家事圆桌审判对于当事人关系之间的修复和融合作用。

四是健全完善“乡镇法律服务点+巡回法庭”双重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法庭积极适用巡回审判制度,在乡政府设立驻村办公试点,定于每周二驻村办公,法官现场讲解法律知识、发放诉讼指南、现场接待解答咨询,开展“驻村立案、驻村调解、驻村送法”活动,2024年至今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0余次,成功解决群众纠纷40余起,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第一线”。

二、深耕诉源,打造金黄麦田上的“解忧站”

一是法庭牵头,开展“法院+乡村+社区+网格”多元解纷工作。定期与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综治办组织召开“四所一庭一中心”例会,汇总矛盾纠纷化解情况,建立完善调解前置机制,共同研判分析疑难问题,探讨可行性解决办法,从而形成“4+1>5”的联动效果定纷止争。

二是搭建三段式调解平台,全方位化解矛盾纠纷。诉前主动介入先行调解。在辖区设立“法律诊疗点”,邀请村主任、村调解员、屯长等调解能人作为“门诊联络人”,出现纠纷及时进行“问诊”或“会诊”。2024年至今已成功诉前化解纠纷48件。诉中部门协作联动调解。法庭融合辖区乡镇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等部门,现场开展普法宣传,引导村民树立有事找法院的积极思维。诉后建档回访延伸调解。法庭根据案件审结情况,建立已结案件回访制度,减少申请执行率,尽量让村民在执前自动履行 ,构建矛盾纠纷化解于前段、裁判履行化解于未执的“诉源+执源”双源治理模式。

三是网格法官下基层。女法官们深入辖区242个网格中,加入网格长法律咨询群,在网格内积极开展法律咨询、矛盾化解等工作,进一步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同时对网格中的网格员、法律明白人定期组织法律知识及调解技巧培训,采取一问一答的方式让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是“无讼”创建提质效。在少数民族人口占居20%的华民乡色力达斡尔族村创建特色无讼村屯,也是首个黑岗法庭辖区内的少数民族无讼示范村。通过法官和村民群众的直接协调联系,让群众“事有地儿说,理有地儿讲,矛盾有人管”,让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源头,从而强化诉源治理工作,让法律在乡村更有温度、更接地气。

五是以案普法,推进法治建设。法官们主动走出“审判庭”,深入村居企业、田间地头、街头巷尾,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认真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操心事、烦心案,多次深入乡村开展普法知识讲座,为村调解员普及法律知识和调解方式方法,同时提升村民法律知识储备以及维权意识,从而营造社会和谐氛围。

三、惠民善治,争做服务乡村振兴的“排头兵”

一是聚焦乡村精神文明建设,满足群众生活需求。充分发挥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乡村精神文明注入法治要素。通过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方式,围绕未成年人保护、犯罪预防、防止校园霸凌等主题,结合实际案例,开展法治大讲堂,提升学生法治意识和法治校园建设水平。

二是深入走访,服务企业健康发展。法庭通过实地走访调研辖区内学印珍珠岩厂等多家企业,将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司法需求、法律风险一一记录,按需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开展“送法进企”活动,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引导企业规范经营。

三是深入便民,建立企业绿色通道。坚持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结,最大限度地减少司法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当好服务辖区经济发展的“前哨战”“排头兵”。

接下来,黑岗法庭将继续加强诉源治理参与深度与广度,创新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品牌建设。

(一)创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品牌

黑岗法庭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宗旨,将真情感化作为解决家事纠纷的首选途径。一是注重调解优先2023年,法庭共受理家事审判案件101件,其中调撤案件84件,调撤率83.17%。2024年上半年,法庭受理家事审判案件40件,其中调撤案件38件,调撤率为95%。通过诉前与诉中双重调解,案件呈现出收案数逐年下降,调撤率稳步上升的良好局面。二是保障妇幼权益。女子法庭充分发挥司法保障职能和妇联纽带作用,在广厚乡建立“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室”,采用“家访制”妇幼保护工作模式,联合县乡村三级妇联开展一系列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活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将需要重点关注的“特殊家庭”备案登记,再由法官、妇女主任或屯长每月定期回访,形成家庭成长记录。同时,对走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高度关注,做到防患于未然。三是开展司法服务。自开展“妇幼问题一点通”法律咨询服务以来,黑岗法庭已成功为3个家庭解决了法律难题,通过女法官与村民面对面沟通、倾诉、交流,有效解决村民纠纷。同时对家事纠纷中需要被保护的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下发相关《家庭教育令》、《人身保护令》、《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等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创新无讼村屯建设,扩大影响力

在少数民族人口占居20%的华民乡色力达斡尔族村创建特色无讼村屯,也是首个黑岗法庭辖区内的少数民族无讼示范村。通过法官和村民群众直接协调联系,让群众“事有地儿说,理有地儿讲,矛盾有人管”,2024年至今黑岗法庭已在无讼示范村开展法律知识宣讲“见面会”3次,法官与群众的每一次深入沟通交流将无讼村屯的理念传递到辖区内每一位群众心中。持续推进“无讼”工作日常化、常态化、长效化,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化解在基层,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三)探索“诉源调解+执源治理”新路径,架起“审判-执行”联动新“枫”桥

一是前端预防,建立调解告知履行机制。树立能动司法理念,在调解阶段释法明理,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并将强制执行的相关内容写入调解协议,实现诉前调解与强制执行的有效衔接。

二是源头治理,建立调后督促兑现机制。在调解结束后,对于有当场履行能力的当事人,劝导其当场履行调解协议内容;对于不具备当场履行能力的当事人,督促其按照协议分期履行义务,并定期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确保案件切实履行到位。

三是部门联动,制定执前协调联动机制。对尚未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仍有协调可能的案件进行再次沟通,督促义务人及时履行义务,将案件消化在强制执行前,避免进一步激化矛盾。

2024年黑岗法庭将继续探索创新多元解纷机制,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将诉源治理工作做深、做实、做细,为提升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的司法满意度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