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相山区住建局 安徽省淮北市 235000
摘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社会的和谐稳定有着重要影响,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我国城市建设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对于房屋建筑工程来说,质量监督工作是保障其质量的重要前提,但就当前情况来看,我国的房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还存在着很多问题,这也是导致其无法达到预期目标的重要原因。基于此,本文结合房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了相应对策,希望能够对加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水平有所帮助,促进我国城市建设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关键词:房屋建设;质量监督;质量提升
1.房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存在的问题
1.1缺乏健全的质量监督机制
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的房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机制还存在着很大的缺陷,主要表现为:首先,我国房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制度不够完善,在实际工作中,我国的质量监督部门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系统的管理机制,这也导致了房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无法达到预期目标;其次,我国房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的数量不足、专业能力较差等问题严重影响了质量监督工作水平的提升,这也是导致房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无法达到预期目标的重要原因。因此,为了能够有效提升房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水平,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质量监督机制,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提升房屋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水平。
1.2信息公开程度低
在房屋建筑工程中,质量监督工作是保证其能够顺利完成的关键,也是保障其质量的重要前提,而这一工作要想顺利完成,就需要在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工作,监督人员可以通过对施工现场的实体检查来了解其实际情况,这对于提高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水平有着重要意义。在监督过程中,质量监督人员需要通过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记录,了解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各项施工技术以及工艺标准是否符合要求。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很多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在实施监督工作时并未做好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虽然在对其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时需要对其实施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只有部分工程项目能够接收到相应的信息公开,而其他工程项目却很难得到相关信息公开。这也是导致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要想提高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水平,就必须做好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
1.3对相关责任主体缺乏有效监管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房屋建设工程规模也在不断扩大,而随着房屋建设工程数量的增多,其施工质量也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但是就当前情况来看,我国的房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具体表现在:首先,相关责任主体缺乏有效监管。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很多房屋建设工程项目是由多个主体进行共同合作完成的,而在这个过程中,会涉及很多相关责任主体。这些主体包括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等。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些主体并没有承担起自身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也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其次,质量监督体系不健全。从当前情况来看,很多房屋建设工程项目都是由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监督管理的,但是在实际管理过程中,相关部门并没有构建完善的质量监督体系,这也是导致其无法发挥应有作用的重要原因。
2.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面对的挑战
2.1法规执行乏力与监管缺失
在建筑工程的实际监督过程中,质量管理体系的缺失和重要性被忽视,主要源于监管机构的执行力不强以及发展理念的滞后。施工过程往往偏离法定程序,未办理必要手续,导致决策盲目。此外,未经严格审验的施工图纸被投入应用,加上工程转包时资质审核不严,这些都加剧了施工中的风险隐患。
2.2技术人才短板
建筑企业的管理和施工团队的技术能力直接影响工程质量。技术一般的工人可能无法遵循规范操作,而监管人员的知识水平若不高,易忽视潜在问题,导致监管失效,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排除,也无法迅速应对和解决。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通过定期培训是不可或缺的,但现实中,这方面的投入在部分企业并未得到充分重视。
2.3节能理念执行不力
部分参与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的企业,在实际行动中未能积极贯彻节能理念,尽管他们认识到节能的重要性。为追求利润最大化,他们在施工过程中缺乏主动性和严谨性,不遵循节能标准。例如,他们在材料选择上忽视节能考量,时常使用低质替代品;工程分包也可能导致施工现场缺乏有效监管,导致违规操作难以及时纠正,甚至可能导致工期延误,影响项目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房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存在着很多问题,这些问题影响了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效果。因此我们应该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相应对策,加强对其管理和控制,进一步提高房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水平。通过本文研究可以看出加强房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水平不仅可以提升其质量水平还能够为人们提供更多优质的居住环境。
参考文献:
[1]张一军.房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问题和对策[J].
[2]朱云.大数据时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新模式[J].中国建设信息化,2021(23):6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