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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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思考

宋培雷、陈茜、徐敏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325400

摘要:农村生态环境是村民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改善农村的生态环境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保护和建设好农村生态环境,实现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始终坚持的一项基本方针。因此,在后续的发展中需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以此来推动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

关键词: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我国工农业的生产方式粗放、农民自身受教育程度不高与农村环保设施建设薄弱等现状,直接导致农业生产过程中污染物乱排乱放,农村生态环境污染形势严峻,问题也日益突出。近年来,省、市、县各级部门采取一系列举措,使农村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但由于农村环保欠账多、底子薄、有些地方领导重视不够等多种原因,整体上农村生态环境还并未得到根本改观。这不但制约了我国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也不符合我国新农村建设的整体目标。因此,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

一、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现状

目前农村环境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相互交织,危害群众健康,制约经济发展,影响社会稳定,是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不可忽视的因素。

(一)农村生活污染问题相当突出。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随意排放、随意倾倒的现象十分普遍。一些地方村边、路边、沟渠边垃圾成堆,污水横流,“有新房,无新村”、“室内现代化,室外脏乱差”的现象不堪入目。

(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长期以来,重城市、轻农村、重建设、轻保护,造成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目前乡镇财力不足,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遇到的困难很多。

(三)农村环境的整治资金效率不高。目前,涉及农村环境工作部门不少,由于多头管理,一方面各部门资金难以形成合力,另一方面导致基层热衷于包装项目,跑部门,讨资金,以致过度包装项目、重复上报项目的现象时有发生,有限的财政资金没有发挥应有作用。

(四)农村环境监管能力薄弱。现行的环保体系主要是基于城市和工业污染整治需要而设,县级环保部门是全国统一设置的最基层的环保主管部门,但它的工作重心在城镇和工业,监管工作难以直接落实到村一级。

(五)基层环保部门依法行政难。环保部门的权威主要来自于执法监督。但是,由于多方面原因,农村环境执法工作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依然存在,对环境污染熟视无睹、不闻不问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六)村民参与环境保护面临诸多困境。一是村民急于通过发展经济摆脱贫困,因而现实中很难在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之间做出理性选择。二是村民所能掌握的环境信息十分有限,导致村民在与排污者协商、谈判和抗争中处于弱势地位,其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切实维护。三是农村基层环境管理力量匮乏,使得村民参与环境管理缺乏必要指导。

二、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原因

造成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长期积淀下来的各种环境矛盾和问题的影响,也有农村环保长期被忽视、缺手段、少措施等因素制约,还有群众环保意识淡薄等方面的因素。主要原因有:

(一)农业生产环境遭受了较大破坏。过量施用农药、化肥以及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未能妥善处理,农村的生活垃圾未能统一有效管理,部分农户的生活垃圾随便倾倒,大量有毒有害废弃物污染土地、水源、庄稼,破坏了农村生态平衡。

(二)乡镇企业发展加重了农村污染。部分乡镇企业缺乏环境保护意识、规划意识、科学发展观意识,排污设备不齐全,建厂不经论证考察,或建在交通道路两侧,或建在村落之内,严重污染了环境。

(三)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随着城市污染产业向农村转移,农村工业污染特点和性质发生了根本转变。随着城市产业结构调整,一些耗能高、污染重、难以治理的企业迁移到农村,给农村环境带来严重污染。

(四)农村基础设施缺乏或落后。农村基础设施缺乏或落后,农村人口基数过大,造成日常人们生活垃圾无法集中处理,生活垃圾直接排放在周边环境,甚至是随意丢弃,使得大量垃圾堆放在村外、田边。据统计每年产生的超过2500万吨的农村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到农田、河流;每年产生约1.2亿吨的农村生活垃圾几乎都露天堆放,造成各地农村农民生活环境严重恶化。

三、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应抓住的几个重点

(一)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科学合理划定乡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设置保护区界限,开展水源地水质监测、污染源调查,建立水源地基础环境数据库,对水源地环境禀赋、污染状况、环境监管、环境风险进行评估。准确评估水源地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科学制订水源地环境保护综合方案。

(二)加大农村生活污染治理。一是目前全县正在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这是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治理的有效形式。应在总结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实现农村全覆盖。二是生活垃圾实行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理的模式,各村聘请一名垃圾收集员,提供一辆垃圾收集车,定期上门集中转运、处理垃圾,有效实现农村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

(三)严格控制农村工业污染。科学编制小城镇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规划,积极推进乡镇工业园区建设,引导乡镇企业适当集中布局,实行污染集中处理。防止高消耗和高污染的落后工业向农村转移,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布局乡镇企业,鼓励和支持乡镇发展无污染或低污染产业、推进乡镇企业优化升级。

(四)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对严重污染水体的水产养殖场所进行整顿,以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治理为突破口,推广较先进的“零排放”技术,实现畜禽养殖排泄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五)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采取技术和工程措施,努力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引导农民增施有机肥,恢复发展绿肥生产和秸杆还田,鼓励施用农家肥,减少化肥的不合理施用,控制农田养分流失引起的面源污染。

(六)防治土壤污染。积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对策,推行土壤污染修复与综合治理试点,积极推广生态农业、有机农业,加大对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及环境监管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关于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几点建议

农村环境保护要建立“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环保牵头、部门协同、联合推进”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努力使农村向着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方向发展。

(一)完善农村环保机构职能。农村环境管理涉及农业、林业、环保等部门,各部门均掌握了部分审批和资源调配权。因此,需要科学划定各部门“三定职责”,统一“责、权、利”,建立强制性协调机制。对其他部门涉及农村环保的审批实行环保备案制,对列入财政资金专项环保局要参与项目讨论和文件会签。

(二)加强农村环保基层队伍建设。为加强农村环保机构建设,建议在每个社区设立农村环保站,可以借鉴公安、交通、执法等部门聘请协管员和乡镇“以钱养事”的成熟经验,建立基层环保“以钱养事”机制。

(三)完善农村环境执法。将农村环境执法作为县级环保部门的重点工作之一,调整人力和物力配置,做好资源储备,加强执法,同时可会同具有审批权或执法权或资金调配权的其他部门开展综合执法。

(四)加强村民自治。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在管理农村环境事务中的作用。首先,有法律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五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有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权力。其次,是现实需要,政府在近期内不可能建立更多的农村环境保护机构,应当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的作用。村民自治组织可以综合调动村内各种资源投入环保治理。

(五)加大对农村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环境保护是“全球性思考,草根性行动”,环境宣传是促进农村环保意识形成,解决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有效途径。一是要结合地方特点,将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相关内容编成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通过举办文艺演出等活动,寓教于乐,潜移默化,使其不断提高环保意识。二是对重点农户进行有组织的环境教育,特别是要引导畜禽养殖户做好转产转业,自觉保护生态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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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赵天鹏. 试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现状及策略 [J]. 黑龙江环境通报, 2024, 37 (04): 127-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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