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服务于环境执法的可行性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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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服务于环境执法的可行性探讨

李国栋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026000

摘要:污染源在线监测作为目前重要的环境监测手段,在环境管理中作用及地位日益提升。但是,由于一系列客观及主观因素的影响,在线监测设备单位、运维单位以及执法部门都存在一定的问题,使得在线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受到制约,进而影响环境执法的效率。本文针对目前在线监测系统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了一些对策与措施,供相关执法部门参考。

关键词:在线监测;环境执法;可行性;问题;对策措施

1在线监测技术的概述

环境在线监测系统是具有在线自动环境监测以及环境预警等多种功能的信息平台,综合性较强。此系统是将在线自动分析仪器作为中心,将GPRS无线数据传输技术、自动控制技术以及现代传感器技术等等多相技术相结合,为其在线实时监测环境提供支撑的功能。当前,在线监测技术已经在很多环境监测方面普遍应用,比如:空气质量监测、环境噪音监测和水质监测等。此系统遵循总量管理和总量控制的基本原则,将在线监测污染源作为重要基础,实时监控对象的污染物,再利用无线网传输技术对排污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实时追踪。

2环境监测中在线监测技术的特点

2.1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特点

在环境监测中通过科学应用污染源在线监测及视频监测系统,能够获得精确的企业污染排放信息,而且通过实时影像的方法将污染信息向环保信息中心进行传送。这样环保监管部门就能实时、全面的监管企业。在科技日益发展的背景下,在环境监测工作中也运用无线传输技术,其有着很强的适用性。其投入的成本也较少,可以远程监控,充分利用无线传输,积极完善在线监测系统,以确保可以将企业的具体排污情况实时转孔,再在这个基础上正确判断环境监测工作,而且为今后的保护措施和治理措施制定提供有力的依据。

2.2具有预警功能

在环境监测工作中通过科学应用在线监测技术能够真正实现人性化的预警和报警功能。在线监测技术能够在出现环境污染事件时,第一时间告知管理者有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环保事故,以确保有关工作人员能够迅速准确把握污染事件。并且在线监测技术也能够对环境现状进行自动评估,再对很多污染物排放概况进行全面汇总分析,及时获得污染物排放口的信息。若企业排污量上升,那么在线监测技术就能很快预警,接着环境监测部门就能立刻采取一些行动,进而强化环境监测效果,降低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大大的提升环境保护工作效率。

3污染源在线监测运用于环境执法存在的问题

3.1排污单位缺乏环保意识,影响数据质量

目前,有些排污单位缺乏环保主体责任意识,一味追求经济利益,无视环保责任,抵触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及使用。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环保成本,部分企业在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的购置、日常监管和维护以及设备故障检修等环节本着能省即省的态度。在设备采购时选择廉价的在线监测仪器,使得日后的正常运营受到影响。

3.2运维单位缺乏专业素养,影响运营效率

随着《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国办发〔2015〕56号)的公布,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不断推进,在线监测系统运营及维护的第三方市场不断扩大。由于目前缺乏严格的准入机制,五花八门的第三方运营维护单位进入市场,使得单位的专业化水平参差不齐。与此同时,由于在线监测设备的日常运营维护以及设备故障检修对运维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很高,需要其具备环境学及信息科学等多门学科的专业知识,而目前这些交叉学科的专业人才极其缺乏,致使运维人员的专业素质与正常运维工作无法匹配,影响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营效率和运营质量,进而影响环境执法的效果。

3.3环境执法监管队伍欠缺影响执法效果

从职能上看,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业务功能主要与省市级环保部门环境监测站、总量控制科室、环境监察科、决策指挥科室的工作有关。但目前,由于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联网数据进行监控的部门未从法律法规层面加以明确,致使不同环保主管部门具体在线监测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不一致,例如,监测中心、执法局、监控中心等,不同单位所具有的执法权限不同,有些甚至没有执法权,这给环境执法带来很大的不便,一旦后台监控到企业有异常排污行为,要想及时到企业现场执法需要协调不同部门,这样大大降低了执法效率,也给具有某些违法排污行为的企业,逃避监管留了机会。与此同时,由于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不同地区需要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测的企业数量不同,而监管部门及监管队伍相差无几,这就造成了基层环境执法与实际需要不匹配,很多经济发展较快的省份和地区执法人员紧缺,无法及时响应企业现场执法需求,给环境执法造成诸多不便。

4对策及措施

4.1完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不断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测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在线监测设备厂商、排污单位、第三方运营单位的各项环境行为,提高在线监测环保设备的出厂质量。对于已颁布实施的技术规范,应不断更新,落实排污单位的各项职责,包括在线监测设备的选择、安装、调试、验收以及日后的运营和维护;同时,应规范第三方运维单位的环境行为,严厉禁止篡改、伪造在线监测数据以及其他协助排污单位逃避监管的违法行为。明确排污单位及运维单位的各自职责及任务分工,避免出现责任推诿现象。

4.2规范第三方运维单位的准入条件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不断完善第三方运维市场准入机制,避免市场盲目扩张,对市场上已经存在的不符合规范的小型运维机构实行清退机制;建立运维单位资质管理及运维人员资格考核制度,严格把关运维单位资质要求及其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并定期进行考核及培训。运维单位在协助企业进行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及日常管理时要做好管理台账,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及时将各项工作情况整理成书面文档并留存备查。同时,要探索规范高效的运维市场监管手段,构建和谐有序的市场环境。

4.3全过程监控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

效仿交警执法检查的全过程监控的手段,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实施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的监控,做到设备运转以及设备维护无死角监管,避免企业弄虚作假、随意关停设备等违法行为。对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的调试、校核、日常维护、制作标准样品等全过程进行监控,避免因操作人员操作不规范等行为导致数据失实。

4.4完善数据异常报备及留样复测系统

对于在线监测数据异常、超标等情况,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制定完善的上报程序,规定上报时限、上报方式以及异常情况处置等信息。要建立完善的在线监测设备数据异常上报信息平台,方便企业第一时间进行异常情况的上报。与此同时,排污企业应考虑安装样品留存复测系统,一旦在线监测设备出现异常运转,排污企业要做到及时留样,以供企业自身及环境执法人员督查时取样检测。

4.5完善执法队伍建设及执法督察程序

各地区环保部门应根据所管辖地区的实际情况,增减环保督察执法人员,尤其对于经济较发达省市地区环境执法队伍人员紧缺的情况要及时改进,确保执法队伍良性发展。与此同时,探索人员考评和定期培训机制,做好执法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工作。

除此之外,现场执法督查时应采取全过程摄像的方式进行取证,与企业留样复测机制相配套,对异常时段的样品进行取样及人工监测,取样过程及监测过程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进行,确保样品的时效性及监测数据的准确性。要严格督查程序确保得到精确的实验分析数据以用于行政处罚,一旦发生行政纠纷,可直接将执法数据当做证据运用于司法程序,避免因前期环境执法过程程序合法性及取样合规性欠缺造成的执法被动局面。

5结论

综上所述,污染源在线监测是一项高效直观的环境管理手段,在线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营及监测数据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环保部门环境执法的效率。因此,本文从排污单位、运维单位以及执法部门的角度分析了目前在线监测存在的不足,并从法律法规层面、市场准入层面、企业实操层面结合实际执法情景,提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改善建议,旨在给环境执法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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