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研究——以A镇为例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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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背景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研究——以A镇为例

钟宇兰

广东中地土地房地产评估与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  510000

  摘要:“三农”问题是我国推进“三农一策”的基本目标,也是推进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条重要途径,而这一目标的关键是选择合适的方式和途径。农地是我国大部分农户最基本的经济和生活方式,在我国农村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也是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开展的一个重要切入点。在中国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大环境下,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治理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在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框架下,进行整体国土综合治理,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推动城乡融合的一条重要路径。

关键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乡村振兴;A镇

 


一、引言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乡村综合整治中最有效的方式,它能有效提升乡村土地利用效率,增强村集体经济,是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保证。区域国土综合整治是解决农村发展问题、统筹规划问题、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乡村的关键。

二、A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做法

(一)建立公平用地秩序

宅基地有偿占用制度,是对农民居住的房屋,超出了国家规定的最低居住面积,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相应的费用。为了解决“超占”和“闲置”等问题,推动土地的节约和集约利用,确保“户有所居”,A镇建立了由镇主导,村组集体主导的农村集体土地有偿利用机制。根据农民的超额占用程度,对其进行分级管理,详情见(3—1)。一家多宅的部分,非本村居民所占的土地,按其所占土地的实际面积,按标准缴纳费用。

表3-1 A镇宅基地收费标准

收费范围

收取标准

宅基地在城镇规划区外

超占50m²(含50m²)

5元/m2/年

超占50—150m²(含150m²)

10元/m²/年

超占150m²以上

20元m²年

继承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5元/m²/年

其他方式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20元/m2/年

数据来源:C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二)放活宅基地使用权

A镇在全域土地综合治理进程中,通过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松绑”,实现了对农村空间的增值:一是通过对农户进行转让、出租等方式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和出租,从而获取相关的收益,提高了村民的收入;二是通过对农村集体土地及周边土地的集中流转,发展农村产业,提高了村集体的收益;三是引导企业到村里租用闲置的房屋进行流转,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开发新型农村产业。

三、A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面临的问题

(一)规划引领不明显

健全的乡村土地综合治理规划系统能够推动乡村整体土地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在对A镇28个村庄的村庄规划进行梳理时,发现A镇在编制村庄规划时未衔接好其他的规划,因此产生了如下问题:一是在乡村村庄建设、土地利用、基础设施、水利等新农村建设等领域中,都只注重一种要素,缺乏对乡村整体土地的整体规划,比如小屋村在进行规划时,没有将天然气入地,造成要将整修好的路面进行二次开挖;二是各项计划实施期间,相关单位缺乏紧密交流和协作,造成工作上的资源浪费,比如在铺设镇区的排污管道时,没有衔接现有管道布设情况,导致建设中经常会发生管道破裂问题,从而阻碍整个项目的进度;三是未建立完善的规划运作机制,缺乏对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超前预判,缺乏对应急方案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使得整个计划的可操作性较弱。

(二)宅基地改革推进不快

2020年农村宅基地实施后,每年都会出现一些不缴纳的现象,在对A镇近年来的宅基地超占收费情况进行了梳理,发现不交超占费用的农户数量从2020年135户上升到2022年的642户,具体详见(表4-1)。针对逾期不交宅基地超占费用的少数人,尽管每个村都将其列入了乡镇级别的黑名单,但是因为没有上级的政策支撑,对拒绝交的农民没有任何的约束,也没有惩罚的办法,一些农民拒绝交的话,还会对其他的农民产生负面的作用,致使更多的农民交纳的宅基地超占费用的时间变得更加缓慢,这让已经缴费的人的热情受到了很大的打击,也加大了每个行政村的超占费用收取工作的困难,也阻碍了整个乡镇的宅基地改革进程。

表4-1 2020年—2022年未超占费费用情况调查统计表

年份

未缴纳超占费用户数

占比(%)

2020年

135

1.12

2021年

303

2.53

2022年

642

5.35

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对策

(一)完善规划设计

建议以A镇5年来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和土地利用现状为基础,开展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和耕地利用调查,查明不同类型建设用地的实际占用及耕地的布局与流转,以探明农村现行土地整治的潜力、布局及规模化种植现状,分析现行土地利用中的问题,为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出合理的对策和对策。另外,建议举行了专门的研讨会,对目前的土地规划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对目前发展情况下的可行方案进行研究,并且深入与民众进行交流,听取他们对目前的土地开发使用情况的看法和意见,对农户对住房和公用设施的用地需要有一个全面的认识,从而为全面评估和制订整个区域的国土综合治理计划提供详细的理论和资料支持。

(二)构建宅基地改革管理体系

在此基础上,可通过在“宅基地”信息平台上增加“资格权”的功能,明确宅基地的所有权,界定权利和义务,能够让农村的权利和义务得到更好地解决。在法律上,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乡村中的各种纠纷,让他们能够更好地保护和保护好自己的利益。建立产权清晰、产权清晰、权利保障、流转顺畅、统筹合理的产权体系。首先要确立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体系,将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作为“财产”来对待。根据一户住房的标准,对宅基地使用权进行严格的界定,并将其分配到户。如果有什么历史遗留问题,要进行解释和说明,则要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集体讨论和协商。符合条件但未按户建房的,由村集体组织批准后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录入系统;未分户的,若在离婚后其实际占用面积未超出宅基地面积的,则应根据法律规定,按其实际占用面积进行确认。

五、结论

A镇通过实施“全域国土综合治理”,实现了村集体增收和农户增收的目标。但是,在当前农村集体建设中,由于缺乏有效的统筹引导,以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制度的改革,A镇还需要主动寻找解决方案,才能保证农村集体建设的成功实施。通过健全城乡统筹规划,建立健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制度,实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合理配置,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制度的深化。通过以上几项措施,为今后A镇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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