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做精做实国有企业基层“再监督”的实践探索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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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做精做实国有企业基层“再监督”的实践探索

杜勇

(四川省烟草公司南充市公司;四川南充;637099)

摘要:国有企业基层监督执纪关系着国有企业规范运行,影响企业高质量发展大局。本文探讨了深入分析了当前国有基层基层监督执纪工作中面临的问题短板、关键症结并从精准落实监督首责、用好用实问责机制、严格逗硬强化执纪等方面提出了强化再监督的策略方法,希望对加强国企基层监督执纪工作的实践有一定指导作用。

关键词:国有企业;基层组织;监督执纪再监督

监督执纪问责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主业主责,其中,监督更是党组纪检组应当履行的第一职责、首要职责。新形势下,随着全面从严治党推向深入,党的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完善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完善基层监督体系,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充分体现了力度在进一步强化,要求在进一步细化,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着更加复杂、严峻的形势。

一、坚持问题导向,分析当前国有企业基层监督执纪存在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在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上,国有企业应当走在前列。但对标对表新形势新要求,国有企业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还有许多差距短板需要弥补,其中如何更好地履行监督这个首要职责、第一职责,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第一课题。经过调查分析,有以下方面问题短板:

一是对主营业务工作监督力度不够。有些基层单位将纪检监察工作当做独立业务工作对待,纪检监察工作与主营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以至于纪律监督作用发挥不够明显。重心主要放在经营管理上,没有沉下心来抓规范、抓监督,特别是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纪检监察人员在开展监督时,时常带有领域这个局限意识,只需相关部门履行好管理职责即可,对业务部门专项工作抓得不够经常,日常管理、长效坚持上做宣传、提要求还不到位后半篇文章有所缺失。

二是对重点监督对象监督手段不多。纪检监察人员同级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对同级监督认识不足,手段不够,迈不过思想坎,监督太软。也有少数基层干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够,与纪检监察人员主动沟通工作、交流思想不多。对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监督力度不足,部分单位监督人员深入时长不够、深入一线不多,对一线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了解不深不细,缺乏对一线工作人员有效的监督手段。

三是纪检监察人员业务素质亟待提升。基层纪检监察人员多为兼岗,一些纪检监察人员对自己担负的纪检监察工作认识不到位,有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还不适应需要,新手多、能手少,对纪检监察工作业务不熟悉,监督仍然停留在书面审核、完善资料等方面,工作方法单一。有的好人主义思想严重,碍于情面,怕丢选票,不敢碰硬、不愿监督。有些基层单位没有调动员工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下级对上级的监督看得见但管不着,有些基层员工主动参与监督的意识不强,关注不高,没有形成让公权行使在阳光下的氛围。

、坚持认真审视剖析基层监督面临问题的关键症结

通过认真分析研究,我们认为国有企业基层在监督执纪过程中产生上述问题短板的根源主要体现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监督意识有欠缺,内涵理解有偏差。过去我们更多将监督理解成为日常监督,没有认识到政治监督才是重点、关键,以至于我们在督促、推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加强制度建设、防止廉洁风险等方面存在监督不力、监督缺位的现象和问题。

二是督方式较单一,方式方法不够实。关于加强监督,我们出台了一系列办法措施。比如,抓早抓小工作中明确了8种工作方式,在物资采购、工程项目等关键领域介入了监督力量,等等。但在实际运用中,很多方法举措并没有得到较好落实,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运用不够充分,让监督关口失去了第一道防线,为后续工作埋下了隐患。

三是监督合力未形成,体系建设不健全。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要着力完善党和国家的监督体系。具体到国有企业基层,就是要着力构建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同向发力的大监督体系。目前看,国有企业基层在三类监督上一定程度还存在各自为战的情况,未实现同向发力,大监督体系仍旧处于雏形阶段,制约了监督作用发挥。

、坚持责任导向,提升国有企业基层监督效能的策略思考

为有效提高国有企业基层监督执纪的工作效能,更好发挥再监督作用,我们人员应当精准发力,通过强化教育、强化管理、强化培训、优化制度、优化工作流程等方式,做精做实,提高监督水平,保障国有企业规范化运行

(一)精准落实监督首责。一是做实政治监督。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督促推动党组、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作部署,督促推动党的组织路线以及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将政治监督触角延伸至企业发展各层级、各领域,有效确保党中央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二是做细日常监督。坚持综合运用平时观察、谈心谈话、检查督查等手段,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严格落实“抓早抓小”实施办法,建立干部廉政档案,扎牢了防范廉洁风险的第一道关口。坚持“关键少数”抓“关键少数”,市局(公司)领导主动下沉、多渠道了解基层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思想、作风、生活、工作情况,对基层班子及班子成员开展常态化廉政谈话,确保第一时间发现、消除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三是探索大监督体系。将探索建立大监督体系作为“第一课题”,初步思考构建以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为沟通平台,以专项检查、综合督查、集中整治等为实施路径的大监督网络,确保实现纪律监督、业务监管、专项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深度融合。

(二)用好用实问责机制。一要严格落实问责机制。整合基层单位力量形成“一盘棋”,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查办违反党纪党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十条禁令”的行为,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确保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把问责主线与企业经营工作相结合,切实构建起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以严肃的追责问责倒逼责任的落实。二要打通信息收集渠道。探索在基层单位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员队伍,搭建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平台,廉政信息员定期向纪检员报送廉政风险信息,基层党支部每月进行分析研判。透过党员干部职工的言谈举止、工作作风和精神状态,了解员工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朋友圈,实现提前预警。三要落实对职能部门的再监督。要引导基层职能部门在履行自身职责过程中,做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监督和检查,杜绝“只安排、不问效”。纪检监察人员要重点落实“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集中精力监督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情况,实现监督工作全覆盖。

(三)严格逗硬强化执纪。一是日常开展抓早抓小警示不放松。针对员工身上存在的小苗头、小瑕疵、小问题,及时运用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干预。特别在结婚、庆寿、升学等环节上容易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纪检监察人员要广泛组织学习关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文件规定,提前填写《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同时对报告对象进行提醒谈话,防止出现违规违纪问题。二要抓住日常“用权”环节不放松。聚焦权力行使的每一个环节,教育引导干部和员工更加谨慎地对待和使用手中的权力,用好群众监督的利器,做好各项公开公示的落实落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杜绝以权谋私的想法和情况。三是抓住日常“用钱”环节不放松。监督好企业的每一笔资金使用,坚决纠正大手大脚的思想,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在不侵犯个人自由和违背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加强对干部职工消费情况的日常关注,教育员工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合理制定消费计划,防止消费行为失控。

通过落实监督首责、运行问责机制、强化严格执纪,提升国有企业基层监督执纪的针对性、有效性,提高监督运行效能,维护国有企业基层规范有序运行。

参考文献: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作者简介:杜勇(1971-),男,汉,四川南充人,学历:大学本科,单位:四川省烟草公司南充市公司,637099,研究方向:党的建设监督执纪、企业文化、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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