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轨道交通盾构土环保处置费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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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轨道交通盾构土环保处置费评审

万恒睿 允丽荣

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

盾构渣土是指各类建(构)筑物、管网、地铁、隧道等工程施工中采用盾构施工工艺所产生的弃土。盾构渣土含有泡沫剂和高分子聚合物,如处理不当,将对生态环境带来二次污染,也会造成潜在的地质危险。多数地铁、电力隧道、管网等工程采用土压平衡盾构施工,不具备现场处理条件,只能采取集中处理方式,即运输至盾构土环保处置场进行处理,以实现盾构渣土无害化、资源化和减量化。我们以湖南省长沙市轨道交通项目为例,结合财政评审工作实践,就规范和加强盾构土环保处置有关问题提出改进举措。

一、盾构土处置的一般程序

(一)前置审批与过程监管

依据政府职能分工,城管部门主要通过场所设置审批、运输证件核发、运输路线核定、网络平台管理等方面对盾构土处置进行监管,市、区两级按各自职责分工管理。

1.盾构土环保处置场设置由各区(县)审批,渣土事务中心对盾构土环保处置场设置管理情况进行审查备案、监管和考核,对符合设置条件的予以备案并开通电子围栏,不符合设置条件的不予备案退回整改。未经审批、备案的盾构土环保处置场不得接纳处置盾构土。

2.盾构土运输证件单列核发。市渣土事务中心分类核发盾构土运输证件,区(县)渣土管理部门核准具体运输路线。在办证系统内分类设立专用通道用于核发车辆运输核准证。把盾构土环保处置场单列,消纳场所对应进行专项分类,与办证系统联动,实现盾构土运输路线划定时与之相关对应的消纳场所相匹配,在办证环节将盾构土处置两点一线进行了规范。

3.盾构土运输实行全程监管。强化属地监管、末端监管渣土车辆运输线路由途径区及受纳区渣土管理部划定。对现场出入口洗车平台设施建设进行查验把关,对轨道交通建设渣土设置出土点严格区分车站土、盾构土等类别。要求实施单位通过建筑垃圾智慧监管平台对运输趟次和路线进行网络打卡管理,通过实时网络数据进行监管。

(二)建设单位主体责任

建设单位建立健全盾构土环保处置管理体系,编制相应处置方案,从源头上加强对施工现场所产生的盾构泥浆和渣土管理,规范盾构渣土运输、处置流程。

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根据城管部门要求按项目标段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对车辆实际运输线路和处置场进行抽查,中期计量支付时对相关消纳处置资料进行核查。督促施工单位以天为单位提供盾构土消纳台账,并附消纳凭证复印件、渣土准运证、随车核准证等,按月装订成册报建设单位核定。

(三)实施单位落实运转

项目总包单位按程序办理运输许可证件(含运输路线)后,与渣土运输公司签订合同

渣土运输公司与盾构土环保处置场签订合同后,凭盾构土环保处置场发的进场小票拖土入场,按车收费。

盾构土环保处置收费随市场行情、土源情况、土质成分、车载容量、可利用价值等因素变化,分时间段分区域单价不一,目前处置费用约1200~1400元/车(设计14.5m3载量车型,盾构土装量换算成天然密实方约7.5-8m3)。

二、当前盾构土处置的难点和问题

处置工艺不够成熟

盾构土进行环保处置的依据不充足、达标监管难到位。目前处置场主要是对盾构土进行无害化和减量化处置,由于资源化利用技术不高,粗放式加工生产,仍有较高比例的尾渣需要填埋处置。

盾构土处置项目在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中要求建立健全盾构土消纳管理制度,设置专用盾构土消纳场,必须将含有泡沫剂和高分子聚合物的渣土运送至专门的消纳场处理。目前综合利用方式较少、工艺简单,缺少配套政策支持,再生产品市场应用困难。

(二)经营监管尚有缺位

大型轨道交通项目施工高峰时期,环保处置需求集中需求量大,环保处置场所供不应求目前盾构土处置场所处置容量不够、处置能力不足、处置场地用地保障难到位,存在违规倾倒填埋、运距离跨区跨市处理等问题。

盾构土环保处置所没有完全做到应收尽收,按环保要求,盾构渣土应全面进行环保处置,但部分处置场存在择土收取的情况,优先收取可利用价值较高的渣土,拒收可利用价值低的渣土。

由于监管层次多、监管职责分散等多方面原因,存在盾构土的处置脱离了建设单位管控和政府部门监管的情况,采用未经城管部门备案的车辆运输、盾构土未全部运至盾构土环保处置场等。

(三)评审量价难以核定

1.收费标准文件未及时更新。《关于制定我市盾构土环保处置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通知》(长发改价费[2020]22号)于2022年12月29日废止,废止后,没有后续的相关收费标准文件发布,盾构土环保处置场也暂未纳入特殊经营权管理,无相应的盾构土环保处置费招投标价格可以执行。在审核招标控制价时,盾构土环保处置费计取缺乏相关依据。

2.原收费标准与市场行情脱节根据本次调研收集的情况,虽然长发改价费[2020]22号文对盾构土环保处置费收费标准进行了规定,但该标准仅用于控制价和结算的编制、审核,盾构土环保处置场收费为自主定价,不受该文件的约束,加上长沙市可用于环保处置的场所较少,承包单位实际支付的环保处置费用达到了120

~170元/m3(天然密实方)之间。

3.各方对松散系数理解各异。盾构土车辆运输装车容量为虚方,建设单位确认的消纳台账统计信息中有每天运输趟次和每趟土方方量,但并未明确方量是虚方还是天然密实方,各方对松散系数理解各异,结算审核工程量时存在异议。

4.平台数据与实际台账差异大。因平台不稳定、打卡不及时、申诉不及时等原因,可能导致平台车辆数据与消纳台账数据有差异,而根据长财评[2023]2号文规定结算以渣土平台数据为准,两者差异较大将会影响结算评审最终结果。

三、改进盾构土环保处置费评审举措

(一)改进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设置

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单位投标时提供与盾构土环保处

置场的消纳协议,确保盾构土均可按处置要求进行处置。合同中明确盾构土环保处置费的结算需按照财评中心结算资料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否则不予计量。根据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建设单位应组织编制盾构土源头减量方案,明确目标、措施和相关费用,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并指导监督设计、施工单位根据方案落实盾构土源头减量具体工作措施。

(二)改进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

注意区分不同施工工艺产生产生的盾构土目前已完工项目,对于泥水平衡盾构产生的盾构土如长沙地铁6号线某区间的盾构土经检测无毒性),不属于危险废物,可作为普通渣土消纳。关于盾构土环保处置清单描述中说明,结算需提供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盾构土环保处置场接收函、盾构渣土消纳台账。盾构土环保处置费用计取要充分进行市场调研,掌握一手资料,摸清真实情况将盾构土环保处置费纳入盾构掘进大清单,不再单独开项,将盾构土环保处置过程管控与结算事项分割开。

(三)切实加强过程监督管理

建议由政府有关部门或政府平台公司主导,根据盾构土产生情况,在市区分区域建立和运营盾构土环保处置场,统一环保处置标准和收费,确保盾构土应收尽收、价格可控。科学统筹管理,提高盾构土运转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效率,有效治理违规车辆和违规现象。积极利用建筑垃圾智慧监管网络平台,对渣土运输精细化管理,准确收集土石方数据,真实反映土石方运输情况。

(四)不断提升结算评审质效

减少结算争议盾构土环保处置结算资料应包长沙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处置场接收函必需是施工时期合法的消纳场),盾构渣土消纳台帐逐页需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审核签字盖章,结合现场情况将相关数据换算成天然密实方。结算工程量取理论计算盾构土数量与台帐汇总量的小值。如目前长沙市轨道6号线工程某区间盾构渣土理论计算数据为29282.58m3,盾构渣土消纳台账签认数量29587.03m3(天然密实方),最终结算以29282.58m3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