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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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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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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行原副行长王益一审获死缓
国开行原副行长王益一审获死缓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0-05-15
作者:
政治法律
>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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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简介
4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王益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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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王益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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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2010年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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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副行长
一审判决
王益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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