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我国现行金融体制和金融法律制度,还不能适应改革的要求,因而滋生出许多干扰改革的因素,使经济体制改革在结构上处于诸多因素不相协调的状态,需要尽快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重构金融法律制度,以适应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客观要求。
法学家
1992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