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现将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2011年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