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链接】在沈阳,所谓弃管小区,主要是指2000年6月底以前交付使用,房屋产权单位或者售房单位因客观原因无法履行房屋修缮责任的住宅区,以及由政府组织建设的安居、解困和回迁等住宅区。
辽宁人大
2011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