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合同法的几条重大修改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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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经济合同法》自1982年实施以来,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各方面,确实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广袤的中国大地推行的时候,它的带有许多计划经济特征的规定,已成为发展市场经济的桎梏。"世易时移,变法宜矣"。对不适应的内容作相应的修改已成为客观经济关系的迫切需要。因此,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决定》,对原经济合同法作了重要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