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和认为必要时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得以有效的执行,但同时相应的于第95条规定: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对此,在一起民事纠纷的诉讼过程中,法院作了不同的解释。原告方申请财产保全,于是法院冻结了被告的银行帐户,不久,被告以其所有的不动产期权设定担保(该期权价值高于所冻结财产且未设定其它担保)要求法院解除财产保全,但遭到了法院的拒绝。被告方认为有法可依,合情合理,而法院则提出,设定财产保全的目的就在于保障执行,而银行帐户较不动产期权在执行时更具便利性,法院自然选择便于执行的方式。对此,引发了笔者的几点思考。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护理干预对开腹术后患者疼痛程度及满意度的影响,总结护理经验,提高护理质量。方法选择开腹手术后使用PCEA泵的患者260例,随机分为对照组和实验组各130例。对照组术前ld由麻醉师进行术前教育,介绍PCEA泵的使用方法,术后由当班护士进行口头指导。实验组采用系统化护理干预的方法术前1d由护士向患者及家属进行自控镇痛泵系统化言语健康教育、发放书面的健康教育资料并进行镇痛泵使用的现场演示,术后护士再针对不同患者的个体差异进行个性化指导,对疼痛及镇痛效果及时进行评估。结果两组患者使用镇痛泵过程中疼痛程度和满意度相比较差异有非常显著性。结论本文中系统化护理干预方法能有效降低患者术后的疼痛程度,提高患者应用自控镇痛泵的满意度,值得临床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