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作为国家结构的有机构成部分,地方承担着经济发展、政治统治、文化传播、社会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任务。可以说,地方发展质量及其治理状态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实现程度。在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依法治国的治理背景下,如何实现国家法治建设和改革进程彼此交融,正考验着一个转型国家执政者的判断力和执行力。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言,地方法治建设的本源性地位不可或缺、枢纽性功能不容忽视、基础性意义不容置疑。然而,地位和作用的重要性意味着其推进和实施的艰巨性。在国家主导的法治现代化进程中,建构型法治的理性设计如何在传统伦理观念浓厚的地方层面精妙地展开?在国家转型、社会变革、利益分化、价值多元的时空下推进地方法治建设,政府应该如何履行职能,民众应当承担何种角色,社会应当发挥何种功能?基于此,本文循着“观念—角色—制度”的研究路径展开对地方法治建设的实践基点、深层根源及逻辑指向进行阐释和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