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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科学界定公民参与审理案件范围是目前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从域外情况来看,世界主要国家公民参与审理案件的性质和类型并不完全相同,但也具有共同特点,即公民参与审理案件范围是相当有限的,通常仅限于审理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可能引起较大社会争议的案件,其他普通案件由职业法官直接进行审判。我国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范围有待进一步合理设计,笔者主张的基本思路是:陪审员只能参与审理特定范围的极少数案件;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应当集中在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可以采取'法律规定+当事人选择'模式确定我国陪审制的适用范围。

  • 标签: 公民参与司法 案件范围 比较分析 改革思路
  • 简介:我国台湾地区近年来试行的人民参审制,是顺应台湾民众改善司法品质、提升司法形象的社会要求的产物。台湾地区的人民参审制是在吸收和借鉴日本、韩国和欧陆国家有关人民参与司法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域实情,建立的具有区域特色的人民参与审判制度。台湾地区的人民参审制在参审员选任、参审案件范围、参审员参审职权、参审案件审理程序、参审制度保障机制等方面,对我国大陆目前正在进行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 标签: 人民参审制 参审员选任 参审案件范围 参审员职权 人民陪审员制度
  • 简介:近年来韩国实行陪审制度,主要是为了保障国民参与司法,提升司法民主的正当性,增进国民对司法的信赖。韩国陪审制是混合了英美式陪审团制和法德式参审制因素的一种新型国民参与审判制度。韩国陪审制具有自己的特色,它既有利于保证普通民众对案件审理发表意见和建议,同时又能够保障法官在诉讼过程中依法独立地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这对目前我国正在进行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 标签: 司法民主 陪审制度 国民参与 司法独立
  • 简介:这次民事诉讼法修改的指导思想和重要内容是强化民事诉讼的检察监督,扩大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进行法律监督的权力。在当下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状态下,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在客观上有助于保障实现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但从民事诉讼的性质和结构来看,强化民事诉讼检察监督与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基本结构、基本规律以及民事纠纷的性质存在着内在矛盾和冲突,最终影响民事司法正义的实现。在民事诉讼检察监督问题上,更为现实的选择是明确限定检察监督的范围,进一步规范检察监督的程序,重新定位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职能。

  • 标签: 民事诉讼法的修改 检察监督 民事诉讼性质 民事诉讼结构
  • 简介:<正>裁判遗漏不仅缘于案件审理作业的复杂性,而且产生于作为案件裁判者的法官认识水平和思维能力方面的非至上性。即使是最严谨、最认真的法官在案件裁判过程中也难免会出现诸如遗漏裁判事项这样的失误。遗漏应当裁判事项的司法裁判显然是有欠缺的、不完整的裁判,无法满足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因此必须建立相应的制度对遗漏裁判进行救济。各国民事诉讼法通常规定了民事漏判救济制度。目前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民事漏判救济制度的规定尚不够合理、科学,不能适应民事案件裁判实践的需要,有必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一、民事漏判的界定按照通常的理解,民事漏判是指法院在审理和裁判民事案件过程中,由于自身的疏忽,对应当裁判的事项发生遗漏,没有作出裁判的现象。民事漏判实质上是法院认为已经对全部事项进行了裁判,但实际上只对部分事项作出了裁判,对其他应当裁判的事项出现漏而未判,从而导致裁判结果不完整的情形。在大陆

  • 标签: 补充判决 民事诉讼法 诉讼请求 诉讼标的 民事案件 诉讼费用
  • 简介:法官助理制度是我国台湾地区法律正式确立的一项法院组织制度。根据台湾“法院组织法”和“行政法院组织法”“智慧财产法院组织法”“少年及家事法院组织法”的规定,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在必要时可以设置法官助理;同时“最高行政法院”、高等行政法院和智慧财产法院,以及少年及家事法院等专门法院也可以设置法官助理。可以说,法官助理是台湾地区各类各级法院普遍设置的法院组成人员。

  • 标签: 法官助理制度 台湾地区 法院组织 行政法院 智慧财产 组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