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现阶段,随着我国的经济不断地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渐的提高,我国的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的市场也不断地完善。在我国,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以下简称观光车)作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纳入特种设备目录进行管理,执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制度。观光车的标准化管理归口单位为全国索道与游乐设施标委会。我国的特种设备法规体系完善,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引用标准的五级体系。从行业规模上来看,国内观光车行业总体市场不大,严格属于观光车定义的车辆年产销量仅为3~4万台,但制造企业数目庞大,截至到2014年3月取得观光车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资质的企业就多达250家。但实际批量生产观光车的企业估计不足50家。过去,标准规定的观光车的定义比较宽泛,许多企业以观光车的名义制造和销售了许多低速四轮封闭车辆,如所谓的“老年代步车”、“低速电动车”等,这些车辆中的大部分在三线四线城市或城市郊区道路上使用,由于其很难界定是否按机动车管理,造成监管缺失,其使用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同时也给道路交通增添了一些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