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易道拨乱》是日本江户时期著名思想家、儒学家、哲学家太宰纯的著作,太宰纯(太宰春台)是信州(长野县)饭田人,生于1680年,卒于1747年,字德夫,小字弥右卫,号春台,又号紫芝园,是古文辞学派(萱园学派)创始人荻生徂徕的门人。著有《古文孝经孔安国传校正音注》一卷、《古文孝经正文》一卷、《古文孝经略解》一卷,太宰纯校刻、音注的《古文孝经孔氏传》被收入乾隆钦定的《四库全书》,还著有:《论语古训外传》二十卷、《论语正义》二卷、《论语古训》十卷等书。森銕大年,又称森東郭,江户时期中期的儒者,名鉄,字大年,生于1729年,卒于1791年,千叶县人,他排斥荻生徂徕之学,著有《非弁道弁名》、《易道拨乱辨》等书。本文主要解剖《易道拨乱辨》对《易道拨乱》之辨驳,分析如下。
简介:国内学界的传统观点认为,“分析法学”、“实证主义法学”、“法律实证主义”基本上是相同的概念,分析法学就是哲学中的实证主义思想运用于法学理论的产物。但以哈特、凯尔森为代表的20世纪新分析法学却是建立在与实证主义哲学极为迥异的哲学立场之上。作为一种法哲学流派,新分析法学虽然在法学上主要继承了法律实证主义的传统,但无论是作为哈特法律理论之基础的日常语言哲学,还是作为凯尔森纯粹法学之基础的新康德主义哲学,它们在哲学品格上都表现出反对实证主义哲学的特征,特别是反对实证主义哲学所具有的经验主义和科学主义的倾向。因此,新分析法学实质上是一种反实证主义的法哲学,法律实证主义与哲学实证主义也不是同一种意义上的“实证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