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时间与存在》第一部分基于胡塞尔晚期的时间现象学手稿对感知与想象的关系、原自我与原非我的关系以及睡眠、死亡等问题作出了细致的现象学分析,其中时间意识的"视差现象"为解决胡塞尔自我概念的难题提供了依据,而原非我的概念则为解释康德先验图型论的困难打开了新思路。第二部分则借助新的方式比较"此在"与"自我"、"存在"与"意识",为重新理解胡塞尔和海德格尔二人思想的关系与差异提供了批判性的视角,指出海德格尔的许多关键思路在胡塞尔那里早已以另一种方式存在。着眼于《时间与存在》的论题,对关于意向相关项与时间、关于早期海德格尔对时间的理解与其整个现象学思路之间关系等问题还可以展开进一步研究。
简介:孔子儒学关于"命"的哲学反思,可以从义命分立、性命对扬与义命合一三个课题来探讨。首先,命是气质之命,命呈现命限的限制性原理,因此有所谓的"义命分立"。其次,命限也同时是义理之性的实践的条件与凭借,所以也是表现原理,因此有所谓的"性命对扬"。最后,通过"性命对扬"的长久实践,领略到"天命"(性体的命令,天道性命之命),例如《诗经》所说的"维天之命于穆不已",在此一生生仁体的天命中,达到所谓的"义命合一",在"义命合一"之中,可以用圆善的方式解答康德哲学之中的"德福一致"的问题。劳思光阐明"义命分立",但是局限在主体性的哲学,不能接纳孔子儒学的"天命"具有性体的命令、天道性命之命之义。牟宗三在其著作中则散列论述了"义命分立"、"性命对扬"、"义命合一"的问题,但是对于这三个课题构成逐步发展的环节及其整体性,他并没有加以足够的厘清与通盘的整理。在孔子儒学与康德、海德格尔哲学的跨文化对话的脉络之中,来展开"义命分立"、"性命对扬"、"义命合一"的三个环节,也可以从中领略中国哲学对于自由意志、命运与决定论、最高善(圆善)、德福一致、开放式的人文主义等哲学问题的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