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马克思主义的发展有着空间上、时间上两个向度。在邓小平理论形成和发展中,时间向度上的推进起着更加重要的作用。时代对于中国共产党改革开放方针的确定以及邓小平理论形成具有重大影响。邓小平对时代最伟大贡献在于提出了两个新的重要判断:“和平和发展是当代世界的两大问题”,揭示了时代特征的重大变化:“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深刻地揭示了当今时代特征发生变化的经济根源。邓小平理论一系列重要论述也是对时代变化及其规律性在认识上的回应。邓小平提出了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这是对传统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认识的重大转变,也是对传统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突破,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对于社会主义的传统观念。对于三大规律的深化认识突出地表明,我们的观念发生着重大的变化,正在实现着马克思主义的又一次时代的跨越。这个跨越生动地表明了马克思主义的活力和生命力,也充分地展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创造力。而邓小平正是推动实现这一时代跨越的第一人。
简介:乌·金德霍伊泽尔(UrsKindhauser)教授,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博士,1982—1987年间分别出任联邦高等法院刑事审判庭大法官职务和联邦高等检察院独立检察官职务,1987年任弗莱堡大学法哲学研究所所长,1992年任罗斯托克法学院首席院长。自1995年起任波恩大学刑事法学研究所所长,现为波恩大学法律—国家学学院的首席院长,兼任刑事诉讼法学所、法哲学所所长。自1980年以来先后以德文、法文、西班牙文、英文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学术专著10余部。其中学术专著《故意行为——从语言哲学的角度探究刑法当中对行为的理解》和学术论文《安全刑法:风险社会的刑法危险》产生重大影响,预见性地提出社会的危险因素是人类自身,并且提出要对恐怖主义实施提前预防。他的著述在关国、法国、西班牙、意大利、加拿大、日本、韩国等国家产生巨大影响。2005年3月18日,德国波恩大学访问学者薛晓源先生与波恩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刘国良先生联合采访了乌·金德霍伊泽尔教授,宾主进行了3个多小时的学术对话,现将录音整理发表,以飨读者。教授您好,很高兴您在百忙之中接受我们的采访,我们此次采访的主题是:在法治时代如何规避和化解危险与风险。我们知道1986年前苏联爆发切尔诺贝利核事故,举世震惊;同年德国著名社会学家贝克教授提出风险社会理论。产生了深远影响。最近他又提出全球风险社会理论,引起了学术界巨大的反响。在一个全球化时代,在一个法治普适的时代,作为一个著名的法学家,从法学的角度您是如何理解风险与危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