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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个结果
  • 简介:在《两种自由概念》中,伯对消极自由的辩护是从两方面做出的:他既主张自由本身就是消极自由,又主张作为政治价值的自由只能是消极的。这两个主张虽然在形式上相似,但却缺乏逻辑上的必然联系。消极自由的继承者们同时接受了这两种观点,并进而认为消极的政治自由发源于消极的自由本身,由此得出了自由没有内在价值的结论。罗纳德·德沃金对自由问题的处理典型地体现了对伯自由观念的这种解读,本文通过对德沃金论证的考察,指出政治领域中各项基本自由权利必须以追求理想人生的积极自由为前提才能得到理解,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并不截然对立,反而相互补充、共为一体。两种自由之间的这种内在联系为我们重新理解伯的自由观念提供了新的线索,而对伯文本的进一步考察和澄清则佐证了我们重构伯自由观念的合法性。

  • 标签: 消极自由 积极自由 内在价值
  • 简介:密尔是19世纪自由主义最坚定的捍卫者,他清醒地认识到,当广大民众获得广泛的政治权利之后,另一种压制力量——“多数人的暴政”——正在隐秘地侵袭个人自由。密尔试图以“自我保护”为原则给个人自由划定一条不受公共权力干涉的边界。伯面对20世纪人类自己造成的巨大灾难,认为“理性一元论”所形成的“观念的压迫”是其根本原因。他把自由区分为“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以“消极自由’’对抗“观念的压迫”,提醒人们警惕“积极自由”的变异。伯的自由观是在继承、批判和发展密尔自由观基础之上形成的。

  • 标签: 密尔 伯林 自由 划界 观念
  • 简介:道德两难是中西思想传统都曾关注和思考的问题。道德两难的情况可以分为虚假的、弱的、强的三类。先秦儒家创造了高明的经思想,并以之应对道德两难。如《春秋公羊传》提出了解决道德两难问题的三大法则,包括权衡法与两全法。中国传统的仁义冲突是“强的道德两难”,是先秦儒学着重思考和巧妙应对的难题。道德两难的解决有时必须以当事人的毁灭为代价。通过与康德伦理学、萨特的存在主义伦理学以及弗莱彻的境遇伦理学等的初步比较,先秦儒家经思想在对付和解决道德两难问题上的独特性或优越性得以凸显。

  • 标签: 先秦儒家 道德两难 经权 仁义 冲突
  • 简介:法治社会中,司法公信力在个案中的实现有赖于对当事人程序的充分保障。在现代民事诉讼中,证明是当事人程序的核心,而证明生成的实定法基础也只存在于近代之后的民事诉讼制度中。历经改革的中国民事诉讼制度与证明相契合,既具备了证明生成的实定法基础,也亟待证明的有效配置以提升民事诉讼结果的正当性。

  • 标签: 证明权 程序权保障诉 讼证明方式 民事诉讼构 造审前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