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管子之著作对法治思想的论述可谓卷帙浩繁,各种关于“道法”的追问亦由是而生。对管子之法伦理思想的探究,重现“缘法而致道”的法伦理图景,或许是理解管子之根基。“引道而入法”乃是管子法治思想之伦理根源,其规范性建构乃是管子为“以法治国”这一统治模式所设立的先决条件;“良法与民心”乃是管子法治思想之伦理要义,其道德性诉求乃是管子所推崇之“法制模式”的应然标准;“至道与宝用”乃是管子法治思想之伦理功效,其现实性作用乃是管子所宣扬的“国道盛行”之目标为君王臣民所带来的实然福祉;“严法与教化”乃是管子法治思想之伦理形式,其明晰性结构乃是管子推崇的“赏罚明晰”之理念所必须具备的重要制度。
简介:<正>“对学生进行数学教育是不是道德基础和道德原则教育?”起初我回答说,数学内容本身,数学的逻辑精确性趋向以及概念和结论的确定性,无疑会激起正直与诚实的内在要求。其次,教师本身酷爱课题,会使他去积极培养学生类似的感情,同时也向他们指明了认识的乐趣,以及掌握了认识定量法的人类理智的能力。教师这种积极性在道德上是深刻的,以致于我们不由得参与到形成学生道德基础的过程中去了。我的老师A·R·辛欣曾讲:钻研数学科学必然会在青年人身上循序渐进地培养出许多道德色彩明显,并进而能够成为其主要品德因素的特点。在数学教育所形成的特征中,辛欣指出了真诚、正直、坚韧和勇敢四点。人们都明白,数学教师是不可能搞欺骗的,任何自高自大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