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企业道德责任边界公正的充要条件是:企业所有制形式公正;企业权利和义务分配公正;企业道德能力成熟。也就是,"企业道德责任边界公正"当且仅当"企业所有制形式公正"、"企业权利和义务分配公正"和"企业道德能力成熟"。企业所有制形式是企业道德责任边界公正的前提,"公有制"与"私有制"之间的量的平衡,决定企业道德责任边界公正。企业权利和义务分配公正,是企业道德责任边界公正的底线,其实质是,企业能否处理好与其利益相关者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企业道德能力成熟是指企业具备对社会履行应然责任的能力,即具有社会责任投资意愿和社会责任投资能力,它是企业道德责任边界公正的保障。
简介:道德教育和公民教育分别以培养好人和好公民为目标,二者在学术传统、教育内容、教学方式和教育时段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然而,道德教育和公民教育之间的差异并不能切断二者之间“天然的联系”。在现代社会,必须同时推行道德教育和公民教育,而不是以一者取代另一者。“替代论”的问题在于未能全面把握道德教育和公民教育之间的差异与共生关系。道德教育和公民教育之间的差异根源于二者理论基础的转向而导致的道德基础的差异。这一差异使得二者对于德性尤其是对于公民德性的理解产生分歧。解决的路径在于证成二者道德基础的同源性,从而使道德教育成为公民教育的基础,使公民教育成为道德教育的保障。由此,道德教育和公民教育将在差异中实现共生,共同引导个体以其理性去批判和反思何谓美好生活以及如何追寻美好生活。
简介:在《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三卷中,亚里士多德对“不自愿”行动的两个条件受强迫和无知一重新加以了界定,由此推进了古代哲学对于道德责任问题的认识与探讨。一方面,亚里士多德认为只有少数极端情况才构成严格意义上的“受强迫”而做出的不自愿行动,多数混合性的行动尽管也受到外部压力,但是仍然可以归于自愿行动的范畴,行动者需要为此类行动负责。另一方面,通过进一步区分不自愿的行动与非自愿的行动、出于无知的行动和处于无知的行动,亚里士多德将自愿性的焦点从柏拉图所强调的“真知识”转向行动者对于具体环境的把握与判断,并进一步转向行动者的品格。亚里士多德的讨论成功地避免了柏拉图理论中存在的不对称问题,在继续捍卫知识对于行动具有根本重要性的前提下,也要求行动者同样为自己的美德与恶行以及品格的形成负责。这一观点不仅更加符合日常道德直观,同时也为道德哲学和道德心理学的发展开辟了新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