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称《决定》)明确提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信教群众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的团结,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这段文字内涵丰富、立意深远地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宗教工作的新要求,也反映了我们党在宗教问题上的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和基本观点以及我们党宗教工作的基本经验。从中我们获得了许多启示,从基督教方面,归纳起来可概括为“三和”,即“理和”、“制和”、“人和”。这三者既是相辅相成、互相依赖的统一体,又是对同一问题的三个不同角度的回答。
简介:为了切实提高宗教院校政治课的教学水平,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国家宗教事务局花大力气精心组织编写全国宗教院校统一的政治理论系列教材,其中《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以下简称《理论》)课本已于2001年出版。在《理论》教材出版的同时,国家宗教局还组织举办了为期8天的“全国宗教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备课研讨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