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产权界定的不完全性及其衍生的渐进性是现实世界中产权运行的实际规则。本文通过构建一个不完全产权的分析框架,分析基于产权公共域之上主体行为的两重性,通过对宅基地产权制度的分析,发现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宅基地产权存在着各异的不完全程度,包括农民、集体、国家等行为主体围绕宅基地产权中非专有性价值利益开展的行为选择,导致了宅基地资源在资源配置、资源利用和非生产性用途三个层面的租值耗散,但同时也在通过各自的行为在不同的方向上探索着减少租值耗散的有效措施,但由于国家的过度产权管制和农民、集体自身行为能力的不足,未能实现有效的制度变革。对农地产权制度的研究,本文尝试了从主体行为能力联系不完全产权的角度加以阐释的新视角,对于今后国家在农地制度的改革上富有启示性含义,在整个社会从人为的行政控制经济模式转为市场经济模式的这个过程中,国家或政府对农地制度的改革不应把重点放在建构上,而是应该在意主体行为的自发含义,注重(研究)培育和保护土地市场内部各种自发和内生力量以及秩序的型构与成长。
简介:劳动教养制度的废止和刑法的实践扩张预示着我国刑法的功能正逐渐由惩治转向惩治与矫治、预防兼顾。“人肉搜索”入刑符合我国刑法的这一功能转型趋向。“人肉搜索”的主体包括搜索行为的发起者、公民个人信息的提供者和搜索服务的提供者,其中公民个人信息的提供者是“人肉搜索”定型化行为的责任主体。“人肉搜索”的责任主体模式存在分散模式与统一模式之分。当前情况下,分散模式符合我国刑法功能转型的现实需要,我国应考虑在《刑法》第253条之一第1款之外,设置一个普通的“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
简介:2013年国家海洋局重组后,我国海洋联合行政执法还未进入实质阶段。我国海洋行政执法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是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文章研究了监督机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监督主体,从海洋行政执法监督主体的角度,分析了我国海洋行政执法监督主体的现状,探究海洋行政执法监督主体的未来发展,为完善海洋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提出建议。文章主要采用文献研究和实证研究的方法,通过研究发现,我国海洋行政执法监督主体呈现多元化,主要分为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但在监督实践中,由于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能缺位导致监督机制未能有效运行。我国应注重厘清海洋行政执法监督主体间的关系,构建相应平台促进监督主体间的配合与协调,实现监督信息的畅通,从而提高海洋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运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