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社会民众对核电项目风险的担忧,使得依托于专家安全评估的政府决策变得越来越难以被接受。强调核电风险的多元主体治理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化解矛盾,实现主体间的对话,则成为学术界关注的重要议题。本文以经营多年的Z核电项目为研究对象,从核电项目的直接利益主体——附近民众、核电方和地方政府的视角出发,通过实证调研的方法,分析三方主体的核电风险感知与可能采取的冲突行为。结果发现,这三方主体的风险感知存在显著差异,而这种差异将进一步导致其采取不同水平的冲突行为。这是感知重视不足、利益补偿不公、风险沟通不畅和决策方式不当共同导致的结果。基于此,本文从"治理理念、治理目标、治理主体和治理方式"四方面提出对策建议,尝试寻找核电项目中不同主体风险感知和冲突行为差异下的共同话语,为风险治理提供新的研究思路与视角。作为实证研究,本文可从政府信任水平、信息自由度和风险沟通水平等方面进一步探索核电风险的有效治理。
简介:霍耐特为法兰克福学派社会批判理论确立了新的研究视角,实现了社会批判的“承认理论转向”,转向的标志著作是《为承认而斗争》。在《为承认而斗争》中,霍耐特按照蔑视与反抗的道德模式解释了社会冲突的经验根源,并以此为据,认为马克思的社会冲突思想一开始就游离了承认运动的“道德语法”,进而处于值得怀疑的倾向之中。殊不知,他对马克思社会冲突思想的道德性裁判,有着严重的理论偏颇。事实上,马克思解释社会冲突“语法”不是主体性的“道德经验”,而是现实人的“感性活动”。马克思的社会冲突是“感性活动”自我异化的结果,从横向看,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普遍对抗,从纵向看,表现为资产者与无产者之间的阶级对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