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中国经济飞速发展的大形势下,被一直忽略的环境问题突出显现,雾霾,水资源污染,土质退化等一系列问题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热切关注,人们对环境保护的态度也从关注到参与治理、并积极研究对策这一过程发生了质的改变。随着城市经济的飞速发展,国家制定政策和指导意见把发展目标转向农村,推出改进农业生产方式,重构农村产业形态等一些列规划。伴随着经济发展带来的污染问题,在农村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重工业污染工厂迁移造成污水排放无节制,农田废物废料焚烧,生活垃圾随意处理等一系列问题,都应该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提出有效的治理整改方案,探索制定保护环境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建立追溯监管制度,确保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简介:近年来,国内综艺节目呈井喷之势,越来越多的综艺节目不断涌入大众视线,在令人眼花缭乱的同时我们发现,综艺节目的同质化现象日益严重。值得一提的是,综艺节目之间对节目模式的模仿对于跟风的制作方而言几乎没有创意成本,但却给原电视综艺节目模式的作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极大地打击了原作者的创作积极性,实践中发生的此类诉讼大多也不了了之,长此以往,将十分不利于我国电视文化产业的多元化发展。因此,有关综艺节目模式的法律保护问题日益引发社会关注。综艺节目模式被肆意模仿而难以维权的原因究竟何在?这种模式创意能否受到法律保护?综艺节目的抄袭或侵权问题又该如何界定?综艺节目的创意应当如何保护?面对这些目前仍具争议性的问题,本文将试图一一作出解答。
简介:本文追溯未成年人刑责减免观念与制度的历史、当代实践、困境及化解之道。首先,自周代已降中国一贯采取"德主刑辅"的社会控制。其中,青少年刑罚减免原则便是教化为主刑罚为辅的表现之一。传统时代青少年越轨者虽可减免国之罚,但不免于乡治之"礼法"。其次,当前中国处于转型期,一方面,基层空心化甚至暴力化导致价值失范与教化缺位,另一方面,提前身体成熟的青少年往往不得教养而趋暴力化。若不顾当前价值失范期教化缺失的实情,却继续听任青少年犯罪者仅凭年幼而几近无条件免于处罚,无异于养虎遗患。当然,也需谨防不教而诛。最后,化解之道在于:从人性流品不齐与教化重建看,宜教与罚并行不悖;差异对待,先教而后罚,加强家庭、学校的教化与社区纠错功能等;不迷信教化万能,对不可教化者待之以刑。
简介:台湾地区少年犯罪事件的处理,主要是以《少年事件处理法》(以下简称本法)为依据,主政者与执法者必须体认立法精神所在,方能善用职权准确执行各个条文。为此,本文拟参酌立法者的本意,并借鉴现代少年法制的福利理念,在主观的理想上,从三个方面重新解读检视本法的立法精神。在贯彻保护优先原則方面,为贯彻保护优先原則,首次将旧法中的“管训事件”与“管训处分”修正为“保护事件”与“保护处分”。在落实专业处理的方针方面,《少年事件处理法》将少年法庭改为少年法院,且为凸显其专业法院的设计,在组织、人员配置及职务分工上,都可以看出其谋求少年福利的用心。在调整少年成长环境并矫治其性格方面,少年保护政策应为社会安全制度的一环,对于处于危机状态中的少年,法律机制在调整其成长环境之抉择上,首先应从善用少年福利资源着手,以家庭为服务单位,强化家庭的保护与教养责任。对于已造成危害的少年,公权力的介入应兼具司法、教育与福利机制的机能,对于少年的处罚应以培养其责任心并令其弥补错失为目的,对于少年的处遇则以强化其自律性及自主性,以提升其环境适应力及改造力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