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自2003年7月在全国6个省(市)进行社区矫正试点以来,经过多年发展.不少地区形成了自身独特性的发展经验,但也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笔者通过查阅、收集烟台市A区司法局、检察院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数据和资料,实地走访基层司法所,访谈部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等方式,对山东省烟台市A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A区的矫正理念、“一对一”帮扶、矫正重点、矫正环节等先进做法为其他地区开展社区矫正提供了有益借鉴,但是在实际工作操作中还存在矫正立法、矫正队伍、矫正政策宣传、职能部门间配合、经费保障等方面诸多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从社区矫正法律体系、矫正队伍建设、扩大社会力量参与度、矫正方式的选择等方面探寻完善的建议,可以为烟台市A区和其他地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供有益借鉴。
简介:以村民自治制度为其重要方面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该制度规范化、定型化的成果系法律、法规.对各省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办法进行比较,既可以从省级法规的角度观察村民自治制度乃至整个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的现状,也可以从法制建设的角度为村民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发展完善建言献策.各省实施办法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内容上都有一些差异,但这些差异大都与不同省份地域的差异包括在此基础上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发展的差异无关,很大程度上是由不同的认识和不同的选择造成的.各省实施办法较好地贯彻了不与上位法相抵触的原则,但却未能很好地贯彻不与上位法相重复的原则.实施办法重点应作程序性的、具体操作方法的规定,即使作实体性的规定也应当注重具体化、操作化.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各省实施办法在上位法的基础上创新和突破的空间还是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