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如何理解和适用,在理论和实践中存在争论。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是一种法律事实,封存是对该事实的程序性处理,不能因此而否定对行为性质的实体认定及其处罚。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内容和范围,对准确认定行为的性质及其处罚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当视为未成年人具有"隐私"性质的事项,体现的是对未成年人人格的尊重,维护的是未成年人的利益,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被披露或者被利用。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查询,应当符合刑事司法办案和国家重大利益的需要,且不得与封存目的相冲突。从刑法解释角度分析,犯罪记录封存与犯罪记录消灭本质不同,不能混同。司法实践,基于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不同理解而作出自矛盾的判例,暴露出该制度的弊端,而需要接轨国际条约,借鉴域外制度,建立中国化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及其消灭制度。
简介:目的:对法医物证DNA自动化检验技术的有效运用进行探讨。方法:在本实验室2016年1月到12月间于各类案件中收集到的生物检材中选择300份为研究资料,分别以工作站法(工作站-chelex法)、手工法(手工-chelex法)对DNA进行提取,对PCR进行扩增,以毛细管电泳法对STR进行检测,对两种方法的检验效果进行观察比对。结果:工作站法与手工法的检验成功率比对没有突出差异,(P>0.05),但工作站法的检验时间明显较手工法短,(P<0.05),交叉污染实验结果显示,DNA自动化检验技术不会有孔间交叉污染出现。结论:对法医物证进行检验时,将DNA自动化检验技术引入不但可实现良好的STR分型效果,而且能够使检验时间缩短,进而促进法医鉴定质量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