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经济社会转型期随着市场化发展而日渐觉醒的村民的民主意识、法治理念、权利思维、平等观念的不断增强,使得村民以前所未有的热情关注和参与农村社会政治事务,农村现有的基层治理模式和乡村民主政治体制面临着变革和调整的重任。宪政作为人类政治文明的产物,代表着政治现代化的发展路径。宪政应当是中国农村基层治理变革的方向,基层治理的创新和变革具有鲜明的宪政内涵和宪政特性。基层的治理变革既需要对农村基层社会的经济政治资源进行调整和组合,更需要在宪政理念的主导下进行自治制度的革新。基层治理的宪政化建设是农村经济社会转型期基层治理变革的方向。在宪政理念的指引下,农村基层治理变革具有独特的宪政路径和明确的宪政精神。
简介:田原史起先生所著《日本视野中的中国农村精英:关系、团结、三农政治》,以对农村精英的关注为主线,深入系统研究了不同时期和不同区域中国村庄社会资本、经济发展水平与乡村治理的关系。所提问题重大,精辟之论叠出。其关于公、共、私,原子化、关系、团结,正式精英与非正式精英,发展与制约,中央、地方、农民等几对关系的讨论,对深化中国农村政治研究尤有启发,无疑将进一步丰富中国农村研究,益于中国三农问题的解决。
简介:一、软法的兴起:社会治理规范多元化软法(soft-law)的概念来源于西方,是一个与硬法(hard-law)相对称的概念,主要适用于国际法范畴,指称“非条约”协议。①学术界对软法尚未形成确切、统一、权威的定义。针对条约(treaty)、公约(convention)、协议书(protoc01)、声明(statement)、宣言(declaration)等多种形态的国际法规范,有些国际法学者按照规范效力标准,将其中某些规范称作硬法,它们通过详细的法规条文明确地规定具有约束力的义务与责任,授予权威机构以规范解释权,并督促这些义务与责任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