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申诉在我国特定历史时期发挥了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但在当下社会转型时期对司法裁判终局效力产生了一定的冲击,造成各种"乱象"。彻底的解决对策是废除该制度,而现阶段较为可行的策略是将其作为法院附设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与申请再审程序共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律师代理申诉制度,旨在引导申诉走向法治轨道。律师代理申诉本质上一种中立的第三方评估机制,其运行机制符合司法特性,遵循评估原则和回归程序原则。为破解该制度与相关程序和制度存在的兼容性障碍,应从律师代理的参与机制、程序保障和法律效力等三个层面进行具体制度构建。
简介:“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为我国的国家发展和世界经济的繁荣,提供了良好的沟通和交流的平台。但是同时也激发了走私案件的盛行,走私犯罪案件不断衍化出犯罪主体复杂性、增加犯罪空间跨区域性突出、犯罪手段的多样化和隐蔽性、犯罪危害的严重性等特点,这给针对走私进行的侦查活动带来了巨大的挑战。而侦查机关同样面临着此类案件侦查的困境,侦查理念落后、侦查情报获取难、彻底斩断“走私链”难、侦查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亟待解决。因此,侦查机关应当立足自身的实际,从以审判为中心的侦查理念的树立、拓宽情报来源,强化情报的应用、抓大放防小,斩断“走私链”、迅速及时,增进侦查机制高效性等方面加强对于此类犯罪案件的思考与侦查,尽快的实现对此类犯罪案件的预防和侦查。
简介:刑期折抵作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一项制度,对于因未决羁押而被牺牲的实体权利提供了一个有效的救济途径。我国《刑法》和2012年《刑事诉讼法》对此均有明确规定。从字面上看,法律仅允许了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这三种自由刑的刑期折抵,对于死缓、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是否适用刑期折抵却没有规定,司法实务中也秉持不予折抵的态度,理论界对此则存在争议。其实,不管是对司法实务的总结,还是对现有法律的理解,又或是从理论层面的分析,都不难发现司法实践中不予折抵做法的不合理性。应透析司法现状的弊端,检思制度,查找法律的漏洞,探讨允许折抵的理论基石,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