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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随着现代化的逐步推进,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和话语权的增强,政府治理遭遇的困境与挑战也越来越多。传统的一元主导治理模式,在处理关乎阶层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上,往往掣肘颇多、效率低下。加之,解决公共问题需要广泛依靠协作关系,远远不能只依靠政府本身。因此,如何在继承传统模式基础上,加以变通损益,纳入新鲜理念,吸引多方力量,参与公共权利使用与运行,实现政府职能转型,用政府治理代替政府管理,便是紧迫而重大的时代课题。

  • 标签: 公共权利 公民权利意识 公共问题 一元主导 模式基础 自身权力
  • 简介:在经历了数年的实验计划,模拟运行及运输安全管理局(TransportationSecurityAdministration,TSA)的制肘后,登记旅客(RegisteredTraveler,RT)计划终于就绪——专用机场安检通道开始以更高的效率处理RT计划内的旅客。至2007年2月,美国境内已有5条机场登记旅客通道,并将在近期陆续开放更多类似的通道。

  • 标签: 旅客 数据管理 美国 第三方 概览 实验计划
  • 简介:互联网在经济生活中的深入发展,已经彻底颠覆了传统经济模式,电子商务和第三支付行业进入了飞速发展阶段。与此同时,新的经济犯罪模式也因时而生。在公安工作中通过资金查控已破获了一大批案件,但在第三支付领域的资金查控方面仍然存在经验上的不足。公安经侦工作应充分发挥大数据的作用,强化情报信息导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侦查能力,加强协同配合。

  • 标签: 第三方支付 经济犯罪 资金查控
  • 简介: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双失灵"决定了第三组织存在的必要性,但同时也存在"非营利失灵"的可能,因此,需要建立政府与第三的合作伙伴关系,其主要形式有合同承包、政府补贴和凭单。目前,我国第三组织及其与政府关系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行政色彩严重、组织发育不良、社会信誉程度低、承接政府转移的公共服务职能少。政府必须在与第三的合作关系中承担起培育与支持责任、监管责任和参与责任,而第三则必须立足于草根,提高组织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赢得政府和社会的支持和信任。

  • 标签: 政府 第三方 伙伴关系
  • 简介:涉检信访作为一项极具中国特色的新生制度,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必然会面临诸多问题,而充分发挥第三介入在办理涉检信访案件中的作用,则是其走向司法解决原则的有效路径.建立第三介入涉检信访案件机制具有重大意义,但在第三介入人员选任、第三介入程序的启动等方面尚存在由检察机关主导而难以保证第三介入的中立性等困境.有必要通过独立于检察机关的机构选任第三介入人员以及赋予信访人对第三介入的知情权和程序选择权等方式,以克服这些困境,从而有效发挥第三介入涉检信访的积极作用.

  • 标签: 涉检信访 第三方介入 检务公开 司法民主化
  • 简介:监狱教育改造成效评价目前存在属系统内评价、社会参与度不高、评价标准缺少科学性等问题,不能客观反映教育改造效果,需要建立由社会第三机构对监狱教育改造成效进行评价的机制。在这一机制建立过程中,需要提高对其重要性的认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和标准,确保充足的评估工作经费,并重视评估结果的运用。

  • 标签: 教育改造 第三方评估机制 监狱管理
  • 简介:一、第三支付方式的弊端医疗社会保险的费用支付,是指医疗社会保险机构作为付款人,代替被保险人支付他们因接受医疗服务所花去的医疗费用,对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所消耗的经济资源进行补偿。啦会医疗保险因为其自身的特殊性,支付方式也不同于其他的社会保险,是由社会保险机构作为介于医疗保险参与者即医疗资源的消费者、患者与医疗服务提供者之间的第三来支付全部或部分医疗费用。这样的制度设计是想克服以下两个倾向:医疗服务的需求即患者过度的医疗需求,医疗服务提供者为了经济利益人为地增加医疗供给。

  • 标签: 第三方支付 医疗保险 医疗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机构 服务提供者 医疗服务
  • 简介: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内容,基层政府是实现依法行政这一执政理念的第一战场,基层群众作为最大的执法客体,其行政人员和群众法律意识及文化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国依法治国进程,依据多次对部分基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状况的调研结果,从第三评估的客观角度看,现阶段基层人民政府的行政管理正逐步向法治方向迈进,但在执法不公、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体制不顺、行政救济及时性差、行政权力受制约监督程度不够等方面问题的依旧存在。

  • 标签: 第三方评估 基层政府 依法行政现状
  • 简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入第三支付平台转走他人账户资金的行为定性,理论与实务界形成了盗窃罪与诈骗罪两种观点。诈骗论者提出的“程序是被诈骗的对象”或“程序所有人是被诈骗对象”的观点不能成立,此种行为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从盗窃罪构成要件的符合性、德日法系关于使用计算机诈骗罪的相关规定以及对我国现行《刑法》第287条进行分析后可知,此种行为应当认定为盗窃罪。

  • 标签: 第三方支付平台 程序 诈骗 盗窃
  • 简介:共享经济创造性地拆分了资源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在共享经济的浪潮下在线短租行业获得蓬勃发展的机遇;但由于该领域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短租行业在合规性和安全性等方面暴露出诸多问题。澳大利亚学者洛林o梅热罗尔提出的"第三警务"理论,提倡调动社会多方力量齐抓共管,契合在线短租的治安管理需求。在立法规范行业市场准入的前提下开展在线短租行业管理,提出引入"第三警务"理念,出台在线短租各级政府部门联合监管的规定,组建行业协会制定行业标准;同时发挥"互联网+"管理思路,将在线短租平台和房东纳为"第三警务"的重要力量。

  • 标签: 共享经济 在线短租 第三方警务 治安管理
  • 简介:近日,天津市人大法工委委托市律师协会起草《天津市地方立法听证办法(草案)》。据悉,律师协会已经组成了一个专门的起草小组,将在全国范围内向听证立法方面有专长的律师请教,以确保形成一个高质量,高水平的地方法规草案。

  • 标签: 立法听证 天津市 大律师 第三方力量 律师协会 地方法规
  • 简介:关于涉及支付宝的犯罪,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两种典型类型:一是直接窃用"支付宝"账户金额的行为,二是窃用支付宝绑定的信用卡金额的行为。前者侵害了被害人财产所有权,后者则造成对被害人的债权的侵犯。不同的分析路径导致了司法实践中对有关支付宝犯罪出现同类不同判现象。根据不同罪质之间的本质分析以及结合现有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直接窃用"支付宝"账户金额的行为宜定为"盗窃罪",而对窃用支付宝绑定的信用卡金额的行为宜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 标签: 窃用 支付宝 银行账户 刑法定性
  • 简介:群体冲突不但威胁着各个国家的稳定,也影响着地区乃至世界的安全。第三咨询理论的倡导者在解决群体冲突方面做出了许多努力。第三咨询是由民间公正的第三为主导,召集冲突双方举行的研讨会。Kelman和Fisher在推动第三咨询理论的研究和实践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第三咨询理论强调第三的公正性、不干预性,注重讨论的程序性,从心理层面解决冲突等都对中国公共管理冲突的研究和实践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 标签: 群体冲突 第三方咨询 Kelman FISHER
  • 简介: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如何建设安全城市,提高城市居民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成为了各级政府特别是公安机关面临的主要问题。第三警务,即警察通过劝说或强制手段促使各种组织或非犯罪群体帮助警方防止或减少犯罪。第三警务理论的引入,因其在预防财产类犯罪、青少年犯罪、娱乐场所管理和流动人口管理中的独特优势,在我国安全城市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 标签: 第三方警务 安全城市 建设 作用
  • 简介:第三干预,作为西方冲突化解的一种主要方法,通常是在冲突双方不愿意协商或是谈判陷入僵局之后,为使冲突双方取得某种形式的进展或者在必要的时间范围内获得进展时而采用的冲突化解方法。文章通过对西方冲突化解中第三干预的系统梳理,阐述包括调解、仲裁、培训和关系治疗等在内的具体干预方法,并揭示其优劣,以期对社会转型期中国公共冲突化解的研究与实践提供借鉴价值。当然,在冲突化解第三干预实践中,究竟选择何种具体方法,取决于冲突所处的不同阶段及其特定情境,只有用得其所,才能充分发挥其效力。

  • 标签: 冲突化解 第三方干预 调解 仲裁 培训 关系治疗
  • 简介:本文试图探讨一种新的发展趋势。即以市场为基准展开的犯罪预防。保险公司是该种新型犯罪预防模式的代表机构。尽管保险的传统关注点在于犯罪或其他灾难发生后所遭受的损失,我们在此将揭示保险业从反应型犯罪管理模式向主动型管理模式的转变。该种趋势是更广义上的“去中心化警务”(decentralizationofpolicing)的一部分,即警务从国家控制的管理机构向以社区和市场为基准的第三的转移。新的意识形态支持这种转变,包括针对犯罪的保险统计理念的更新和对谨慎之人看法的转变。

  • 标签: 第三方警务 保险 市场 犯罪预防
  • 简介:第三评估是政府绩效评估的重要构成形式。本文以上海自贸区开展的第三评估实践为例,分析了多机构联合开展的第三评估在全面反映政府整体绩效和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及服务型政府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并围绕实践过程中存在的宏观把控有余微观承载不足、评估机构之间欠缺协调机制、缺乏相对系统化、制度化的保障等问题,从健全绩效评估制度、建立评估机构遴选机制、培育绩效文化、完善评估结果的反馈与使用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等方面提出了完善第三评估的路径选择,以期为后续评估的开展及其他地区的第三评估实践提供参考。

  • 标签: 绩效评估 第三方 服务型政府 自贸区
  • 简介:利用支付宝"蚂蚁花呗"等第三支付手段进行套现的行为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行为人通过支付宝平台套取信用卡资金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套取蚂蚁花呗资金的,属于民事欺诈行为,应承担民事违约责任。但是,这种行为具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特征,如果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且达到了数额标准的,构成诈骗罪。提供花呗套现服务的不法中介和商户,应承担民事违约责任,但不宜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标签: 第三方支付 蚂蚁花呗 套现 金融犯罪 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