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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如今手机、互联网在人们日常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电话诈骗、短信诈骗、网络诈骗等不同形式的电信诈骗犯罪也呈现上升趋势。电信诈骗属于非接触类犯罪,缺少作案现场、痕迹物证,公安机关难以发现、固定和提取犯罪证据,相比于传统诈骗犯罪更难侦破。因此,需要对该类犯罪的特点与侦防难点进行研究,以更好地突破侦防瓶颈,打击电信犯罪。本文立足浙江省电信诈骗犯罪现状,吸取全省各地公安的实践经验,提出体系化的侦查、预防对策,以期为公安机关侦查破案提供思路。

  • 标签: 电信诈骗犯罪 侦查难点 防控对策
  • 简介: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如何适用法条存在争议。有观点主张有限度地坚持重法优先,有观点则主张特别法优于一般法,与理论上的学说争鸣不同,审判实践中特别法优于一般的做法得到了较好地坚持。以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罪竞合关系入手,通过对2014-2015年内审结的案例进行研究,在对集资诈骗罪案例进行类型化分析后,发现集资诈骗罪主要有三类,其中两类没有适用重罪(诈骗罪),第三类应属于诈骗罪范畴(该类行为虽具有集资外观,但其欺骗性与对侵占财产的故意都与诈骗罪一致),但法院对此类具有"集资"外观的行为,大体上仍适用轻罪(集资诈骗罪),因此司法实务还是坚持特别法优于普通法,重法优于轻法没有得到审判实践认同。

  • 标签: 法条竞合 集资诈骗罪 诈骗罪 案例类型化
  • 简介: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电信诈骗犯罪形势严峻,仅靠公安机关打击处理已显得捉襟见肘。公安机关应联合电信运营商、互联网公司、银行等多个主体,多管齐下,构筑起抵御电信诈骗犯罪的联合防线。

  • 标签: 电信诈骗 联合防线 建设路径
  • 简介:电信诈骗犯罪具有多样化、智能化、组织化、国际化和危害大等特点,在侦破和防范中存在取证难、定性处罚难、抓捕难、追赃难等诸多问题。因此,我们应当从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力度,创新打击方式,提高侦查人员的证据意识,加强公安机关与电信运营商、网络平台、银行、支付中心之间的协作,形成跨领域的协同作战机制,打击电信诈骗犯罪。

  • 标签: 电信诈骗犯罪 特点 难点 防范对策
  • 简介:使用信用卡透支消费,难以及时偿还透支金额,终为卡所累,成为信用卡的'奴隶',人们称之为'卡奴'。'卡奴'盛行,催生了一项特殊生意——'养卡'。'养卡人'收取手续费后,先用自己的现金替持卡人将欠款还上,让信用卡显示正常还款,一段时间后由'卡奴'还款或通过刷POS机等虚假消费的方式把卡上相应额度的现金'套'出来。'卡奴'遇上'养卡人',一桩生意又开始了,真的吗?小心.

  • 标签: 养卡人 卡人掉入 卡奴养
  • 简介:电信诈骗犯罪问题日益突出,相较于普通的诈骗犯罪,其具有犯罪手段高科技化、犯罪组织团伙化、作案范围广、隐蔽性极强等特点,现今刑法中关于诈骗罪的刑罚已不足以遏制该类犯罪,新的司法解释应运而生。除了立法上的突破,防控对策的完善对于从严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也尤为重要。

  • 标签: 电信诈骗 立法分析 防控对策
  • 简介:随着微信应用的推广,微信红包也日渐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娱乐和交往方式。发红包、抢红包成了货币交易的新方式。由于微信用户的广泛覆盖性及用户普遍对微信好友的警惕性不足等原因,微信红包这一功能也被不法分子所利用,成为实施诈骗的新型工具。诱导加入微信群、恶意推广抢红包链接等诈骗方法不断翻新,研究被害者的被害性有助于我们完善预防措施,构建和谐网络环境。

  • 标签: 微信红包诈骗 被害性 被害预防
  • 简介:在认定诈骗罪的财产损失时,有整体财产说、个别财产说、二分说三种不同主张。对于非经济交易类的诈骗案件,基于目的失败论,财产损失为被害人所交付的财产价值;对于行为人提供了部分对价的经济交易类诈骗案件,行为人给付的财产不是犯罪成本,财产损失应为被害人交付的财产价值与行为人给付的财产价值之差;对于行为人提供了相当对价的经济交易类诈骗案件,财产处分自由或交易诚信都不是诈骗罪所保护的法益,与被骗人交易动机或目的背离均不是刑法上的财产损失。实质的个别财产说不恰当地扩大了诈骗罪的保护法益,整体财产说更为合理。

  • 标签: 财产损失 实质的个别财产说 整体财产说
  • 简介:随着通信系统和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利用移动通信平台、互联网平台实施的虚假信息诈骗犯罪持续高发,严重侵害了公民的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秩序。与传统的诈骗相比,虚假信息诈骗具有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和幕后化的特点,社会危害性巨大。分析虚假信息诈骗的现状及原因,探讨虚假信息诈骗的特征与规律,提出合理的防治策略,有助于推动对此类犯罪的预防、打击工作,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 标签: 虚假信息诈骗 现状 原因 防治策略
  • 简介:电信诈骗犯罪众多的侦查难点根本上是由电信技术非接触性、便利性和低廉性的特点所导致的,而正是有完备的电信诈骗产业链条的支撑.才使得本身文化水平不高的犯罪分子可以使用先进的电信技术进行诈骗活动,所以要破除电信诈骗犯罪的侦查难点,根治电信诈骗犯罪,必须要斩断其产业链条。在介绍电信诈骗犯罪的侦查难点基础上阐述难点产生的原因,即电信诈骗产业链条。最后着重分析斩断产业链条的具体措施,为公安机关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活动提供参考。

  • 标签: 电信诈骗 侦查难点 产业链
  • 简介:解冻资产骗局由来已久,但随着互联网和支付方式的发展,由于立法不足,现有打击不力,合作不到位,群防群控能力弱,以“XX资产”为由进行的诈骗犯罪又有所抬头,呈现出了新的特点。防控“资产解冻”类诈骗犯罪的对策有四个方面:完善立法,依法打击;加强公安机关内部合作、警企合作、国际执法合作,落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推广计算机中文切词技术、大数据分析技术、网络电子证据取证技术,完善技术防控;加强防骗宣传,提高群防群控能力。

  • 标签: 资产解冻 诈骗犯罪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 简介:2016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中"两年内多次诈骗"的多次应理解为两次以上,对于多次的认定无需深究;诈骗特定对象的从重处罚情节不要求行为人明知;诈骗罪应以失控说为既遂标准;利用伪基站、黑广播等设施实施诈骗,视情况以危害公用电信设施罪、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或诈骗罪定罪处罚;帮助转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行为是否构成共犯应以双方既遂前是否知晓彼此存在为准,此主要针对于与实施者存在合作关系的职业销赃者;共犯参与期间中的"着手"应理解为参与实施具体的诈骗犯罪活动,而不是着手实施诈骗犯罪的实行行为。

  • 标签: 电信诈骗 多次 既遂 明知 共犯认定
  • 简介:作为主观违法要素和责任要素,对于诈骗类犯罪的非法占有目的认定,一直都是司法实践和学术理论研究中争议不断的问题。立足于日本大陆法系刑法学理论,对于财产犯罪中的盗窃罪、诈骗罪乃至抢劫罪所要求的非法占有目的必须兼具排除意思和利用意思,缺一不可。依据诈骗类犯罪的构造原理,行为人的非法占有目的产生时间必须产生于处分人处分财物之前,而不能超越处分行为的基准点。

  • 标签: 非法占有目的 排除意思 利用意思 事实推定
  • 简介:在票据诈骗罪中,行为人主观明知的程度并不要求确知,对票据真实性有所怀疑也属于明知。盗窃他人空白票据伪造后予以使用的行为同时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票据诈骗罪和盗窃罪,属于牵连犯,应从一重罪处罚。诱骗客户至银行存款,偷换客户预留印鉴卡,以客户名义开具票据至银行柜面划走客户存款的行为,应当认定为票据诈骗罪。

  • 标签: 票据诈骗罪 客观行为 主观明知
  • 简介:互联网等新行业和新技术的高速发展为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提供了极大的犯罪空间。大数据侦查具有主动性、预测性、全景性的特点,有利于公安机关打击和预防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实现对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事前预警、事中阻断、事后溯源。应通过完善内外协作,加强对证据的收集,强化对大数据的研判分析,进而提升对案件的侦破能力,使大数据更好地发挥其在打击网络诈骗犯罪中的作用。

  • 标签: 网络诈骗 犯罪 大数据 侦查
  • 简介:灰色关联分析(GRA)因在系统影响因素关联分析中的良好性能表现,使其在众多学科中都得到了十分广泛的应用。在当今大数据时代,基于“少数据”的灰色关联分析有着十分广阔的发展空间。借助灰色关联分析法对我国电信诈骗犯罪发案数的宏观影响因素进行关联分析,结果显示出生产总值及人均可支配收入、城乡收入差距这三个宏观影响因素对电信诈骗犯罪发案数有显著影响,进而为打击和预防电信诈骗犯罪提供了新思路。

  • 标签: 灰色关联 分析电信诈骗 宏观影响因素
  • 简介:借助对普通诈骗犯罪过程的剖析,提出了从信息与资金两个新的的视角审视电信与网络诈骗。本文通过归纳梳理与案例分析,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从信息与资金两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同时,结合当前社会现状,从着重从信息的视角,对电信及网络诈骗过程中涉及的不同利益相关方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应对策略。

  • 标签: 电信网络诈骗 信息 资金 情态 策略
  • 简介:日前,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与柬埔寨警方的密切配合下,湖南省公安厅、长沙市公安局、浏阳市公安局雷霆出击,74名新型网络犯罪嫌疑人在柬埔寨落网并被押解回长沙。至此,公安部督办的'2·12'特大跨国新型网络犯罪专案成功告破。7月6日,长沙警方组织170余名民警组成押解队伍,包专机前往柬埔寨,将'三湘跨国反诈第一案'74名犯罪嫌疑人押解回长沙。至此,公安部督办的'2·12'特大跨国新型网络犯罪专案成功告破。这是长沙公安机关第一次跨境侦破的特大新

  • 标签: 三湘反 先裸聊 反诈
  • 简介: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新型支付方式已对诈骗、抢夺等犯罪的相关理论构成了挑战。利用手机扫码支付“骗取”或“抢夺”财物是近年来新型犯罪手段之一。该类型犯罪与“借打手机”案例存在区别,对该行为的定性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分歧。有观点认为是抢夺罪、诈骗罪,甚至是盗窃罪。对于此种新型犯罪手段,应当视情况认定为抢夺罪或诈骗罪,但不能认定为盗窃罪。

  • 标签: 手机支付 抢夺罪 诈骗罪 盗窃罪 区分
  • 简介:近日,经过两个多月的缜密侦查,安徽省潜山县警方成功打掉一个以王某某、余某某为首实施婚姻诈骗的特大团伙。该团伙在2016年10月至2017年1月的短短4个多月内,在安徽省安庆市区、潜山县、怀宁县、岳西县等地疯狂作案14起,涉案犯罪嫌疑人16名,涉案金额20余万元。

  • 标签: 婚姻诈骗案 安庆地区 安徽省 姻缘 村小 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