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金融诈骗罪是指行为人在金融领域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财产等非法方法,以非法占有财产为目的,骗取数额较大的财产,从而严重侵犯金融机构吸收储户存款权利、金融信用稳定权利的行为。金融诈骗罪的主观要素必定包含非法占有意图,相关司法解释亦肯定了非法占有意图的主观要素,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欺诈行为往往不会严重扰乱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单位故意实施的金融诈骗行为只要符合应受刑罚惩罚的严重社会危害性标准,皆应当以明文规定的相应罪名予以刑事惩罚。刑法学必须正视金融业的金融创新发展规律,正视国家营造的鼓励、引导、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政策走向,正确区分合法民间融资行为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的认定标准。
简介: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已经成为危害人民财产利益的主要犯罪活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特点可以概括为:两个链务(资金链、通讯网络链),两种联系(犯罪分子的内部联系、犯罪分子与被害人的外部联系)和四大环节(开发制作、批发零售、诈骗实施和分赃销赃)。现有的侦防工作存在打击追赃难、取证移诉难、社会防控难和警务合作难等困境,要破解此类难题,必须在侦查协作机制、证据体系构建、社会管控预防和警务执法合作上加大力度,提升对于此类案件的整体侦防水平。
简介:当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处于发展和完善阶段,虽然社会主义特色的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建立,但是诚信和道德的培养却需要较长的时间。目前,因为诚信的缺失,合同纠纷和合同诈骗层出不穷,已经成为我国当前的市场经济中的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在依法解决合同纠纷和合同诈骗的过程中,我国当前的法律所存在的最大的难点是对二者的区分问题。本文拟从理论分析的角度对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错位定性的问题进行研究,希望有助于最终解决我国当前广泛存在的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问题,从而有助于提升经济效率,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秩序,并有助于消除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提升社会的和谐程度。
简介:随着信用卡产业的高速发展,信用卡诈骗犯罪也日趋增多。我国作为全球新兴的信用卡市场,各种信用卡诈骗犯罪近年来也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严重扰乱了我国的信用卡管理秩序,同时也危害了广大持卡人的财产安全。我国刑法第196条及刑法(修正案五)对信用卡诈骗犯罪作出了相关规定,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的《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信用卡诈骗犯罪处罚又做出了进一步的补充。但是,随着信用卡诈骗犯罪形式的不断翻新,目前关于信用卡诈骗犯罪的刑法规制,仍然不能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在定罪量刑中司法机关时常会陷入困境,在刑法理论研究领域中仍有诸多争议问题值得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