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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个结果
  • 简介:当前关系和平发展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但是欠缺能够被双方认可的统领性法律规范文件;就大陆地区涉及关系和平发展法律规范而言,其存在诸多不足之处;此外,大陆地区涉及关系和平发展法律规范与台湾地区涉及关系和平发展的法律规范各自在自己区域内发挥作用,海协会和海基会的协议的沟通桥梁的作用发挥并不完备。我们要不断完善关系和平法律体系,签订和平协议,完善大陆地区涉及关系法律体系,进一步发挥协议的作用。关系和平发展法律体系有助于对国家统一的促进和对人民利益的保障,然而从国家统一大业、中华民族利益考虑,应该走向政治对话,将已有的共识予以法律化表达,对关系和平发展法律体系进行安排。

  • 标签: 两岸关系 和平发展法律体系 和平协议 现状与完善
  • 简介:立法模式的选择对于立法具有重要影响。统一法典模式、分散的单行法立法模式和基本法与单行法结合的混合立法模式三者各有利弊。立法模式应依客观情形进行,决不能随心所欲。长期以来,福建涉台地方立法所采取的立法模式顺应了规范和保障该地区涉台事务发展的需要,实践证明其是成功的。关系和平发展进入深水区后,特别是在确保实现至2020年"健全涉台法律法规"战略目标方面,该模式明显具有局限性。因此,应与时俱进地重新思考更符合新时期闽台交流交往实际需要的涉台地方立法模式。

  • 标签: 福建涉台地方立法 立法模式 比较 问题 启示
  • 简介:自1979年以来,大陆领导人不断推进海峡的和平统一进程。近年来,随着海峡经贸交流的不断深入,和平协议的签署进入了交流议程。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应商谈建立军事安全互信机制和协商和平协议。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也对和平协议问题做出最新的回应。和平协议签署的法理基础是主权和治权可以处于分离状态,分裂属于治权的分离。和平协议签署过程中存在的政治障碍在于台湾地区领导人提出暂缓政治谈判的主张,法律障碍在于台湾地区"公民投票法"导致的和平协议被否则的后果。和平协议的性质和使命应得到重新认识,"一个中国"的解读更应具有灵活性,同时台湾地区"公民投票法"的修订应得到关注。

  • 标签: 两岸和平协议 一个中国 “公民投票法”
  • 简介:近年来,人们对海洋及海岸地带的开发日渐增多,这一方面带来了丰富多样的资源,另一方面却又使海洋及海岸地带的环境和秩序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与冲击,这一状况使人们不得不开始关注并审视关于海洋治理的问题。台湾地区作为一个四面环海的地区,在海洋治理方面之作为应有其可取之处。另外,以总体性观念与方式处理海洋(包括海岸地区)事务的观点已成为国际的主流思潮。因此,从立法,行政和执法三个层面上对比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海洋治理制度,寻求台湾地区海洋治理中的先进做法,并审视在治理中共同存在的问题以及与总体性海洋治理理念上的差距,并提出改进建议。

  • 标签: 海洋立法 海洋行政 海洋执法 海洋综合治理
  • 简介:《海峡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实施4年多来,建立了直接、正式、制度化的业务合作关系,为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等执法合作提供了很好的基础。就应对海上违法犯罪行为而言,该协议的内容还显得较为原则,需要双方有关部门累积共识,在协议的框架基础上尽快完善海上执法司法合作机制。

  • 标签: 两岸 海上违法行为 执法 司法 合作
  • 简介:我国《继承法》规定了丧失继承权的四种法定情形,但现行规定对继承权相对丧失法定事由的范围规定得过于狭窄,某些规定明显不合理,对一些重要的法定情形还没有做出规定,显然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建议借鉴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经验,尽快从立法上进一步完善丧失继承权法定事由的规定,重新划分继承权绝对和相对丧失的法定情形,严格区分故意杀害被继承人而丧失继承权与其他相关行为的界限,明确被继承人宽恕的表现形式及其效力,完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后其应继份额的处理规定,细化人民法院确认继承权丧失的相关规定,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继承法》。

  • 标签: 两岸 继承权丧失 制度 比较
  • 简介:海峡金融合作日益密切,但有关金融犯罪的刑事立法、司法制度却存在差异,大陆地区金融犯罪绝大部分集中规定于刑法典中,其定罪标准、犯罪种类、处罚也一律依据刑法典,台湾地区则因其"金融"的特性,将相关内容规定于金融法中,金融法是金融犯罪的主要依据;刑事司法制度上大陆地区负责金融犯罪查处的机构与普通刑事案件基本一致,但开始探索设立专业机构,台湾地区对金融犯罪则通过立法方式规定查办机构的专业化。

  • 标签: 金融犯罪 法律 比较
  • 简介:前言2013年11月27~28日,第四届海峡医事法研讨会在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隆重举行。来自海峡的近40位学者参加会议并进行交流。本届研讨会由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台湾医事法学会主办,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台北市药师公会、敏盛医疗体系、财团法人联合医学基金会、庆辰法律事务所等单位协办。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医科大学、江苏省人民医院、江苏省第二中医院、南京脑科医院等单位的14位专家、学者应邀赴台参加会议。

  • 标签: 海峡两岸 南京脑科医院 医事法学 江苏省人民医院 东吴大学 药师公会
  • 简介:全球化的进展虽可促进国际社会互动关系更加密切,但同时也提供犯罪活动向外滋延的有利条件,使得犯罪型态趋向多元化、国际化、组织化。特别是在此经济迅速发展及交流频繁下,的洗钱犯罪明显有扩大趋势,洗钱者利用在司法与管制上的差异,将洗钱活动移往之间,达成漂白黑钱、逃避司法追缉之目的,而目前使用最频繁的洗钱手法,便是利用地下通汇方式,将资金游走于。至于打击跨境洗钱犯罪的困境,便在其"跨境"的字义上,从犯罪人的角度而言,跨境洗钱犯罪的实施,便意味着增加执法机关诉追的困难并降低自己被捕的风险。因此,面对此跨境治理缺口,即"管辖权的缺口"、"参与性的缺口"、"诱因性的缺口"及"功能性的缺口",未来为了有效防制跨境洗钱犯罪,应以全球化治理的观点来检视跨境洗钱犯罪的问题。所以,在立法政策面上,多做沟通、相互学习,并可参照联合国相关公约,完善反洗钱刑事立法,藉以缩小彼此法制的落差,以弥补诱因性的缺口。在司法政策面上,须强化海峡共同打击犯罪与司法互助协议,引入刑事诉追的移转管辖,以弥补管辖权的缺口。在实务执行面上,应建立共同打击跨境洗钱犯罪合作平台,藉以建构防制跨境洗钱犯罪合作网络,以弥补功能性及参与性的缺口,共创人民双赢的局面。

  • 标签: 跨境犯罪 洗钱 地下通汇 两岸共同打击犯罪 司法互助
  • 简介:海峡有关食品安全的刑法规制在规制的严厉化、立法的专门化和司法的多样化等方面呈现相同的特征;但是我国台湾地区有关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的历史整体上较大陆地区更为悠久,二者在法律渊源(立法模式)、规制主体、规制行为和法定刑配置等方面均存在差异;今后,大陆应当借鉴台湾地区相应立法,实现立法模式的多元化,废除食品安全犯罪的死刑并推进司法定罪的专门化。

  • 标签: 海峡两岸 食品安全 刑法规制 比较研究
  • 简介:台湾地区的"法务部"为有效遏阻违法酒驾继续危害社会,曾建议其"内政部"效法大陆地区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修改"社会秩序维护法",增订酒驾条款,冀图以行政拘留之处罚手段,以防制酒驾再犯。大陆地区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台湾地区的"社维法"均将拘留纳入处罚种类,者均属行政罚,区别在于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行政拘留规定,系由公安机关裁处,而"社维法"之拘留须由地方法院简易庭裁定。双方治安管理法制各具特色,有值得彼此借镜相互学习之处,亦均有检讨改进之空间,有必要做更进一步比较分析,以供参考。

  • 标签: 《治安管理处罚法》 “社会秩序维护法” 拘留
  • 简介:为了适应大陆与台湾地区加强交往的需要,以有效打击跨境犯罪,大陆有必要在台方已率先制定"移交受刑人法"的基础上,以《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为基本框架,充分认识被判刑人移管制度重要价值,借鉴国际间、我国与其他国家间、我国不同法域之间关于被判刑人移管的现行规定,以适当的方式对间被判刑人移管问题作出相应安排,其中,检察机关应当切实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在主要环节对间开展移管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保障移管活动的合法、顺利进行。

  • 标签: 海峡两岸 被判刑人移管 检察机关职能
  • 简介:船员劳动关系问题具有不同于其他劳动关系的特殊性和复杂性.针对船员劳动关系的特点,对雇佣关系、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等法律关系进行了辨析,认为船员与船员服务机构之间应建立劳动关系,船员与外籍船舶所有人之间的雇佣关系由准据法调整,船员与中国船舶所有人之间的雇佣关系或称劳务关系由民法调整.同时指出,有效的海事行政监管措施有助于确认并统一船员与船员服务机构之间的劳动关系.

  • 标签: 船员 劳动关系 劳务关系
  • 简介:由于我国现阶段多种经济成份的并存,用工关系十分复杂,双方当事人对于临时用工往往没有签订明确的书面合同的习惯,这导致了用工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多且难以判断用工的性质,给案件的裁判带来困扰。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原被告用工关系的定性不同就会产生不同的判决结果,对当事人的利益会产生重大影响,区分用工的性质是雇佣还是承揽很有必要。

  • 标签: 雇佣关系 承揽关系 区分 法律适用
  • 简介:随着科技与民主的发展,媒体在当今社会的作用日益突显,几乎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这其中当然包括对司法的影响。于是,很多司法界人士开始焦虑起来,各种探讨司法与媒体关系的文章经常见诸报端,虽然其中也会谈到媒体对司法的促进作用,但更多的是对“媒体审判”的担忧,而所提的对策大多是要求司法机关与媒体单位各自反省,各自约束。

  • 标签: 司法机关 媒体关系 “媒体审判” 社会生活 民主
  • 简介:高指导性案例的效力问题应当分为三个层面加以讨论:第一个层面是效力的有无与强弱的问题;第二个层面是效力的来源问题;第三个层面是高指导性案例的相互关系问题。以往学界将前个层面混为一谈,对第三个层面关注甚少。在效力有无的问题上,高指导性案例都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在效力来源的问题上,高指导性案例的效力来自高《规定》,属于一种“准法律拘束力”;在效力延伸的问题上,法院指导性案例可以适用于检察院,而检察院指导性案例不应适用于法院,并且,为了避免高指导性案例发生冲突,应当对检察院指导性案例的适用范围进行明确限定。

  • 标签: 案例指导制度 指导性案例 参照 事实拘束力说 法律拘束力说
  • 简介:“同居”是指性共同生活的状态。我国上个世纪,有一个名词叫做“非法同居”,在当时的社会观念中,没有成立夫妻关系性共同生活是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的。随着时代的进步,同居的现象在我国出现得越来越多,特别是一些年轻人,在男女朋友相处期间,共同生活在一起,过着自由、简单、幸福的同居生活。

  • 标签: 同居关系 女性维权 共同生活 非法同居 社会观念 夫妻关系
  • 简介:创作社会化要求更精确的非个人作品权属规则。现有法人作品研究重视其与职务作品的区分,轻视其与委托作品的区分,忽略了雇佣关系对作品归属的决定性影响。将非雇佣作品判定为法人作品的司法实践违背了产权原则,不符合对法人作品和委托作品的文义解释和体系解释,与比较法经验不符,同时存在法政策缺陷。所以法人作品必须以雇佣关系为要件,非基于雇佣关系产生的非个人作品是委托作品。

  • 标签: 法人作品 委托作品 雇佣关系
  • 简介:在非法集资问题上,存在种类繁多的法律规范文件,因此,亟待对其加以梳理,并从中总结出对非法集资监管的明确阶段及其所具有的特征;同时,随着金融创新的加剧,一些新型金融活动与非法集资的关系如何,也有待进一步厘清.

  • 标签: 非法集资 法律规范梳理 关系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