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从安全软件及服务的行业视角来考察互联网行业的竞争与创新。笔者的分析表明,互联网行业的创新和发展,必须依靠良性竞争来带动。安全软件及服务的行为如果构成不正当竞争,就应当被严格规制和惩戒,否则将消解互联网行业的创新动力,破坏创新环境;而良性竞争行为,即使其结果对现有竞争格局造成了破坏甚至颠覆、重构,从长远上讲对社会整体福利的影响也很可能是利大于弊。"颠覆式创新"的前提条件是良性竞争,只有基于良性竞争的"颠覆式创新"才可能被鼓励和保护,基于不正当竞争的所谓创新,其颠覆性越强,对整个产业的恶劣影响及辐射效应就越大,也越应当被现行法律所严惩。
简介:"非应用实体"(NPE)不生产任何真正的产品,他们的业务模式主要是通过诉讼来实体公司缴纳专利费。科技业界及服务于科技业界的知识产权从业者普遍对NPE怀有敌意。他们认为NPE不利于科技企业的发展,通过启动法律程序来收取专利费的做法也抬高了最终消费者的支付水平。全球NPE有很多,无疑高智和RPX是其中的佼佼者。NPE的出现,正是为了满足降低专利交易(维权)费用的社会需求。他们通过构建专利组合,降低专利的非系统性风险。专利许可的加强意味着一些技术使用人被赶出市场,这会导致市场结构更加趋近于垄断市场而非自由市场,产品价格上升。如果说NPE滥用专利权的行为增加了社会成本,那么应该被责怪的是制度本身。NPE对社会的危害,来自于它对这些制度问题的综合性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