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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2009年8月17日,南京市秦淮公安分局在一家连锁酒店内抓获5名参与"换妻"的网民,随后又牵连出17人,其中年龄最大者属53岁的南京某大学副教授马尧海,因为他是"换妻游戏"的组织者,所以被列为22名被告之首。这个被告阵容,"创造了1997年修订刑法13年以来,以"聚众淫乱"罪名起诉的最高纪录。"在庭审中,其余被告

  • 标签: 宪法解释 聚众淫乱罪 马尧 连锁酒店 婚姻家庭 法教义学
  • 简介:一、引言根据韦尔策尔(Welzel)的意见,将犯罪划分为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和有责性这三个要素的做法,是'最近两到三代人所取得的最为重要的教义进步'。[1]在当今的德国刑法学中,尽管批判的声音[2]正在增多,但独立于责任之外的不法这一犯罪论的范畴仍一如既往地享有广泛的认同:耶赛克(Jescheck)和魏根特(Weigend)将不法与责任的区分称为'犯罪论的核心'[3];许乃曼(Schunemann)则认为,该区分属于这样一类教义知识,它们'对于处在我们时代水准的所有其他……刑法教义来说都具

  • 标签: 中法 代人取得 刑法中
  • 简介:因为显著的功能性与型式化,行政行为成为传统行政法教义的核心。但伴随行政现实的变化与行政任务的更新,这一概念范畴却不仅表现出内在局限,而且遭遇外部挑战。革新者甚至主张彻底放弃行政行为,通过寻找行政法学新的阿基米德支点,完成行政法学的典范转移。面对内外困局,行政行为学理亦在努力进行自身的修整和调试,尝试借由提升灵活性与弹性、扩充概念范畴、引入时间维度等方式,来积极应对日趋复杂的行政现实。上述困境和革新都激发人们对行政行为未来的思考。作为概念范畴,行政行为的确存在相当局限,但其与法治国之间的密切勾连、对行政法学体系化建构的显著功效以及为应对现实变化所展示出的调整可能,都在相当程度上表明:作为行政法教义的核心,行政行为并未与行政现实出现根本的结构性互异,因此仍旧能够在可预见的时间内,作为法解释和法规范的工具发挥作用。

  • 标签: 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法教义学 继受不足 学理进化
  • 简介:我国《公司法》第20条第3款所规定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核心构成要件是股东与公司之间存在责任财产混同,股东对造成这一财产混同具有主观故意。指导案例15号不符合《公司法》第20条第3款的规定,但关联公司在控制股东的恶意操纵下形成责任财产混同与第20条第3款的核心构成要件具有相似性,适用连带责任的法律后果也具有妥当性,因此,法院决定类推适用《公司法》第20条第3款的决定是正确的。类推适用是填补法律漏洞的重要方法,其适用的条件应符合如下四点:存在法律漏洞、法律解释工具失效、构成要件的相似性和适用同一法律效果的妥当性。商法作为民法之特别法,应适用与民法相同的法律方法论。当今中国商法学研究的重点不应再纠缠于商法的独立性和特殊性问题,而应转向以法教义为基本方法的解释论研究。

  • 标签: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 刺破公司面纱 类推适用 法教义学
  • 简介:在《消费品买卖指令》转化为各成员国国内法后,欧洲买卖法在一些核心概念上尚差异明显,如瑕疵、销售者的追索权以及瑕疵担保责任与普通履行障碍法的关系,这表明为欧洲消费者保障一个统一的买卖瑕疵担保最低标准的目标远未完全实现。此外,欧洲买卖法在教义上也没有取得一致认同的成果。这些表明通过广泛的自主融合来实现欧洲买卖法统一的希望自始就是不现实的。

  • 标签: 欧洲 买卖法改革 履行障碍法教义学 买卖法统一
  • 简介:目次一、导论二、出发点三、欧洲买卖法立法融合的核心成分四、指令转化的过程五、各国指令转化的理念及与德国法的比较(以上本期刊载)六、结论:欧洲买卖法尚未统一

  • 标签: 欧洲 买卖法改革 履行障碍法教义学 买卖法统一
  • 简介:教义法学和社科法学的相对关系,非常类似于规范式思维和后果式思维。社科法学,可以说是教义法学的基础;而教义法学,可以说是社科法学的简写或速记。在教学和实际运用时,不必每次都追根究底,由社科法学中找理论基础;由各种教义出发,可以大幅降低思考和操作的成本。朱苏力指出了传统教义法学的缺失,可以说踏出了第一步;第二步是要找到替代方案,找到更好、更有说服力的方法论,为法学界的工具箱更新武器配备。必要时应当让证据来说话,在后果中权衡价值和利益得失。

  • 标签: 规范式思维 后果式思维 社科法学 教义法学
  • 简介:目次序言一、法的体系化思考与法学科体系建构的功能二、价值与逻辑:体系建构要素与系统理论(一)概念法学的体系逻辑性(二)评价法学的体系逻辑性(三)系统理论关于体系逻辑与价值的统一三、基本原则、抽象概念与法释义学:德国行政法体系建构的要素与过程(一)"依法律而行政":学科体系的原则与价值(二)行政行为:

  • 标签: 体系化 基本原则 抽象概念 法释义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