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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摘要:罪刑法定原则最初来自国内法,是国家普遍适用的一般法律原则。由于其与不成文的习惯法之间具有天然屏障,国际司法实践关于罪行法定原则曾经产生过一些争议。可以明确的是,国际法的罪刑法定原则虽然内涵和效力与国内法略有不同,但是其作为一般法律原则同样适用于国际法是不争事实。本文通过分析国际法与国内法不同体系下的罪刑法定原则,进一步证明了其作为国际法一般法律原则的合理性。

  • 标签: 国际刑法 罪刑法定 原则
  • 简介:我国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一规定确立了我国刑法罪行法定原则.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罪刑法定原则,取消了类推制度,这标志着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大进步.

  • 标签: 罪刑法定原则 刑法 中国 刑期 犯罪行为
  • 简介:在中国古代刑法,很早就有了“罪刑法定”的思想。这一思想从春秋时期被提出,经战国、秦汉的发展,遭“春秋决狱”的磨难,到晋代的再次被提出和隋唐的进一步发展及以后各代的相继沿用,前后经历了漫长的历程。但是.由于中国封建专制皇权的存在,“罪刑法定”思想始终没能上升为古代刑法的基本原则。尽管如此,“罪刑法定”思想在同罪刑擅断相斗争,维护封建统治的过程,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 标签: 罪刑法定 古代刑法 春秋决狱 罪刑擅断
  • 简介:<正>70年代以来,苏联刑事立法发展变化的一个重要侧面,就是制定了一些新的缓刑制度,即判处剥夺自由、宣告缓刑并强制被判刑人劳动和延缓执行判决,并修改和完善了原有的缓刑。这两种新的缓刑制度与原有的缓刑同时并存、互相配合、互相补充、相辅相成,从而使苏联对中等危害程度以下的犯罪作出反应时有较大的选择余地。现分而述之。

  • 标签: 执行判决 刑事立法 考验期 缓刑制度 互相配合 犯罪人
  • 简介:由于我国刑法的追缴不属于求刑权和量刑权的内容,也不是非刑罚处罚方法,因此宜将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追缴和没收作为特定没收并入财产刑的规定之中,以解决其权源问题。追缴的适用内容应从横向静态和纵向动态两个方面加以分析。追缴具有类财产刑和证据提供的功能。

  • 标签: 追缴权源 刑罚 财产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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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平衡思想不仅存在于静态的刑法规范,对动态的刑法运行也具有宏观指导意义。由于刑法调整对象的不对等性导致各方利益,保护的不均衡乃至冲突。笔者试图揭示并提炼刑法的平衡意蕴,寻找并强化刑法平衡态势,从而推动刑法在平衡观视野下走向现代化和法治化。

  • 标签: 刑法 平衡 平衡观
  • 简介:一、问题所在刑法是公法,天然地具有家长主义形象。[1]即便如此,刑法也有尊重个人意思自治的侧面。古罗马法上'得同意者不违法'的格言,在刑法教义学,即表现为广为人们所接受的作为超法规违法阻却事由的被害人承诺。同意出罪的原理在于对被害人自我决定权的尊重。对此,我国学界几乎没有任何争议。而同样与尊重被害人自我决定权紧密相关的危险接受,并未成为理论界的宠儿。刑法的危险接受,是指被害人认识到自己的法益可能有被侵害的危险,却甘愿实施

  • 标签: 中的危险 刑法中的 危险接受
  • 简介:中国古代刑法存在罪刑法定主义思想。子产铸刑书首开我国古代成文法创制之先河,此后的历代立法都闪耀着罪刑法定主义思想的光芒。唐律较全面地体现了罪刑法定主义思想。中国古代罪刑法定主义思想对我们当前立法、司法有重要指导意义。

  • 标签: 罪刑法定 刑鼎 刑书
  • 简介:刑法定原则是现代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关于中国古代社会是否存在罪刑法定原则有肯定说与否定说之争。罪刑法定原则的价值在于保障人权,适用准则是禁止类推,它与“人治”根本相分离。现代罪刑法定原则与中国古代社会的罪刑法定具有本质上的异质性,我国古代的罪刑法定只是一种思想,并没有上升为一项基本的法律原则。而且,由于中国古代社会奉行专制体制和人治统治,罪刑法定原则欠缺生长的现实土壤,这就决定了中国古代的罪刑法定思想不可能发展成为罪刑法定原则,也不可能成为保护犯罪人的大宪章。

  • 标签: 罪刑法定思想 罪刑法定原则 人权 人治 法治
  • 简介:<正>本来,陷害教唆是大陆刑法共同犯罪理论的教唆犯问题,而警察圈套则是英美刑法辩护规则合法辩护理由问题。二者是分属于不同法系、不同理论体系的两个问题.但由于这两个问题涉及的情形有其相似或相同之处,只是着重点有所不同,故本文把这两个问题放在一起加以研讨和比较。

  • 标签: 陷害教唆 警察圈套 英美刑法 大陆刑法 两个问题 刑事诉讼
  • 简介:刑法的目的是保护法益,刑法目的对刑法解释的结论具有最终决定作用。通过刑法目的解释刑法能够与刑法的机能相协调,能够同现代罪刑法定主义相一致,能够最终实现刑法的目的。要根据刑法的具体规定探寻刑法的目的,从刑法的基本价值立场出发探寻刑法目的。要区分刑法目的与目的解释方法,区分刑法目的与刑法的立法目的,区分刑法的主观保护目的与客观保护目的。解释刑法时,应当将刑法文本与案件事实同时作为,对解释目标进行利益衡量、价值判断,运用法益对构成要件的指导机能解释刑法

  • 标签: 刑法解释 刑法目的 法益保护 罪刑法定
  • 简介:犯罪有刑法之内的研究,也有刑法之外的研究;刑法学属于前者,犯罪学属于后者。刑法学研究犯罪规范,犯罪学研究犯罪事实。二者的研究对象不同,不能混淆。古典刑法学以刑事法治为目的,实证刑法学以犯罪减少为目的。二者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各有所长,各有所短。实证刑法学家对古典刑法的批判创生了实证刑法,产生了犯罪学。实证刑法是古典刑法历史发展的新阶段。理论创新的动力是理论的目的性。要防止犯罪研究的论域混淆。

  • 标签: 犯罪的刑法研究 犯罪的社会学研究 古典刑法学 实证刑法 犯罪学 理论目的性
  • 简介:刑法定原则不是禁止刑法解释,只是为刑法解释界定了合理的空间.刑法解释不能违反罪刑法定原则,这是坚定不移的定律.即刑法解释又要在已定的刑法规范得出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结论.

  • 标签: 罪刑法定 刑法解释 类推
  • 简介:<正>一、刑法"动机错误"的提出波恩法院判决,被告人因精神分裂产生一种幻觉,即男证人(被害人,女证人的现任男友)对女证人(被告人的女友)施加坏的影响。在这种幻觉刺激作用下,按判决书所言,形成了"弄掉被害人"的动机,以"将女证人从被害人坏的影响下解放出来"。换言之,行为人就是在对情境、前提事实认识错误下,形成了错误的动机。由于德国刑法典分别于第211条和212条以是否存在卑劣的动机区分了谋杀和故意杀人。[1]在判决书涉及的案子,被告错误的认识,一方面导致他犯下罪行,另一方面形成了一个

  • 标签: 人格刑法 动机理论 故意杀人 行为人刑法 犯罪论体系 德国刑法
  • 简介:本文作者以翔实的论据、鲜明的观点论述了罪刑法定原则的由来及其在我国刑法的确立和发展。第一部分,阐述了罪刑法定原则的最早渊源。以后,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和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逐渐由一种主义演化为一种制度,并在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宪法和刑法作出规定,成为国际刑事法律普通承认的一项基本原则。文章的第二部分,重点论述了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法的确立和发展。一是彻底废除了类推制度;二是从诸多方面进一步明确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适用刑罚;三是重申了我国刑法采取从旧兼从轻的时间效力原则,凡与此原则相悖的法律、法规从1997年10月1日起一律废止。

  • 标签: 罪刑法定原则 我国刑法 新刑法 从旧兼从轻 刑事立法 犯罪
  • 简介:法条竞合是关于法条适用的一个重要的刑法理论问题。在我国现行刑法分则的条文中,存在着众多的法条竞合。对此问题的研究,对于掌握法条之间的横向联系,正确地选择适用法条,具有普遍意义。

  • 标签: 中的法 刑法中的 法竞合
  • 简介:对于刑法“业务”的含义,中外学者有着不同的解释。文章总结不同的学说,归纳出刑法“业务”的反复继续性、具有危险性和不仅限于合法“业务”的特性。

  • 标签: 业务含义 业务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