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根据刑法对贪污罪和受贿罪的规定可以看出,“国家工作人员”是贪污贿赂犯罪的主体,“利用职务便利”是贪污贿赂犯罪的显著特点,贪污贿赂犯罪的主体严格限制在国家工作人员这一范畴内。然而,在国家工作人员的定义中,如何认定“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历来是办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的难点。
简介:在公务员招警考试中设立公安基础知识科目为公安院校公安基础理论课程的教学带来了冲击与挑战,也为该课程的教学改革提供了新的方向。本文从公安基础理论课程的实际教学情况出发,重点研究在公安院校毕业生公务员招警考试背景下该门课程的教学改革路径,认为在教学的时空间、教学过程、考核方式以及评估制度等方面进行改革是公安基础理论课程教学改革的可行之路。
如何认定贪污贿赂犯罪中“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关于公安基础理论课程教学改革的几点思考——基于公安院校毕业生公务员招警考试的背景